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体验的本质
什么是“生活体验”?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因为现象学人文科学以之为出发点和归宿。狄尔泰(1985)认为,生活体验的最基本形式包括我们生活中直接的、先于反思的意识:一种反射性的或自发的意识,作为意识,它并未意识到自己的存在。
生活体验对我来说并不像被觉察或呈现出来的事物那样“与我相遇”,它并未向我显现,但事实上生活体验确实与我共在,因为我能够以反思的形式意识到它,从一定意义上讲,我直接占有它,就像它完全属于我一样。它只有在思想中才变得客观具体。(p.223)
为了深入理解这个问题,我们不妨作一类比。作为一个新教师,当第一次站在全班同学面前时,你会发现你总是在想学生们在“注视着你”。有些教师每当新学期面对新的班级时都会有相同的体验。这种“受到注视”的感觉使教师们很难做到举止自然和自由交谈。当人们接受电视采访或参加小组讨论时也会有相同的感受。一时间所有的目光都注视着我,似乎将我的声音和身体之间的天然联系剥离开来,强迫我意识到我正在经历的感受,其尴尬境遇可想而知。然而,一旦当我全神贯注于讨论,忘记了观众的存在时,我又会立即投入讨论之中,并且举止自然,没有丝毫窘态。只有在讨论过后,我才能尽量去理解讨论的真实面目。
许多思想家认为生活经验首先具有时间结构:它不可能通过即时的现象去领悟,而只能通过过去的存在来反思和理解。进一步说,既然生活经验是对全部生活的展示,那么我们对于生活经验之意义的理解往往只能是那些绝不可能从完全的广度和深度上来掌握的过去的东西。生活经验的解释性检验(interpretive examination)具有系统性特征,它将特殊与一般、部分与整体统合起来。
梅洛-庞蒂(1968)对生活经验作出了更为本体论的解释,他称之为“可感受性”(sensibility):
可感受性精确地讲就是一种中介,这是不带任何阐释的存在;可感受性的可觉察的外表及其无声的力量是存在的独特的自我显现方式,它不带偏见观点,也决不含糊和超然。可感受的事物就是这样:在无声中自然显现、不言而喻。(p.214)
生活经验是现象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现象学的目的是将生活经验的实质以文本的形式表述出来。通过这种转变,文本的效果立刻成为有意义事物的重新体验和反思性拥有:通过文本,读者自己的生活经验就会被充分激活,产生与文本的“对话”。
狄尔泰(1985)认为,生活经验之于精神如同呼吸之于身体:“正像我们的身体需要呼吸一样,精神也需要在情感生活的回应中实现并扩展其存在”(p.59)。生活经验如同意义的呼吸,在生命之流中,精神“吐纳”着意义。例如,在“我想要个孩子”并将孩子作为希望的客体的反射意识中,内部和外界之间持续不断的吐故纳新过程变得具体而形象。在生命之流和经验生活的“呼吸”中存在着明确的对现实的理解。因此,生活经验具有确定的本质,我们可以在回忆中清楚地识别这种“质”。
伽达默尔(1975)认为,“经验”这个词具有浓缩和强化的含义:“如果某事物被称之为经验,其意义就囊括于一个整体之中了”(p.60)。特定的“结构关系”(狄尔泰,1985)和主题使经验独一无二,也使得我们可以对其加以思考和谈论,因为它给予经验以特定的质(中心思想或主题)。狄尔泰说:“生活经验彼此相互联系,像是交响乐行板的主题。”(1985,p.227)他将“结构”或“结构关系”说成是属于特定的生活经验的某些事物(有些像模型或意义单元),它变成了背景相关的经验系统中的一部分,通过思考其意义来阐述它。
我和儿子骑自行车兜风,骑车兜风本身并无外在的目的——我们并没有想去任何特定的地方——就是这种空间、情绪和共享的世界的品质让我将“骑自行车兜风”这件事与儿子马克(Mark)联系在一起了。暑期我们在维多利亚郊外的乡村度假,经常骑自行车兜风。在兜风过程中我记得的事情首先不是“猫儿跑”、“兔儿跳”、“前轮腾空车技”之类的事情——尽管玩车技可能是马克当时最为专注的事情。其实,前轮腾空车技是回忆我们在路边的谈话的一种方式。“在我这个年龄你玩过车技吗?”“你骑什么型号的自行车?”“你有比你年龄大的朋友吗?——我指的是像迈克尔·迪克这样的大孩子?”(迈克尔是一个12岁的酷小伙——他住我们家附近,是滑板能手,他很喜欢马克,经常教他玩各种车技)我和儿子时而顺着蜿蜒的乡间小路急驰,时而喘息着攀上陡峭的山头,时而又为经过的汽车让路,而我们的谈话一直进行着。
