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构建高职专业建设与区域产业转型升级融合保障机制的原则

10.1 构建高职专业建设与区域产业转型升级融合保障机制的原则

在高职专业建设与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交互融合中,首先,须充分考虑两个子系统中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共担、利益共享,促使两个子系统分工明确、协同配合。构建两个子系统融合互动的质量保障体系须遵循目的性、可操作性、监督性、稳定性等原则。

(1)目的性原则

高职专业建设中的专业定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必须与区域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相一致,与社会需求相匹配,与行业发展相兼顾。因而,在推动高职专业建设与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交互融合时,要检验专业建设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即实现高职院校与区域产业、行业或企业的共生共赢,进而保障高职专业建设的长效性和专业内涵建设的持续性。

(2)可操作性原则

构建两个子系统交互融合质量保障体系的目的是监督、保障高职专业建设的有效性与精准性,使之能按照一定的流程与操作规范执行,以使两个子系统在融合互动中能实现教学性生产和生产性教学,即在专业建设质量保障体系中一定要保持与实际的建设过程一致,并方便运行。

(3)监督性原则

基于两个子系统交互作用的机理与概念模型,以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供需适配、人才质量水平为主线,制定评价反馈标准,设置反馈评价指标体系,凸显知识更新成效、技术创新水平、专业人才就业率、就业匹配度等评价指标反映两者融合的成效,通过全方位的闭环保障系统,对两者融合的理念、模式、方法等及时调整、纠偏,为更好推进两个子系统的交互融合奠定基础。

(4)稳定性原则

产教深度融合、专业—产业的交互融合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多元参与主体的长期贯彻与落实,这就要求质量保障体系在一定时间内保持不变,以此保障两个子系统的融合互动,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