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绅士、淑女阶层
绅士是近世以降英国社会的统治阶层。顺便说明一下,这一阶层的女性应称为淑女[lady,也有gentlewoman(贵妇人)的说法]。他们是拥有庞大的不动产并依靠租赁收益过着上流生活的人。说直白点,这些人就是大地主。英国的大地主本来都是拥有男爵至公爵爵位的贵族,就社会身份来说虽然与作为平民的绅士(gentry)(5)是不同的,但在17世纪末的英国,由于贵族仅有不到两百个家族,因此他们与两万个左右的绅士家族构成了共同阶层——“gentleman”(绅士)阶层。整个绅士阶层约占当时总人口的5%。
按照当时的标准,达到绅士阶层的条件是不从事体力劳动,也不受雇于他人。绅士用自己的资产所得雇用仆役,参与政治和慈善等社会事务,是以从事与兴趣和文化相关的活动作为生活内容的“有闲阶级”,因此他们需要维持相对独特的教养和生活方式。相反,毛纺织业的经营者如果与作为劳动者的织布工人一样亲自劳动赚取报酬的话,原则上就会失去绅士的地位。这一原则不仅通行于英国,也是欧洲社会的共同习俗。
从很早开始,律师、内科医生、军官、高级官员等作为无法继承家业的次子、三子的出路,在事实上已经被社会认可为“绅士的职业”。而在帝国扩大的过程中成为豪商的贸易商也可以与绅士等而视之,在殖民地拥有种植园的人也被视为其中一员,鲁滨孙的目标即在于此。到了19世纪,庞大的殖民地官僚群体也同样出现在这一社会阶层中。
同时,从事股票、国债、抵押证书等证券交易活动,即动产投资的群体开始忌避被当作“借贷者”。到了19世纪上半叶,他们反而被视为绅士阶层的核心。而且,如何从社会层面评价这些集结在城市中的金融相关者与原来的地主绅士、从事制造业的产业资本家之间的关系,正如本书中逐渐展示的那样,一直是纵贯整个英国史的复杂但重要的问题,迄今为止依然如此。证券投资很明显是一种“不劳而获”的非劳动所得,这一点虽然与地租是一样的,但比起地租与地主社会的关系之紧密,证券投资看上去更像是无根之草。
总之,在19世纪英国最繁荣的时期,后来保守党出身的首相,著有政治小说《西比尔——两种国民》的本杰明·迪斯雷利(Benjamin Disraeli)将英国形容为由绅士和非绅士“两种国民构成”的国家。这一文学修辞目前已经成为分析英国近代社会的关键术语。
有关英国是一个由绅士阶层统治非绅士民众的国家的话题一直存在。不过,对这一观点进行深入探讨并非本书撰写之目的,所以这里也就点到为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