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敌经济不振的《禁奢法》

不敌经济不振的《禁奢法》

至16世纪下半叶,禁奢类的法令再没有以议会立法的形式出台。由于在议会无法通过,国王及其周围的人只好拼命以布告、命令的形式发布主旨相同的规定。

为什么议会不愿通过此类法案了呢?这是因为16世纪后期,由于从伦敦到安特卫普的毛纺织品出口受阻,英国经济陷入了长期的不景气,使平民院(下院)议员开始质疑《禁奢法》是否会有碍经济的发展。

平民院主要是由虽位列绅士阶层,但仍比贵族地位要低的、占该阶层大半的传统绅士构成。从身份上看,他们虽然是平民,但作为绅士几乎都是拥有大片土地的地主,是依靠把土地出租给农民生活。因此,贵族也好,绅士也好,都已转变成为有闲阶级,这正是绅士之所以是绅士的原因。而且与从中世纪传承下来的贵族不同,很多人原本是贸易商或律师,是在商业或法律事业成功后成为地主的。譬如,在英国16世纪30年代的宗教改革中,修道院被解散,修道院领地成为国王的领地。此后,国王渐次出售修道院领地时,很多人买下这些土地成为了新的绅士。

即使成为国会议员,绅士仍然对经济状况非常敏感,可以说这些人都是有商业意识的人。当失业者涌入自己的领地时,为了扭转局面,他们自己也俨然成为了企业家。如前所述,如果亲自进行经营活动就不能成为绅士了,所以他们自己不会去做生意,但是会派人调查自己的领地上是否产煤,研究土地是否可以种植充当染料的植物以及从美国带回来的被视为高价值经济作物的烟草。

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一些新的制造业,比如兴盛一时的织袜业。袜子是那个时期最时尚的明星商品。在那之前,英国人不怎么穿袜子,直到16世纪才逐渐开始流行起来。伊丽莎白女王便曾以拥有一双黑色绢袜为傲,甚至将其列入遗产目录。当然,同样是袜子,随着顾客阶层的下移,材质也会有所改变,一般庶民穿的是很久以前就有的“旧毛织物”,即传统的厚织袜子。但是,即使是便宜货毕竟也是编织品,所以也是需要人来加工的。

而且虽然袜子是非常流行的时尚商品,但如果这种东西一旦被《禁奢法》限定在特定阶层的话,从业者也会受到打击。因此,当上平民院议员、被称为绅士的人是不可能给《禁奢法》投赞成票的。虽然旧贵族和国王的近臣苦于身份秩序面临崩溃,想要继续出台禁奢类的法案,但也根本无力改变什么。对于反对派来说,《禁奢法》在社会层面毫无用处是一目了然的,但是否有害于经济才更是其考量的重点。

就在此时,继承伊丽莎白王位的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六世于1603年来到伦敦,成为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他在1604年的首次议会上便彻底废除了《禁奢法》。

1604年是关原合战(9)结束后的第四年,日本进入江户时代不久也颁布了《俭约令》等法令。《俭约令》是典型的日本版《禁奢法》,这个法律也和身份秩序有关。此外,法国也有禁奢类的法律。在这类法律即将在各国大量出现的时候,英国却完全废除了其《禁奢法》。

禁奢类的法律是世界各国在从中世纪向近代过渡的近世时期,为了阻止中世纪的身份秩序崩溃而普遍出台的法律。而英国则是世界上第一个全面废除该法的国家。无论从经济史还是生活史的角度来看,这一点都具有重大意义。

这其中,巨型都市伦敦的存在可以说是功不可没的。虽然伦敦成为大都会后,对于与社会身份相对应的服装并没有特别建立管制系统,但如果从原则上废除旧有的《禁奢法》的话,固然在道德层面会引发各种议论,在法律上却明确了每个人都可以任意着装。这样一来,在伦敦便逐渐形成了“以衣断人”的现象,穿着上流衣着的人就会被当成上流阶层。在我们看来,过上上流生活就是上流社会的人,这是理所当然的。然而古时并非如此,无论打扮成什么样子,上流就是上流,农民还是农民。但现在变成了外表优先的社会,这也是城市生活的一大特征。这种社会现象最初形成于16世纪下半叶的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