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即重写

写作即重写

尽管本文简要谈及的这种方法看上去具有工具性质或者逐步推进的特征,但现象学的方法论与其说是一种技巧,倒不如说是一种精心培养的周密性思考。现象学成了一种没有任何技巧的方法。这种方法论的“各个步骤”就是各种各样的询问,容许首先对辨别出来的现象进行严格审查,然后转向问题的重建。现象学方法论要求辩证地往返于询问的各个层次,为了能够公正地评判生命世界中的体验是完整还是模糊,写作可以变成一个复杂的重写过程(重新构思、思考,重新认识)。萨特这样描述写作和重写如何试图使文本具有深度:把意义构筑成一系列的层次或者多个层次,由此揭示出某项真相,同时又保持必要的模糊性。这种有深度的写作不是一口气就能呵成的。这个写了又重写的过程(包括修改或编辑)是比创造一件艺术品更能使人回想的艺术活动,不停地由整体到部分,又从部分回到整体,不断地、随时随地地修改这件艺术品,力图通过它体现出作者的特性。

萨特把对文本的这种精巧加工的一面叫做“风格”(1977)。自然,他暗示了某些比单纯的艺术手法或文体惯例更复杂的东西,使人想起席勒马赫(Schleiermacher)用“风格”这个概念既指文本的本质特征,又指作者作为文本生产者的周密性思考(1977,pp.5-9)。写作,带有风格的写作,是练习一种解说技能,从风格这一意义上来说,这种技能产生了构思文本/撰写文本部分。对席勒马赫来说,“风格”是Geist(思维、文化、精神)的一种表现,是一种geistig现象。更为先进的现象主义把风格看成是一个人的象征性存在的外部形象。在写作中,作者使他/她在与世界的接触中获得意义的真相仿效传统风格(Merleau-Ponty,1973,p.59)。梅洛-庞蒂认为“风格使所有意义都有可能实现”,但是我们不能把风格和单纯的技巧或方法混为一谈。风格展示了作者在趋于世界和语言方面能够看到什么和显示什么。正是在这一令人愉快的时刻,风格和语言“立刻充满了意义,在说(或写)这个动作凝聚成一体时,这些意义又溢注到了别人身上”(Merleau-Ponty,1964,p.235)。(https://www.daowen.com)

写作就是要建立对话关系——这种有意义的关系模式积聚成我们可以称为“理论”的松散整体。写作或形成理论,将意义关系在文本中用语言表达出来。语言是现象学研究的核心,因为反应一反思型写作正是施行现象主义理论的活动。写作和重写非常重要。现象学者已经就写作的这种反思性特征发表了意见:它是一种反思活动,涉及到我们的体质和思维。写作是要写自己,是深层的社会意义上的自己,不是自我陶醉。现象学写作就是坚持不懈地控制对自我存在的敏锐把握——把握那些控制我们的存在,把握那些使我们有可能成为家长教师等角色,并以他们的语气说话的存在。回想体验,作为现象学方法论的一个方面,被描述为一种回忆(Heidegger,1968),聚集了对存在的各种理解。这是探寻本体论方面的差异,探寻对那些使我们成为父亲或母亲的语符的理解。在此,还要考虑现象主义。这种回忆性思考还要像诗人写诗那样,用语言表达出来,使真实的语言变得实实在在。里尔克把这种思考叫做“融入血液的记忆”(blood remembering)(引自Mood,1975,p.94)——很恰当,因为对我们这些为人父母和为人师的人来说,这种说法暗含了一种意识,意识到我们还记得孩子的确是我们的骨肉:这种认识,就像誓言,完全是无条件的,是在留心到某种事物显现的迹象后产生的。我们从“us”这个词中感受到了这种显现,又从中衍生出我们对这个孩子的期望的含义——也就是说,走到一起,我们就可以宣称是不可毁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