9.2.1 主体融合:高职院校与企业协同发展
(1)搭建校企合作服务平台,促进企业院校双方资源共享
①搭建校企人才交流对接平台。解决院校、教师、学生、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平等自愿、互利互惠”为原则,围绕先进装备制造、科技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生物科技、康养服务等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各州市重点产业,委托第三方机构筹建校企人才交流对接平台。建立人才供需发布制度,提供实习/兼职岗位、就业岗位、企业库、专家库、技师库、学生库等信息资源,及时统计、预测人才供需情况;定期举办重点产业人才培育论坛、校企合作洽谈会、校园招聘会等活动。通过搭建线上线下人才交流渠道,解决企业人才招聘、员工培训、技术突破等难题,推进院校及社会培训机构招生宣传,化解院校在聘任企业专家和安排教师顶岗实践等方面的工作难题,实现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人才供需的有效适配。
②搭建校企项目对接合作平台。围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先进装备制造、旅游、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煤电煤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及精加工业、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生物科技、康养服务等重点产业发展,针对设施设备、研发设计、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人才培育、课题攻关等发展需求,搭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校企项目对接合作平台,提供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协议签订、执行过程管理、费用收支管理、结项统计分析等服务,促进项目供需双方便捷地进行全面交互,推进高质量生产性实训基地共建、专利成果对接、设施设备共享、课程体系共建、教师实践工作站打造等。到2020年,校企项目对接合作平台项目基本覆盖新疆各州市的重点产业,新疆所有职业院校参与,并依托重点项目的合作,实现校企双方协同创新、优势互补、共生共赢。
③搭建生产性实训信息平台。进一步推进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发展需求无缝对接,以“优势互补、共赢发展”为原则,围绕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生物科技、康养服务、环保等重点产业搭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各州市的生产性实训信息平台,提供实验实训项目的申报、遴选、建设及成效评价等信息服务,以及生产性实训计划、实践过程、实践成绩等教学管理服务,有效推进真实的生产项目实施中的进度控制、信息反馈及优化改进,推进校企深度融合,共同培养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点产业企业所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依托生产性实训信息平台,推动新疆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育与企业需求的精准匹配。
(2)健全多主体参与的制度机制,推进校地企多维联姻育人才
①健全多元参与职业教育的制度及投入机制。根据政府、行业、企业、院校等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契合点,鼓励支持以校企、行校、行校企、政企校、政行企校等多种方式推进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
加大财政对高职教育的投入力度,逐步提高高职教育经费占区域GDP的比重,可按照生均经费对公办院校进行投入,以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绩效评价来调整投入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高职院校生均经费标准。同时,适当降低高职学费标准,完善现代企业职业培训经费的保障制度,完善支持高职院校专业建设的金融支持政策,通过股权、产权合作来建立产权混合的合作制高职院校。
逐步提高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切实落实关于地方教育附加费的30%和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用于高职教育和培训的规定。
②引导支持自治区内外优势专业院校建立“飞地”。打破行政区划界限,鼓励创建跨区合作的院校飞地模式。引导和鼓励福建、广东、江苏、浙江等地的高职院校,对接先进装备制造、旅游、现代物流、科技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康养服务、生物科技等新疆重点产业发展集聚区,成立院系、开设专业,投入专业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师资团队、实验实训条件等,促进资源自由流动、优化配置,强化资源集约式利用。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各州市的重点产业集聚区力推院校飞地模式,进而推动区域内重点产业所对应的专业建设水平,实现人才的精准性、高质量供给,达到互惠互利、协同共赢的目标。
③多主体组建企业学院。由行业或企业与高职院校共同建立多形式企业学院,系统推进主体间在职业培训、技术研发、生产制造等方面的合作,实现“以专业上产业,以产业促专业、专业产业同发展共辉煌”的目标,开展技能培训、实训实习、师资互聘等合作,集聚相关企业开展专业化生产或服务,统筹合作开展技能培训、技术研发、生产性实训、师资互聘等服务。自2020年开始,与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先进装备制造、煤电煤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及精加工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旅游、现代物流、科技服务、轨道交通、生物科技、康养服务等重点产业相对应的院校或专业,建立混合企业学院。
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各州市推进煤电煤化工、有色金属冶炼与深加工、新材料、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集聚区建设,由政府部门牵头,联合行业协会、龙头企业、高职院校在国家级、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组建对应的职业培训学院。学院按照校董事会机制,实施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鼓励龙头企业提供企业导师、实验实训设施设备等,吸纳行业领军人才参与办学,引导高职院校以及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产业密切相关的区外专业院校提供教学资源,先期以“2+1”“0.5+2+0.5”等形式办学,逐渐形成形式多样、结构灵活、师资混编、资源共享、虚实结合的准东职业学院。
