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进行人文科学研究
尼采曾说过:“要想寻找人迹,就要首先找到灯光”(Buytendijk,1947,p.22)。在这句针对哲学家狄奥真尼斯(Diogenes)的格言中,尼采提出了两个问题:对人性的研究有何意义?这种研究需要什么样的方法论?狄奥真尼斯是一位生活在公元前4世纪的希腊哲学家,他作为一位语言尖刻、机智灵活、反应敏锐的反传统的思想家而闻名至今。他通过手势和事例等教育了他身边的许多人。据记载,有一天,狄奥真尼斯在晴朗的大白天打着灯笼在城里四处走动,边走边看,似乎丢了什么东西。当人们前来询问他要找什么东西时,他回答说:“在光天化日之下,即使打着灯笼我也找不到一个真正的人。”当人们纷纷指向自己时,他拿起一根树枝驱赶人群,还一边喊着:“我要找的是真正的人。”当然,许多人都会嘲笑这一场面,但这一轶事之所以能够流传至今,是因为它引起了一些人对狄奥真尼斯这一举动中所包含的本源问题的思考:人的本性是什么?问这个问题意味着什么?狄奥真尼斯的举动也使那些只作出简单回答的人的道德意识受到震撼——人并不仅仅是自然生成的人,还是力图自我塑造的人。显然,狄奥真尼斯暗示他很难找到一些好例子。光天化日之下,灯笼这一古怪新奇的道具便成了他说话的方式,他“看”不到任何人,他觉得有必要给人以启发,或者更确切地说,狄奥真尼斯用他的灯笼表达了一个承诺,他并不追求抽象的哲学话语,而是在具体充实的日常生活中进行实际的反思。
从现象学观点来看,搞研究就是对我们感受世界和理解世界的方式提出疑问。由于理解世界就是以某种方式深刻地存在于这个世界,因此,研究—质疑—形成理论的行为就是使我们与世界密切联系的有目的的行为,可以使自己更好地成为世界的一部分,甚至融入这个世界之中。现象学将这种与世界不可分割的联系称为“意向性”原则。在研究过程中我们探索构成这个世界的奥秘,使这个世界成为我们的世界,进入我们的心中。因此,研究就是一种关注的行为:我们想知道什么是生存最基本的东西,关注就是关心我们所爱的人,与之分享我们的一切,我们渴望真正了解我们所爱的人。如果我们的爱足够强烈,那么我们也将敢于直面生活中的许多未知。
奥地利心理学家路德维希·宾斯万格(Ludwig Binswanger,1963,p.173)曾指出将上面的话反过来说也同样正确。我们只能理解我们所关心的一些事或一些人。在我们如何了解一个人这个意义上,歌德的话极有说服力:“一个人只会去学习了解他所爱的,了解的知识越深刻越丰富,他的爱就越强烈越鲜明,确切地说是激情”(1963)。我并不是说爱或关心本身就是一种获得知识的方法或途径,但是正如弗里德里希·拜登狄克在他1947年的就职演说中所讲的,爱的根本是对人的存在的感知,这种认识并不仅仅是我们在教育研究中所偶尔采用的准则。当代法国现象学家如莱文纳斯(Frenchman Emmanuel Levinas,1981)曾试图论证这一观点的深刻的哲学内涵。尤其是在我发现他人的缺点、脆弱或无知时,我体验到了那种无可推卸的爱的责任感的存在:对那些祈求帮助的孩子我责无旁贷。大多数父母都曾经验到这种道义上的要求,许多老师和忘我投入教育事业的教育工作者们在生活中也有这种体验。当我爱一个人(孩子或成人)时,我想知道什么对他有益。因此,教育理想是我行动的指南;与此同时,我仍然对特定情境中人的个性保持敏锐的洞察力。
解释现象学是一门研究人的人文科学。在研究术语中,我们常常使用“主体”或“个体”来指称我们研究中的人。但是,正如奥登所说,“个体”作为一个生物学术语,主要区别于一棵树、一匹马、一个男人、一个女人;而“人”这个词则指每个人的惟一性,“作为人,我们是无与伦比的,不分等级的,不可计量的,无可替代的”(1967)。可以说,现象学的研究应该在其特定的范围内进行。传统的、假设的或实证的研究主要对那些高度概括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感兴趣,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在这种研究氛围中存在着某种内在的精神。行动和干预,如锻炼,是可以重复的;而主体和样本,如战士,是可以替换的。相反,在广泛的意义上,现象学是一门研究独特性的哲学或者说理论,它对本质上不可替代的东西颇感兴趣。我们必须记住,在希望找出有效的系统干预方法(立足于实验研究观点)时,我们往往忘却了这样一个事实:我们所关注的变化对不同的人来说可能有不同的意义。
现象学研究首要的特点是它总是起始于生活世界。我们以自然的态度面对日常生活的世界,这种态度就是胡塞尔所描述的原始的、前反思性的、前理论性的态度。我们以这种态度对所经历事件的本质进行反思时,能够在真正教化(Bildung)(education)的意义上转化或重塑自我。解释现象学研究开启人的智慧(Rorty,1979),形成人的思想,培养人的灵活交往能力。在这个意义上,人文科学研究本身就是一种教化(Bildung)或教育(paideia,education);它是生存和成长(being and becoming)的课程学。我们可以说,解释现象学是一门关于个体的哲学,而不能理解成他人、整体、社团或社会的泛泛的特征。许多教育研究倾向于将生活彻底割裂成细小的抽象的碎片,而这对实际工作者来说几乎毫无用处。因此,试图避免这种割裂的人文科学得到广泛的关注也就不足为怪了。它特别的吸引力在于它试图通过保持一种教育学的观点如整体表达,和一种情境体验的观点如实际教育行为的主题来理解教育现象。(https://www.daowen.com)
本书中所描述概念的严密性是不言而喻的:解释现象学研究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写作活动。这一点常为人所忽略。研究和写作是一个过程的不同方面。在以后的章节中我们将探讨和阐明写作过程中的反思所具有的教育学意义。解释学和现象学都是根源于哲学的人文科学方法;它们都是哲学,是反思性理论。因此,对教育领域中的人文科学研究者来说,了解一些哲学传统是很重要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一定得成为学术意义上的职业哲学家。它是指我们必须懂得足够的哲学知识,以阐明进行现象学和解释学研究的认识论或理论上的含义……而不忽略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是对这一研究的教育实践感兴趣;更确切地说,它意味着教育者所从事的人文科学研究是一门教育学人文科学。
对教育者来说,人文科学研究的目的是培养一种批判的教育能力:知道在教育情境中,在仔细的启发性思考的基础上如何采取机敏的行为。为了这一目的,解释现象学将部分与整体、偶然和必然、价值和要求进行统整性研究。它鼓励我们对日常教育生活中琐碎细节的关注。它使我们理智地从非逻辑中找到逻辑,从想当然中找到理所当然。成功的现象学描述具有推动作用和启发作用。文本的流畅也许与研究/写作过程中的辛劳、混乱和困难成为鲜明的对照。“你说这本书写起来很长?”“七易其稿?”
在我们开始辨别出写作中的沉默——个体存在的形成——之前,一切都似乎有点荒唐。借助它,分散的词汇渐渐地积聚起来,最终变成了缜密的文稿,与其说是中断,不如说是完成。这是对值得说的事情的一种羞怯的反应,同时也清醒地意识到这样的言谈很可能变成乏味的学术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