当我们通过记忆增长生活经验时,生活经验便逐渐获得了解释学意义。通过沉思、交谈、白日梦、灵感和其他解释性行为,我们赋予活生生的生活以意义。例如,与儿子“骑自行车兜风”的经历中所可能进行的交谈和所产生的亲近感,跟我和儿子在入睡前更带有私下意义的交谈以及我们早餐时在厨房里闲聊的气氛明显不同。也可以说,骑自行车兜风为我和儿子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种情调:感情上亲近而又彼此保持适当的距离,投入了体力而又各自精神焕发,投身于外界事物而又保留着内心世界的感受。或许正由于上述种种原因,才使得我喜欢骑自行车兜风?与7岁的儿子骑车兜风是一种生活体验,也就是说,是我生活中明确而有意义的一方面。对于这种体验而言,有一种整体性可以使之变得独特,并且允许我称它为“与儿子骑车兜风”。
即使不考虑反思行为,我们简单行为中所包纳的一种含蓄的、无主题的、非反思的意识,也在日常生活中起主宰作用。这种意识可以是“骑自行车意识”、“谈话意识”、“为人父的意识”、“教学意识”,等等。或许它还算不上是一种“骑自行车的意识、谈话的意识、教学的意识、为人父的意识”——而只是一种自我意识、一种存在于这些行为中的意识。换言之,生活着本身就意味着在世界上做着父亲、母亲、教师,意味着爱着、活动着、感受着——这是世界上的一种无主题的意识。相反,生活的无反思的维度不断地供应着反思意识,于是,也就不断地使之得以主题化。正像梅洛-庞蒂所指出的(1962),现象学是一门人文科学研究,它必须取之于生活并以反思形式来表达生活。
梅洛-庞蒂指出(1962),现象学人文科学的最终目的是重新获得与世界直接而原初的联系——直接体验着世界。这包括一种文本活动:反思性写作(reflective writing),也就是我们所称的“人文科学研究”。它是从现象学和解释学两个角度来研究人类:它是对生活经验(现象)的描述性研究,并试图通过挖掘生活经验的意义来丰富生活经验本身,因此它属于现象学范畴;它之所以又被归入解释学是因为它是对生活经验的表述和对象化(文本)的解释性研究,并试图以此来决定蕴涵于生活经验中的意义。
在后现代主义、解构主义,以及其他语言取向的人文科学研究方法的影响之下,经验和感觉认识论逐渐让位于语言和文本认识论。简言之,认识论转变的主要推动力是对生活经验中充满着语言这一现象的认识。借助于语言我们才能够回忆和反思各种生活经验。也只有借助于语言,人类经验的传承才成为可能。对于人来讲,语言处于至关重要的基础地位。正如海德格尔(1971)指出的,语言、思维和存在是三位一体的。生活经验似乎有自己的语言结构。利科尔(Ricoeur,1981)认为,经验和(无)意识像语言一样被结构化了,因此人们能够以文本的形式谈论经验,谈论人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如果按照字面意思采用隐喻方式,所有的现象学描述都是文本解释或解释学。关于文本的思想引发了多元解释甚至冲突性解释的观念。如果世界上的一切都像文本,那么每个人就变成了读者或作者。这样一来,问题出现了:究竟谁的解读、谁的解释是正确的呢?
在某种意义上,文本的观念变成了分析意义的一种隐喻性的工具。如果所有的经验都像文本,那么我们需要检验这些文本是如何被社会性地建构起来的。为了阐明蕴涵在文本中的意义而采取社会分析或解构文本的形式来解释文本,会导致文本意义的泛滥。所以我们千万不能忘记,人们的行为和经验简要地说也就是“行为和经验”。将整个世界还原为文本形式并以文本形式来对待所有经验,实际上是遗忘了隐喻是方法论的源泉这一基本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