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会”和“乡村”
都市的生活文化在17世纪后期以降,便开始向伦敦以外的地方城市扩散。对于这个过程,有位历史学家在总结以往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针对地方城市的“城市复兴”(Urban Renaissance)一词。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进入17世纪下半叶,英国地方城市开始发展,出现了一批很有特色的城市。但英国毕竟是以伦敦为单核中心的国家,与伦敦相比,近世以来的地方城市规模都很小。在17世纪末,伦敦已拥有人口五十万左右,其他城市则不过两万上下。
但抛开城市规模的问题不谈,也还是涌现了许多各具特点的城市。如港口城市利物浦就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还有自古以来就具备港口功能的布里斯托尔,在中世纪它是继伦敦之后人口最多的城市,虽然在这一时代的排名相对中世纪有所下降,但由于奴隶贸易等的影响,也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大型城市。
除港口城市以外,还陆续出现了一些社交型城市。上文提到的巴斯和唐桥井都是如此。从唐桥井地名中的“井”(Wells)可以看出,这里是矿泉水的产地。当时,这个小城中已遍布游步道,专为社交服务的会馆几乎每晚都有社交宴会举行。
一般认为,从17世纪后期开始,在较大的地方城市中,社会职业构成开始出现变化。如前所述,从事美容、理容、保健等相关工作的人员陆续出现,甚至在各地方城市里也有了律师。出版业开始出现,食品商店也是如此。以前各地仅有贩卖小麦等基础食品的谷物店,这一时期不但出现了进口食品店,还出现了出售茶和砂糖的商店。一些地方还出现了草地赛马等娱乐产业。
只要细看一下职业分布就能知道,一方面职业划分开始变得非常复杂,同时服务业的工作也随之增加,这是都市生活文化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到17世纪后期,虽然人口与伦敦无法相比,但各地也都出现了自己的新文化。使用17世纪许多城市开始建立的地址录(directory)可以比较容易地获得这一时期职业分布。像这样建立起的“绅士录”乃至地址录这类资料起到了相当于记录城市历史的作用,其本身也是“城市复兴”的一部分。
在巴斯连日举行的社交聚会
(Charles Whymne-Hammond,Towns,1976,Bastford)
面向长期在外居住、出席社交活动的贵族和绅士出租的公寓群(巴斯)。轿子是他们的交通工具
(P. Lane, Georgian England,1981,Bastford)
在社会文化方面,虽然没有特定的时间点,但在16世纪到17世纪之间,城市的生活文化无疑被认为是更为优越了。
虽然英语中也有“乡下人”的说法,例如“country bumpkin”(乡巴佬)等,但没有“城里人”的说法。在日本,战争中曾经有“疏散仔”的说法,在有段时间内曾经用来嘲笑太平洋战争中从城市疏散到乡下的人。虽然我这代在城市出生的人有过这一经历的不少,但一般来说瞧不起城市人的用词并不常见。而“乡下人”则是一个极其普遍的说法。这种现象暗示了一种农村文化价值比较低的潜意识。可以说这是完全颠覆了原本以农村社会结构为基础的身份秩序。在英国这种逆转大概发生在16世纪。
16至17世纪,特别是17世纪末期,伦敦的人口已达到五十万左右。此时的伦敦经常被称为“怪兽”,讨厌其巨大规模的人为数也不少。虽说都市文化已经取得了优势地位,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对都市的厌恶。
最初以讨厌都市而闻名的人物就是詹姆斯一世。他原本作为苏格兰国王住在爱丁堡,当上英格兰国王来到伦敦后,只见天南海北的人蜂拥至此。由于以城市为中心就意味着乡村社会秩序的崩溃,所以有些执政者是不愿看到这样的局面的。在日本也发生过“旧里归农”的遣返事件。我想现在的中国可能也有这种情况。当时伦敦政府曾下令拆除贫民窟的穷人住宅,并且出台了大量取缔令之类的法律,规定不能让过多的人住在一个房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