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建无助亡秦

一、封建无助亡秦

封建无助亡秦是朱熹站在国家建设的高度得出秦朝迅速亡败的重要观点之一,在他看来秦之亡亡于己,且无可救药,即便是采取分封制也无济于事。秦王朝从公元前221年始皇帝统一六国,到公元前206年子婴被杀,前后总共不到16年的光景,却引起身后超过1600年的关注和探讨,包括朱熹在内。

不可否认,秦朝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统一,完成了由封建社会向帝王专制社会的转变,称得上是开天辟地的历史性创举,并由此奠定了中国大一统国家形态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所以谭嗣同《仁学》称:“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秦作为帝制的草革者和首次实践的失败者,而汉朝则是第一个验证的秦制王朝。

传统的观念认为汉袭秦制,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不全面。汉面对秦王朝的经历,十分慎重地进行了不同体制的比较,最终在选择实施秦制遗产即中央集权的同时,又采取了一定形式的封建制,表明汉王朝对于秦帝国的制度存在着怀疑,却也无计创新建制,只好采取既要中央集权又要封分建国的混合体。汉景帝三年(前154年)发生的七国之乱,用事实证明封建制行不通,于是秦始皇创立的中央集权制从此才真正被固定下来,直到1911年清王朝的覆灭,在时间上占中国夏王朝建立以来的二分之一。

历史发展的进程已经证明大一统秦制的可行性,汉王朝的成功实践,用事实提醒后人从中找出带有普遍意义和指导意义的东西,以防止因短时间的王朝更替给社会带来危害。鉴于此,有识之士们在不同的朝代、不同的社会背景下,站在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眼光和需求解读秦王朝。虽然结论各有千秋,但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与为我所用的目的却始终没有改变,其中宋朝人对秦帝国的解读,以三苏的《六国论》颇具心得,堪称代表

苏洵《六国论》称“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秦也”。苏洵提出的贿赂说,很是抢眼,针对当时的强秦而言,就形势而论指向非常明确。

苏辙《六国论》认为“窃怪天下之诸侯,以五倍之地,十倍之众,发愤西向,以攻山西千里之秦,而不免于死亡。常为之深思远虑,以为必有可以自安之计,盖未尝不可尝咎当时之士虑患之疏,而见利之浅,且不知天下之势也”。苏辙的天下大势说,旨在批判那些只顾眼前利益、个人利益和小利益而看不到全局的狭隘做法。

苏轼《六国论》则提出“国之有奸,犹鸟兽之有蛰猛,昆虫之有毒蛰也。区处条别,使各安其处,则有之矣;锄而尽去之,则无是道也。吾考之世变,知六国之所以久存,而秦之所以速亡者,盖出于此,不可不察也”。苏轼所论,看起来比较宽容,实质上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说法,在承认现实的前提下,不做彻底的根除而是因势利导为我所用,应该讲仍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至于原因是不是在此,则另当别论。

三苏的观点各有侧重,难分伯仲。不过,略晚于三苏的大思想家朱熹并不赞同他们的观点,他结合当时的国家态势,从自己的认识论出发,并就封建制问题提出:

《始皇纪》论封建之不可复,其说虽详,而大要直谓无故国之可因而已。尝试考之,商周之初,大賚所富,已皆善人;而其土地广狭随时合度,无尾大外疆之患;王者世世修德以临之,又皆长久安宁而无仓促倾摇之变,是以诸侯之封皆得传世长久而不可动,非以有故国之助而然也[1]

朱熹之所以提出“封建不可复”,在于商周之际周武王通过暴力建立周朝之后,用比较温和的礼制与专制相结合的治理方法。再加上时间的遥远与后人的修饰,故留下了美好的记忆。

夏商周三代是分散共主国家,并非秦以后的大统一。夏王、商王、周王是最大的王。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周初至少有百余个国家,每个国家有着自己的历史、文化和传统。西周以家族和血缘为标准建立起统治系统,采取天子—方伯—诸侯的分封制,用同姓封分诸侯王来保证周王权力的延续。分封制作为西周的政治制度虽然有过辉煌,但并非尽善尽美,同样是问题多多,最明显的就是地方诸侯的国家化。例如,本来用以监视诸侯的方伯却独自称大,逐渐发展成尾大不掉之势,如同国君,裂土为王。最终还是周王室的自家人破坏了自己创建的分封制,为异姓人的崛起创造了条件,为秦人的统一做了前期铺垫。

所以,在朱熹看来所谓封建是不可以重复的历史,秦朝同样不可以重复周朝的封建制度,原因何在呢?