④加强与对口援疆院校合作对接。以东部地区职业院校对新疆自治区高职院校的对口支援为契机,围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积极开展优势互补、资源集约利用、成果分享的专业共建,培养高技术技能人才,提高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高职院校专业服务产业的水平;借鉴优势专业的建设经验,完善自治区内外专业建设合作机制、成果共享机制、常态化议事协调机制等,促进重点专业建设资源的自由流通、自治区内外专业协同发展,提升重点专业建设质量。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各州市重点产业,区内外院校共建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旅游管理、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物联网应用技术、飞行器维修技术、交通运输、药品生产、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
(3)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提高生产性实训设备效能
①有效整合现有实验实训资源。支持各高职院校盘活实验实训设施设备,与自治区煤电煤化工、先进装备制造业及其他重点产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根据企业岗位需求,承接企业真实项目,在生产工作任务中实现育人目的,发挥实训设备的生产性功能;推动高职院校与特变电工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完善校企双方共建共享的机制,如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基于实训平台的协同创新机制、实训设备持续更新机制、校企人员互兼互聘机制等,形成集生产、育人、实训、研究于一体的实训基地,提升职业教育的产业服务能力。
②支持高职院校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根据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各州市重点产业发展要求,支持高职院校围绕重点产业建立相关的校内、校外生产性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可以建成具有独立法人的实体,建立“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模式,建成前校后厂、产学一体的办学格局,教师和管理人员交叉任职、资源共享,专业教师参与实训基地中企业技术研发,企业师傅参与高职专业教学,真正实现专业知识与生产实践的有机结合,发挥校企协同管理、协同育人、协同研发、协同生产的功能,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实现校企无缝对接。
③建立自治区各州市开放性公共实训基地。以提升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内高职院校学生与企业员工的技能为目标,整合政府部门、职业院校、行业或企业和社会组织资源,探索“1(2)+N”的新型组织模式,建立自治区级、州市级和县域级综合公共实训平台。而综合公共实训平台的建设与运营也可以创新模式与方法,如探索在政府政策引导下的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引导和鼓励行业组织、龙头企业、培训机构、高职院校等多元主体供给土地、设施设备、技术、资金、人才等要素资源,打造具有综合性、开放性、共享性的各层级公共实训平台,如学生实训中心、技能训练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和技术服务中心等,以实现不同的目的与利益诉求。通过市场化运作,着力推进龙头企业、行业协会、高职院校、培训机构各自特色与优势的发挥,在满足自身实验、实训、培训需求的同时,为其他院校、培训机构、行业或企业提供多样化服务。
(4)实施工程师教师天山计划,发挥双师双向互动作用
①实施教师“青蓝工程”。为全面提升高职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专业建设水平及专业服务能力,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的统筹协调下,高职院校切实落实专任教师每5年下企业锻炼不少于6个月的顶岗实践,以提高其实践技能与实战经验,使“双师”比重每年提高15%;组建“教研用”团队,依托混合企业学院、职教集团、产教联盟及紧密型合作企业与新疆先进装备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及深加工、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合作开发项目,参与技术研发、实施新技术应用、联合进行科研项目申报、提供理论指导或技术咨询等,提高教师服务产业的能力;出台相关规定,鼓励教师在专业教育教学中引入企业真实项目并指导学生开展项目化实操训练。到2025年,新疆所有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在5年内都完成6个月的企业顶岗实践,每3年完成校企合作项目或其他社会服务项目不少于1项,并能开展指导生产性实训项目。
②实施工程师职教工程。为了提升核心区重点产业人才供给质量,实现高职院校专业建设与企业需求无缝对接,自治区实施工程师职教工程,提升企业兼职教师专业化水平。支持高职院校从核心区重点产业企业引进行业认证工程师担任校外专业负责人,引进拥有熟练实操技能的工程师担任实验实训兼职教师。通过对受聘的工程师开展教育教学技能训练指导,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与水平,也为参与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制定、课程体系架构、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实验实训指导、企业专题讲座等活动奠定基础,并实现新疆所有高职院校企业兼职教师与专业教师的比重大体相当。重点产业对应专业采用校企双专业带头人模式,建成校企互兼互聘、双向互动的双师队伍长效机制。
