轶闻趣事——手段
现象学写作中惯常用到的修辞手段是轶闻趣事或故事。“故事”指的是叙述体文本。一方面,一切人文科学都具有叙述体特征(而不是抽象的数量特征)。故事也已经成为展现数量或人文科学研究各方面特征的常用手段。在此,我们意欲专门讨论其中一种叙述手段或故事:轶闻趣事,一种特殊的故事。例如,兰格维尔特(1984)在试图展示某个事物对于一个孩子的重要性时,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小女孩送给她的小弟弟一根小小的羽毛:“小女孩的母亲正忙于照顾新生儿,这个4岁的孩子走到她母亲身边,手里擎着她的‘珍宝’——一根小小的麻雀羽毛。这是送给小弟弟的,因为他还那么小……这才是真正的礼物。”利用这个故事,兰格维尔特对“礼品”和“礼物”这两个概念作了区分。“礼品”是我们为了祝贺别人结婚、为了完成某项任务或者偿还债务赠送的东西。法国人有句俗语:“小礼品能护友情”。兰格维尔特认为,“礼物”的含义正好相反:“礼品能够缔结友情,但是只有爱和友情才会把事物,即使是最微小的事物,变成‘礼物’……小女孩的那根羽毛是那么小——但小又怎么样?小弟弟不也很小吗?况且这根羽毛是多么精巧,多么柔美啊!使得擎着它的小女孩也近乎精巧、柔美。”兰格维尔特接着写道,送“礼品”的人只是送出了商店里的某件东西,甚至通常只是售货员的一个建议而已,而送“礼物”(而不是礼品)的人,送出的是他/她自己。他/她自己是最紧要的。
我们来看另一个例子。在《人与世界》这本书的简介中,范登伯格写了一则轶闻趣事,讲的是马来西亚丛林中的土著人(Van den Berg & Linschoten,1953,p.5)。为了了解一个现代化大都市会给一个丛林居民留下何种印象,有人把这个土著人带到了新加坡的一个大城市,既没有提前告知也未遇到任何麻烦。土著人穿过条条街道,在这些街道上他有充足的机会观察一个大都市所能展现的一切。研究者一直跟随着他。在旅行结束,土著人被问及是什么给他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时,他并没有像人们期望的那样,谈起柏油铺的马路,砖砌的房屋,混凝土建的楼房,汽车、街车或者火车,却回答说他看到一个人搬了那么多的香蕉,非常吃惊。看来他看到的是一个用推车搬运香蕉的街头小贩。范登伯格说似乎这个土著人几乎看不到其他任何东西。住在丛林中的人终日与丛林世界的事物为伍,使得他看待我们周围的事物时的方式与我们不同,也是我们无法理解的。这个土著人所处的境况与以前不同了。他看到的任何一件新事物都在这个境况中充当一定的角色。任何事物若不能适应这个模式,就无法与他沟通,对他就不具有任何意义,他也就看不到。这就是范登伯格如何运用轶闻趣事来解释每个人类成员与他/她周围世界之间存在的关系这种现象。他力图通过轶闻和现象解释来说明人类不仅处于与周围世界的关联之中,而且人类本身就是这个关联。
当轶闻出现在萨特、马塞尔、梅洛-庞蒂等作家的现象学作品中时,就不能看成仅仅是为了使难懂或乏味的语篇“易于消化”或“对其进行加工”而举出的例子。轶闻可以看成是人文科学中帮助我们理解某种晦涩概念的手段。
《韦伯斯特大辞典》给轶闻下的定义是:“对于一件有趣、令人惊异或者带有传记色彩的事情的描述”。而《牛津辞典》把轶闻定义为:“隐秘或迄今为止未公开过的叙述或者历史细节”,“事件的描述本身有趣或者给人印象深刻”。这种说法来源于希腊语“未公开的事情”、“未揭示的事情”之意。而且西塞罗(还有后来的文艺复兴学者)在描述其未发表的书稿时,也曾经用轶闻来表示“未揭示的事情”这个意思。可见,轶闻是社会产物。轶闻在日常生活中通常是以口头形式开始的,且往往原本是某个著名或知名人物传记的片断。因此,塞弥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认为轶闻是“传记体事件,私生活的细节”。其他任何手法都很难像它们那样能够显示出人物或其所处时代的真实特征,因此,传记作者和历史学家们都非常注重轶闻(Fadiman,1985,p.ⅩⅪ)。