首先,从最关键的人来讲,朱熹认为在商周之际“已皆善人”,基本上是淳朴善良的民众,是能够克制自身循规蹈矩的民众,无论何种制度对他们而言都是一样的,因此,封建制度适用当时的社会生态。

其次,当时的疆域面积小,土地资源虽然寡却与人口少的状况相吻合,便于管理

再次,商周之际统治阶层的内部是统一的,既没有形成王权以外的政治中心,也没有尾大不掉的权臣,更没有来自外部的危险因素,内外和谐同心同德上下一心。在各种有利因素的综合之下,封建制度才取得了成功。

事实上朱熹是针对宋朝当时的政治生态有感而发的,有意识地突出内忧外患对国家政治制度的影响。朱熹生活在南宋时期,他出生的那一年正赶上金人进攻杭州宋高宗赵构逃亡温州的动荡岁月。后来在岳飞等宋军的抗击下,局势才有所缓解。遗憾的是在秦桧等投降派的把持下,终于丧失了收复中原的大好时机,成为真正的偏安政权。对于秦桧等人的卖国行径,朱熹的父亲朱松也因为上书反对议和,而被贬职外放。这一年朱熹刚刚十二岁,国家的耻辱、家庭的变故,给幼年朱熹的心灵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同时也激发他对国家大事的关注。

正因为如此,朱熹认为商周之际封建制度的核心是王,作为最高统治者,他们通过“世世修德以临之”,在他看来制度的好与坏关键在于王的领导,可谓画龙点睛切中要害。

仔细琢磨,我们发现朱熹此话不是随口而说的,且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例如,西汉初年天下大定,需要恢复礼仪制度,由马上得天下到“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2]。于是刘邦就让秦朝的博士叔孙通权负责制定礼仪之事。叔孙通受命之后就到各地招募人才,当他到山东时竟然有两位儒生不愿意随他前往长安获取功名,并且说出一番道理:“今天下初定,死者未葬,伤者未起,又欲起礼乐。礼乐所由起,积德百年而后可兴。吾不忍为公所为。公所为不合古,吾不行。”[3]显而易见,此处的“积德百年而后可兴”与朱熹所说的“世世修德以临之”是同一层意思。

至于“又皆长久安宁而无仓促倾摇之变”的表述,其意再明显不过。德与和是封建成功的关键,而这两点秦王朝都没有做到,封建又有何意义呢?表面上看朱熹说的是商周之际,实质上却是暗指当时的朝廷,寓意十分深刻

对于封建问题,在秦王朝建立之初确实进行过探讨,根据《史记》的记载,当时的丞相王绾、齐人淳于越等人就曾提出过分封子弟,以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天下统一,王绾便向秦始皇建议:

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4]

王绾的建议得到了不少大臣的赞许,但受到了李斯的反对,他提出:“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5]秦始皇赞同李斯的说法,认为“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6]。否决了王绾的建议。

时间又过了八年,到了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置酒设宴,在博士仆射周青臣等人的一片颂扬声中,齐人淳于越向秦始皇谏言:

臣闻之,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支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患,臣无辅弼,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等又面谀以重陛下过,非忠臣也。[7]

淳于越的建议又被李斯否决,秦始皇再次支持了李斯的做法。考察秦王朝统一六国的历史轨迹,在大定之初王绾建议实行分封制显然是出于燕、齐之地反抗情绪的考虑,并且有意识地避讳了最危险的复仇对手“楚”,而提了“荆”,但在当时的形势下,统一是大趋势。毫无疑问,李斯与秦始皇的决定是正确的。

但是,八年之后的秦王朝与八年之前完全不能同日而语,天下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潜在的危机已经暴露在桌面上,反抗秦政的暴风骤雨即将来临,正所谓山雨欲来风满楼。在这关键时刻淳于越看得非常清楚,应该讲他的建议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因为淳于越所得到的信息要比秦始皇得到的信息真实得多,从当时的天下大势出发,考虑分封制不失为一种应急的补救措施。遗憾的是秦始皇错过了一次有可能挽救国家命运的机会,六年之后秦王朝便土崩瓦解夭折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