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 国家颁布的创业法律政策

7.1.1 国家颁布的创业法律政策

我国目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不断加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把高校毕业生就业都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鼓励毕业生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就业,有力地支持了毕业生自主创业。

2015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以下简称“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鼓励在校学生创业的新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中提出,要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举办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弹性学制,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2018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中提出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创新创业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政策,加快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创新创业发展动力升级,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技创业,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训。

2019年2月,《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文件中规定,就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 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2021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中明确规定,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国家部门要给予补贴,给予支持。大学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及贴息政策,将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对10万元以下贷款、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降低贷款利率,简化贷款申报审核流程,提高贷款便利性,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金融服务。

2021年11月,《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5号)中规定,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各地各高校要加大国家创新创业政策落实力度,加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客空间等要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场地优惠和专业化孵化服务,指导创业团队争取各类创业优惠政策,促进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发展。办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切实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建立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发布、解读、项目对接等服务。组织双创导师深入校园进行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和实践指导,支持大学生返乡创业、到城乡基层创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