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前化疗

●术前化疗

术前化疗亦称新辅助化疗或诱导化疗,目的是降低肿瘤负荷,降低肿瘤分期,及早消灭微小转移灶,消灭可能的远处转移。通过新辅助化疗可提高手术切除的可能性和完全切除率,若能达到病理分期降低的目的,还可增加患者的治愈概率或延长生存期,另外,新辅助化疗还可为术后治疗提供最可靠的个体化体内药敏试验结果。有些情况下,新辅助化疗可与新辅助放疗同步。同样,化疗也可以同放射治疗相结合,以化疗药物作为放疗的增敏剂,在提高射线加强对肿瘤局部控制的同时,杀灭靶体积之外的肿瘤细胞和全身微转移瘤灶。

而放化疗应用形式上有同步、序贯、交替,以及诱导化疗2个周期后再放化疗等。

●同步放化疗指的是同时接受化疗及放射线治疗,用小剂量化疗加强放射线治疗的效果。放疗与化疗的组合,结合了两者的优点:化疗可治疗放射区域以外的肿瘤转移病灶,同时也提高了放疗的放射敏感性。从理论上说,同步放化疗的治疗肿瘤的生物学效应要优于单纯放疗或单纯化疗。当然,这种组合也结合了放疗和化疗的副作用,但由于是适形调强放疗+每周化疗,多数患者能够耐受和完成治疗计划。同步放化疗是非手术治疗的食管癌患者的首选方案。

●放疗放在化疗周期全部结束后进行。如化疗4个疗程结束后,再进行放疗。对已有远处转移或相对晚期或不符合放疗适应证的患者,可采用先化疗后放疗的序贯疗法。

●交替放化疗是指放疗在整个化疗疗程中的任意两次化疗中进行,即化疗-放疗-化疗,此疗法毒性较轻,患者耐受性较好。

食管癌的放化疗结合要根据病情及患者身体情况,合理选择化疗、放疗结合的方式,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术后的患者也要进行辅助化疗吗

事实上,大多数肿瘤在发现时,肿瘤已经或多或少地发生了微小的转移,如果这种潜在的转移灶存在,而术后既不复查也不化疗,那么术后肿瘤复发的概率就非常高。肿瘤细胞可怕之处就在于其生命力顽强,个别微量的肿瘤细胞也可以发展成一团团转移灶,可谓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为了消灭这一小部分“逃逸”的肿瘤细胞,医生借鉴非实体瘤治疗的经验,采用化疗来消灭这些微量的癌细胞。实践证明,一些食管癌肿瘤术后辅助化疗对提高生存率有益处,尤其对于中晚期肿瘤患者。肿瘤发现越晚,发生转移的概率越高,因此对于分期较晚的患者,医生通常会推荐患者术后及时进行全身化疗,以求消灭或控制这些可能存在的微小转移病灶。可在术后3~4周尽早给予足量化疗,疗程一般为4~6个周期。

对于复发、转移性食管癌,化疗的目的是姑息性治疗,旨在提高生活质量和(或)延长生存期,所以治疗的强度不宜过分,对于有效的患者维持治疗4~6个疗程,对于无效或失效的患者可以考虑应用新的药物组成方案治疗。

所有患者是否都需要化疗进一步巩固治疗效果呢

首先,对诊断不明确的患者不适合用化疗来作为诊断性治疗,因为化疗药物有各式各样的不良反应,对骨髓、心、肝、肾等均有一定的损伤。病理诊断不明确是不能制订化疗方案的。

此外,消瘦、衰弱、体力状况很差的患者不能耐受化疗;还有些重要器官功能低下(如心脏、肝脏、肾脏等有较严重的功能障碍)的患者也不适合做化疗;骨髓造血功能低下(长期白细胞减少,有的还可有红细胞或血小板的减少)的患者也不适合做化疗。因为化疗可能会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对老年人,化疗也需慎重选择,体质差的不适宜化疗,体质好的也要综合考虑后给予单药化疗或选择毒副作用稍小的化疗方案。另外,曾做过多疗程化疗、大面积放疗,合并有发热、严重感染者,也应尽量避免使用化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