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合伙人制筹集的创业资金
有些棉纺织工场从外观看很漂亮,但大多是用砖砌成,屋顶是铺瓦的。英国没有地震,也没有台风,砖墙里连钢筋都没有。因为是没什么自然灾害的国家,所以建筑都非常简单。据说如果安了窗户,机器就会被偷,所以他们也尽量不安装窗户。
如果在日本建造这样的建筑,首先必须购买土地,而英国一般没有购买土地的习惯。地主绅士拥有广阔的土地,他们会将土地出租。由于是以租赁土地为原则,所以即便需要租金,与购买土地相比还是很便宜的。在英国,用“年购”这个词来表示地价。地租的金额是固定的,例如,如果连续收取地租十年后回本的话,被称为“十年购”。在工业革命时期,土地价格接近“二十年购”,所以每年的地租只要收购价的二十分之一就可以了,价格并不高。
实际上,棉纺织业是由发明了机器的人和通过其他工作积累了一些资金的人聚在一起开展事业的,这种做法被称为“合伙人制”,当时无法成立股份公司。1720年发生“南海泡沫事件”之后,英国政府颁布了禁止泡沫公司的法律。今天大家熟知的“泡沫”(bubble)这个词,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因为这次股票严重暴跌事件,新的股份公司被禁止成立。虽然有东印度公司和英格兰银行等例外的存在,但棉纺织业并没有采用通过股票募集资金的方法。因此,掌握技术的人和稍微有点钱的人聚在一起开始创业时,一般是合伙人关系。
后来出现了贩卖蒸汽机的博尔顿-瓦特商会。博尔顿(Matthew Boulton)是一个实业家,持有一定资金。同时,瓦特(James Watt)掌握技术。这两个人成为了合伙人制的开创者。
实际上,刚开始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花费多少资金。虽说使用机器生产,但当时的机器基本上都是木制的,大多由木匠和细木工,或是发明者自己制作,与后来要配备的巨大设备不同。
当然,在那之后,虽然设备逐渐变大,但他们采取了将获得的利润一点点返还产业的被称为“再投资”(plow back)的方式,也就是对自有资金的规模进行了渐进扩充。由于采用了这种方式,所以棉纺织品工业发展的初始阶段并不需要巨额资金。虽然有些人质疑这个例子是否可以代表一般情况,但我认为基本上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