但是轶闻又往往是只对知情者有意义的信息,一些因各种随意的原因而无书面记载的材料,有时很难用更为直接的方式来显示出某种思维方式、风格或人物的特性,而轶闻却可以。这是轶闻和认识论相关的一个有趣的现象。如果我们无法确切把握某个主题的意思或核心内容,就从外部观察,或许会从轶闻趣事或故事片段中得到满意答案(Verhoeven,1987)。
胡塞尔曾写过一部关于现象学的长篇巨著,书中不厌其烦地对任何可能针对其哲学体系的观点进行了辩驳。有一则轶闻讲的就是他小时候的一件事。胡塞尔当时要把一把刀磨得锋利一些,于是他就坚持不懈地磨,直到刀身磨得一点儿不剩。这则轶闻恰到好处地表现出胡塞尔是一个彻底的完美主义者,他惯于用纸笔思考,对于现象学的研究事实上就是文字工作。对于自己的作品,他总是不断地修改、重写、编辑。在他去世后,人们才惊异地发现了他用速记法写成的长达40000页的书稿。
说到轶闻对于人文科学思维的重要性,有一个有趣的情形是与狄奥真尼斯的教义或处世哲学有关的。狄奥真尼斯就是那个被称为“愤世者”、“犬人”或者“发疯的苏格拉底”的人(Herakleitos & Diogenes,1979,p.35)。这位思想家认为生活重于写作,少有真实的遗迹留于后世,因此我们能见到的只是些轶闻。传说在听过许多有关哲学家狄奥真尼斯的奇异故事之后,年轻的亚历山大大帝有一天前去探访他。其时,哲学家正在悠闲地晒太阳:
亚:“我是亚历山大大帝。”
狄:“我是狄奥真尼斯,一只狗。”
亚:“狗?”
狄:“我与善良的人依偎,向贪婪的人吼叫,撕咬恶人。”
亚:“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呢?”
狄:“站开点,不要挡住我的阳光。”(p.30)(https://www.daowen.com)
亚历山大想向这位思想家显示一下他的仁慈和宽厚,后者明确表现出他是如此熟悉世俗的各种诱惑。但他并没有把它写成理论,落入哲学抽象的俗套。狄奥真尼斯用一句带手势的话“不要挡住我的阳光”“展示”出了他的观点。通过这种动作加手势的表达手法,而不是用理论式的辩论,狄奥真尼斯更清楚有效地表现出一个哲学家是如何摆脱政客的。能够违背伟大的亚历山大大帝的意愿的人,狄奥真尼斯是第一个。其回答不仅显示出他对当权者的意愿不予理睬,也把自身的强烈欲望抛置脑后(Sloterdijk,1984,p.265)。因此,这位地位低微、不走运的哲学家和令人敬畏的统治者亚历山大比起来,后者远征至印度边界只是为了满足其权力欲望,倒是前者显得更有权威,更能自主。亚历山大是否认识到了愤世者认为道德生活至上的含义了呢?据历史记载,亚历山大曾说:“如果我不是亚历山大大帝,我就是狄奥真尼斯”(Herakleitos & Diogenes,1979,p.36)。后来,狄奥真尼斯和亚历山大大帝于同一天去世,使得人们对这件事萌生了不少迷信的想法。
由此,狄奥真尼斯试图以动作和手势或者活生生的实例来教化同胞,而不是演讲,也不是写“书”。或许有人会说这是街头戏剧。斯劳特迪克(Sloterdijk,1983)曾争辩说:围绕在狄奥真尼斯这个人物周围的轶闻,要比当时存在的任何作品都更能阐明他的教义。但是狄奥真尼斯哲学的影响不是那么深远的原因,也正是因为保留下来的只有轶闻。轶闻在学术作品中的地位微小,因为它们与历史记录或报告相反,只是以不可靠的事件为依据。轶闻不可靠的说法可以追溯到16世纪的拜占廷历史学家普罗匹厄斯。他把查士丁一世的丑闻称为《轶闻》或者《秘史》。这些是他死后才发表出来的。
