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本书一开始,很有必要陈述一下我的写作意图以及书中读者可能感兴趣的地方。一方面,这本书描写了人文科学的研究方法,展示了对现象学和解释学方法的符号的运用方法。另一方面,本书的内容能使读者进行教育学的反思:我们作为家长、教师或教育者,该如何与孩子相处。
因此,首先我们可以将本书看做是一本方法论著作,也可以看做是对从事人文科学研究和写作的一系列方法论的建议。但是,在人文科学中,一如本书所说,我们不会为了研究而研究。不难推测,我们投身于人文科学,都有其最初的动因,如想当一名教师、护士或心理学家。本书也尝试着能切合护理学、心理学以及其他类似专业的研究者的工作需求,然而,我们此处最基本的指向是教育学。
本书中所提供的各种事例,通常涉及对教学、养育以及相关教育职业的意义的探究——当然,这里并非假设教学和养育是一回事。因此,我们如同教育研究者一样站在教育学的角度提出问题、收集资料、描述现象和构建文本解释。
在人文科学领域,我们可以区分出种种方法。一种研究方法仅仅针对某些特定的问题,不仅是方法而且问题本身以及我们理解问题的方式都是重要的出发点。当然,也不可否认,我们清晰表达某些问题的方式和我们倾向于认同的研究方法有某些关联。因此,在问题与方法之间,便存在着某种辩证关系。那么,我们为什么会采用这种而不是另一种研究方法呢?这种选择绝不仅仅是一时的突发奇想、个人偏爱与喜好或者是赶时髦。当然,我们所选择的方法应该和起初促使我们成为一名教育者(父母或教师)的浓厚兴趣相协调。
本书中人文科学方法是公开定位于现象学的、解释学的以及符号学或是语言的,这不仅仅是因为作者的特殊兴趣或偏爱,而更是因为教育学要求我们对生活体验(孩子们的现实和生活世界)保持一种现象学的敏感性。教育学要求我们具备一种解释能力,以对生活世界的现象作出解释性理解,其最终目的是理解与孩子共处情境之中的教育意义。教育学还要求在研究过程中通过与文本的对话形成一个人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机智。
教育是教学、养育的活动,或者从广泛意义上讲,是与孩子相处的活动,这就要求在具体的情境中不断进行实践活动。本书中所描述的由人文科学方法产生的知识形式服务于教育实践。本书中所运用的“人文科学”一词要比普通意义的用法狭义得多。在这里,“人文科学”通常可以与“现象学”或“解释学”互换。这种用法与德国(约1900—1965)和荷兰(约1945—1970)建立的解释现象学传统相一致。本文意在对传统的人文科学教育学的某些方面进行现代意义的延伸。(https://www.daowen.com)
在一定程度上讲,本文的思想来源于欧洲的传统教育观念,因此我们力图对德国和荷兰学者们的著作作一方法论上的解读。德国的现象学教育家与荷兰的现象学教育家的区别就在于方法和认识论的不同。一些著名学者如诺尔(Nohl)、李特(Litt)、福利特纳(Flitner)、保尔诺(Bollnow)、兰格维尔特(Langeveld)、范登伯格(Van den Berg)和拜登狄克(Buytendijk)的学生们想要在言传身教的过程中,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来学习这种方法,德国人有时称之为Bildung,只有那些天才级的人物才能成功。曾有人说,荷兰学者致力于现象学传统研究,他们的工作要么是完美至极,要么是糟糕透顶,而决非平淡无奇。当然,只有上乘之作才保留了下来——而这也正是他们研究质量的一个判断标准。
哲学家伽达默尔在他的《真理与方法》(Truth and Method)(1975)一书中声称,沉醉于对客观方法或技巧的追求实际上是对人文科学精神的背离。他指出,狄尔泰或后来的胡塞尔为发展一种客观的人文科学而专注于方法和技巧的追求,以至脱离了生活的真正涵义。令人费解的是,在伽达默尔这本题为《真理与方法》的书中,可能正是对“方法”的参考促成了它在北美学者中的广泛流行。无论如何,在本书中,我希望能向大家展示,有一种探讨方法论问题的方法,尽管这种方法从传统的或者技术的角度而言似乎毫无章法。这种方法的基本命题就是,几乎所有对人文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的人都能从基于方法论维度的探究中获益。然而,这并不能确保所有从事人文科学研究的学生就足以写出“非常好”的作品。我们必需时时刻刻提防技术的迷惑。(Barrett,1978)
在北美,人文科学领域(包括符号互动主义、现象学社会学、人种志、人种学方法论、批判理论、性别研究、符号语言学等)既有某些来源于欧洲大陆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也有一些源于北美本土的东西。我们通常将“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区分归功于威廉·狄尔泰。狄尔泰为后人从方法论上对自然科学(自然或物理科学)和人文科学进行了区分。对狄尔泰来说,人文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en)所包含的主题就是由Geist——理性、思想、意识、价值、感觉、感情、行为和目的等所描述的人类世界,这些Geist都通过语言、信仰、艺术和制度找到了它们的具体化形式。因此,从简单意义上是说,我们可以把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不同之处归结于他们研究内容的不同。自然科学研究“自然的物体”、“自然事件”和“物体的存在方式”。相反,人文科学则研究“人”,或者“有目的、有意识的能动的存在”,他们能够创造有意义的事物,并能解释人类如何在世界上生存。
自伽利略以来,自然科学研究所采取的方法,已经和简单的观察分离,而倾向于实验控制法、数学研究法或定量分析法。当自然科学方法被应用于社会行为科学时,它仍然保留着实验和定量分析的特征。相反,人文科学则更倾向于方法描述、解释、自我反思或批判分析。狄尔泰说,我们可以解释自然,但我们必须去理解人类生活(1976)。自然科学倾向于将自然现象(如在生物学中)分类,倾向于必然的或偶然的解释事物的活动状态(如在物理学中),人文科学则旨在阐明人类现象的意义(如在文本的文学或历史研究中),理解意义的生活结构(如在对生活世界的现象学研究中)。
本文的初衷基于这样的信仰之上,即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的人文科学研究过程中必须遵循教育学的准则。这一方法的基本模式就是对生活体验和日常生活中的实际行为进行文本的反思,以期提升我们的思想,增强我们的实际经验或机智。现象学描述一个人如何指向生活体验,解释学描述一个人如何解释生活“文本”,在这里,符号学意在为现象学和解释学发展一种切实可行的写作或语言学研究方法。本文的新奇之处就在于将研究和写作密切联系起来,并且与实际教育活动联系起来。在解释现象学写作中对日常生活现象的意义进行反思是教育学研究的根本目的。因此,本书便具有了两个层次的教育期望,它为教育学过程提供根本的研究方法,并对这一方法进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