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 提出“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

3.1.3 提出“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12月19日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指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动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将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的全方位融合,培养大批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进而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该文件还明确提出要“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强化就业市场对人才供给的有效调节,严格实行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

(1)强调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互适应

为推进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要建立与产业链、创新链紧密衔接的学科专业体系,并针对不同类型的产业发展要求设立专业,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以及研发设计、数字创意、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融资租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产业紧缺专业;积极支持家政、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领域专业发展,推进专业的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加强智慧城市、智能建筑等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相关专业建设;大力支持集成电路、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等事关国家战略、国家安全的学科专业建设。

(2)提出建立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

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非基本公共教育资源中的作用,发挥就业市场对人才需求的有效调节作用。依托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报制度,发挥行业组织人才需求预测、用人单位职业能力评价作用,将专业人才的市场供求比例、毕业生就业质量作为职业院校设置或调整学科专业、确定培养规模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引导学校对设置雷同、就业连续不达标的专业,及时调减或停止招生。

(3)强化行业或企业在高职专业建设中主体作用的发挥

深化“引企入教”模式,引导行业或企业深入参与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实验实训、毕业实习,将行业或企业需求融入专业人才培养进程。鼓励实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职业院校新设专业原则上应有相关行业或企业参与。鼓励企业依托或联合职业院校设立产业学院和企业工作室、实验室、创新基地、实践基地。开展生产性实训实习,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鼓励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支持区域性实训基地的共享,调动中小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