③实施“博士倍增计划”。结合与新疆重点产业相对应的优势专业师资情况,遵循外部引进与自主培育并重的原则,有序推进“博士倍增计划”。以重点培养与普遍提高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高职院校培育和引进高端人才,营造尊重人才、稳定人才、吸引人才、成就人才的良好环境与氛围。进一步加强青年师资队伍的培育提升,有计划、分批次安排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5年内力争使拥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数增加一倍,博士学位教师占比提高至10%左右。
(5)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①明确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社会责任。首先,制定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具体办法,明确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社会责任,说明参与校企合作企业所享有优惠条件与待遇,明确将企业参与高职教育、专业建设活动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从而推进校企合作一体化、产教深度融合长期有效开展。其次,针对规模以上企业要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组织实施企业员工教育培训,企业必须与高职院校紧密合作,以获得优秀的院校师资与优秀毕业生。而企业通过设立学生实训实习岗位和教师实践岗位,则可优先获取优秀毕业生与优秀专任教师资源。同时,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整合多种社会资源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再次,设立高职教育发展基金,财政按照GDP的一定比例计提,规模以上企业按销售收入或工资总额或年净收益的一定比例计提,用于职业技术教育的奖教奖学、助教助学,以及科研、技术革新等活动,并单独设立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
②建立校企协同双主体育人的新机制。根据《新疆自治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开展核心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认证活动,对通过认证的企业赋予教育权,鼓励其承担高职教育责任,并享受财政资金支持和相关税费减免优惠。建立健全企业参与高职专业建设的成本计算法则与补偿机制,如合作企业因接受实习生顶岗实习所发生的合理实际支出与获得的收入收益,按照现行的税收法律在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将其合理成本予以扣除。
③切实发挥企业办学主体作用。切实发挥企业办学主体作用,把校企合作落到实处,继续组建行业龙头企业紧密参与的职业教育集团;鼓励广大企业积极参与人才培养、社会培训、校企合作,支持企业设立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落实专职人员,开展面向员工和社会的技术技能培训;调动行业或企业与高职院校对接交流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发挥企业参与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学团队优势互补、专业课程体系架构及具体课程开发的主体作用;大力推进现代学徒制的探索,支持合作企业深度参与“顶岗实习”“订单培养”活动,推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④开展评选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活动。响应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政策,核心区每年评选一次产教融合型企业,将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纳入社会资信系统,并发挥试点企业及试点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而产教融合型企业能免费使用高职院校实验实训设施设备与实训基地、图书信息资源、文体设备,优先参加高职院校组织的人才招聘、企业宣讲活动,聘用院校推荐的优秀毕业生。
专栏:校企合作服务平台——苏州的产教融合体
苏州市校企合作服务平台(www.szsecp.com)由苏州市教育局主导,整合了苏州近千家企业、50余所院校以及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信息资源,为苏州近20万职业院校学生提供线上线下服务,助推产学研发展。平台在线上设有创新创业孵化器、招聘会发布、海外留学、培训课程等咨询平台,在线下设有国际教育园、国际科技园和独墅湖高教区服务点。
专栏:混合所有制——山东海事职业学院的探索
2016年学院成为山东省唯一的混合所有制办学实践项目院校,学院充分发挥省部共建“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初步完善了基于产权的法人治理体系,搭建了兼容公私资源的整合平台,规范了法治化的政校关系,践行了兼具公办、民办优势的运行机制,全面提升了现代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成为“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全环节”办学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田”。2016年1月12日,国家(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动态》专题推介学院混合所有制办学实践案例。
学院利用混合制办学优势融资1.2亿元,建设图书馆一栋、学生公寓4栋、教学楼2栋;与潍坊滨海教育投资集团合作,双方共投资7000万元,共建1.3万平方米的航海实训中心;采用“学院提供场地,知名企业投入实训仪器设备、师资、课程等”形式,与北京通航科技有限公司共建航空学院、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共建电子商务学院。受潍坊市委、市政府委托,学院成为山东海洋技术大学的牵头筹建单位,开启了本科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与中国海洋大学共同启动两个本科专业、两个专科专业的合作办学,开启重点高校参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先河;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重庆轮船公司合作,联合举办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等三个专业的定向委培和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开启了与中央直属大型国有企业合作办学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