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即方法
研究和写作之间是什么关系?如果我们研读一下Geistes-wissenschaftliche Pädagogik(Hintjes,1981)关于人文科学的早期研究,德国以及荷兰的更具现象主义特征的教学传统,我们就会注意到研究和写作之间的关系普遍受到忽视。在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中也是如此。写作作为方法来讨论,即使有的话,也是为了写研究报告和出版学术著作。教育者的作品中提到阅读有助于培养文学和评论意识(Freire,1987),但令人惊讶的是,研究和写作之间的关联却少有人接受,对写作的认识和对教学的探讨就显示了此种关联的重要性。
包括传统的(实验或更具实证主义特征的)研究在内,所有的研究中都曾有过研究者需用写作来传播他/她的工作情况。此处谈及的是“研究报告”,表示在研究活动和报告活动之间有区别:报告活动中研究被公布于众。在当代各种人文科学研究活动中,写作通常被看成是一个报告过程,目的在于使人文科学在方法上“更有效”、“以系统为基础”而且“基础牢固”。在这个框架中,根本无法把研究本身当做诗歌创作,这些都不足以得到传统的“科学”意义上的重视。这就与产生于认识论和方法的见识有关了,巴斯(Barthes)以警告的方式对此作出了较好的解释:
“有些人在谈起方法时充满期望,觉得一定有所收益;他们想要的是方法,对他们来说,没有一种方法是足够有效、足够正式的。方法能够约束一切……但一个不变的事实是,一项不断宣称将成为方法的工作是毫无成效的:如果都变成了方法,就没什么可写的了。虽然研究者坚持认为自己的成果是有方法的,但这样的文章却从未出现:没有什么比方法更能扼杀研究,并把研究抛入废纸堆的了。”(Barthes,1986,p.318)
其他研究者虽然较注重现象学文本的本质,但仍旧没能对现象学反思和写作之间的关系作出正面讨论。对于人文科学,尤其是现象解释工作来说,写作与研究活动及思考活动密切相连。或许我们可以争辩说,即使对于传统的社会科学研究,需进行研究的认知状态也与写作的认知形式密切相关。(https://www.daowen.com)
写作是将思维成果跃然于纸上。写作是将内在的东西进行外化,它使我们离开自己直接面对的世界。如果我们审视纸张,审视我们所写的东西,我们客观化了的思维也在审视着我们,于是,写作就建立起了某种思考的认识状态,这种状态通常是社会科学理论所具有的特征。人文科学研究的目标在本质上是一项语言学课题:从我们的生活体验中提炼出某个方面,通过思考使它可以理解。研究者们是通过一个祈使语气的省略句——“写下来”——认识到研究的语言学本质的。人文科学研究需要写作,但是对于科学研究工作者来说,写作又不仅仅是一项附加活动,如巴斯所解,祈使句“写下来”就是“试图把‘研究’工作唤回到它的认识论状态:不管它探求什么,都不能忘记其作为语言的本质——也正因为这一点,使得写作与科学研究最终是不可分的”(Barthes,1986,p.316)。
对巴斯来说,研究不仅仅“涉及”写作:研究就是写作——写作是研究的基本内容(Barthes,1986,p.316)。人文科学中那些无法记录的研究都是因为没能理解其自身的使命。对于胡塞尔、海德格尔、萨特和梅洛-庞蒂这些学者,研究和思考的确与阅读和写作无法分割。去参观卢温大学的胡塞尔档案馆的人都会注意到他的书桌放到了档案室的显要位置,由此产生的象征意义中就可以清楚地体味到研究和写作的密切关系。正是在这张书桌上,现象学的发展获得了最主要的推动力。
萨特,更甚于胡塞尔,是一位置身于繁忙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现象主义者。但是由于年事渐高,写作对萨特来说变得越来越困难,思考也很吃力。“我仍旧思考,”在一次接受采访时,70岁高龄的萨特曾说,“但是由于无法写作,思考也受到了某种压制。”萨特当时所指的是他因失明而无法再阅读和写作。很显然,写作对他并不仅仅是思维的一个片断,而是其中心部分。“我生活的意义就在于写作,”他说,“我会写下那些我预先想好的东西,但是写作才是重要时刻。”萨特的这句话向我们显示出他给方法论下的非常简练的定义。写作是方法。问科学中的方法是什么就是问写作的本质是什么。那么什么是写作?怎样进行写作研究(思考、反思)?当然,写作是颇具创造性的活动。写作者写出了文章,写出的又不仅仅是文章,而是作者自己。正如萨特或许会说的:作者是他自己作品的产物。写作是某种自我制造或自我塑造。写作是为了检测事物的深度,也是为了了解自身的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