轶闻在日常生活中也会产生消极反应。例如,我们会听到有人说某件事是不可靠的,因为仅以轶闻为依据。“仅是轶闻”就不能被用在正式的讨论中作为论据。当然,从轶闻中找依据去概括一件事是完全错误的。现象学研究的目的不是概括经验,轶闻评判者们没有意识到的是,轶闻之所以重要,并不是因为它是经验或者历史现实。
历史记载的是以前发生的事,而轶闻,正如叙事诗,描述的是普遍真理。亚里士多德对他所处时代的叙事诗进行的描述也适用于轶闻:
“诗人应该描述那些可能发生的,也就是那些有可能或者必然的,而不是已经发生的……诗歌更具哲学性,比历史更重要,因为前者是对共性本质的阐述,而后者仅阐述个性。”(Poetics,1451)
轶闻或许有各种功能(见Verhoeven的辨析,1987;或Fadiman,1985),但是在人文科学活动中起重要作用的包括下面几个特点。
(1)轶闻对于理论思维的抽象具有重要调整作用。现象学描述的目的不是去拓展与生活体验这个实实在在的现实割裂的抽象理论,而是力图从日常存在中去深入挖掘、探寻具体意义。轶闻正是使隐藏意义公布于众的工具之一。
(2)有些学者很难展示出生活与理论命题如何联系,轶闻就显示了对这些学者这种孤立或孤立性活动的蔑视。因此,轶闻又具有某种实际的冲击作用,迫使我们去找出生活与思考、情境与思索的关系。就此而言,斐迪曼发现了轶闻是如何作为一种平衡手段,对赞颂进行调和,并使它具有教化作用,走近大众的。
(3)轶闻能提供一些从未记录下来的教义或训诫,苏格拉底和狄奥真尼斯就是例证。他们都是伟大的思想家,他们的传记和教义中都有轶闻趣事。这个历史现象也表明人文科学活动中轶闻存在的巨大可能和其未知的力量。柏拉图的《对话录》,就是关于哲学家苏格拉底的轶闻集。与在它之后的任何哲学作品都明显不同,这部作品并不是长篇巨著。从方法论上讲,柏拉图的作品是围绕或间接地就友情(Lysis)、爱情(Phaedrus,Symposium)、美德教育(Meno)等方面而展开的思考。
(4)轶闻也可以是智慧、敏锐洞察力和谚语式真理的实例。一些知名人物把轶闻看做是公认真理的叙事体简本(Fadiman,1985,p.ⅩⅪ)。例如,柏拉图的《理想国》一书中那个关于山洞的轶闻就被用做寓言或者有可能发生的故事,并没有当做经验或历史的事实真理,而且,按照柏拉图的话说,是“很有可能发生的故事”。通过轶闻的这一特性,我们看出自己生存世界中哪些是可能的,哪些是不可能的(Cairns,1971,p.ⅩⅤ)。
(5)关于某个事件的轶闻可能具有解释说明作用。轶闻是具体的,来源于虚构或真实生活,因此,可以用做行为或者以某种方式看待事物的例证或建议。日常生活轶闻可以当做睿智的答语(“信息”),使接收者领会或感受到无法用其他方式明确表达的某种真理。
我们往往忽视了以故事形式出现的轶闻是处理某种知识的有效方式。“叙述,去描述”来源于拉丁文“gnoscere,noscere”,是“了解”之意。描述就是以叙述或故事形式说一件事。轶闻自相矛盾的一点在于它描述某件特定的事,实际上却意指其中的普遍性。反过来,通过轶闻,人们又能检测出基本观点或真相在日常经历的偶然事件中所具有的价值。因此,可以说轶闻与现象学人文科学有共同的认识论、方法论特征,因为它们都面临特殊性与普遍性之间的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