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筹资计划

8.2 筹资计划

8.2.1 创业初期

(1)团队成员自筹资金250万元

团队各成员依靠自筹资金来获得公司股份,有利于全身心投入企业,为企业发展和自身利益负责,维持企业的经营稳定。为保证公司控制权,团队共持有83.33%的公司股权,公司总经理单*出资120万元,占股40.00%;技术主管洪*出资40万元,占股13.33%;另外5名成员各出资18万元,各占股6.00%。

(此处“公司股本结构”图略)

(2)“雄鹰计划”天使基金50万

申报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雄鹰计划”,有望获得50万元的天使基金。“雄鹰计划”是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委托孵化机构投资入股创业企业且不享受股东收益的资助模式。适用技术含量高或商业模式创新、成长性较高的创业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期3年,孵化机构代持股权不参与分红,资助期满原价退出,并由公司核心创始人优先回购。

8.2.2 创业中期

(1)风险投资

在公司成立3~4年后,有望成为国内CF/PEEK复合材料领域领先的企业,具有一定的市场地位和行业影响力。随着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产品将进入需求爆发阶段。为满足企业扩张所需资金投入,将在合适机会吸引风险资本,目标融资500万元,出让10%的股权,目标风险投资人为新材料行业内具有优势资源和投资经验的机构,愿意与企业一同成长,共享碳纤维热塑性复合材料需求快速增长带来的巨大机遇。

(2)增加注册资本

视公司的发展状况、市场结构变化,根据形势更改股权结构。

8.2.3 公司规模扩张

随着公司规模扩张,计划由有限责任公司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随着资金的进一步需求,可以同风险投资公司达成战略性合作伙伴的关系,也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资本市场的情况优先选择在创业板上进行上市,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活动,满足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