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癌化疗常见不良反应及对策

食管癌化疗常见不良反应及对策

化疗药物作为杀伤肿瘤细胞的药物,有一定的毒副作用,这常常成为患者拒绝或者恐惧化疗的主要原因。正确认识化疗药物毒副作用的可控性,可以缓解患者焦虑,及时处理产生的副作用,有利于化疗的顺利进行。

化疗药物进入血液,从而到达身体的所有部位,药物会破坏癌细胞,使其不能分裂和生长。这些药物也可以影响正在生长和快速分裂的正常细胞,这可能会引起副作用。因为癌细胞可能比正常细胞生长和分裂更快,许多抗癌药物杀死生长中的细胞,但某些正常细胞也可能受到影响。对正常细胞的这种损伤会引起副作用。

副作用种类及其严重程度取决于人体获得化疗的类型和剂量,以及身体具体反应,大多数副作用在治疗后逐渐消失,但有些会导致永久性的变化或损伤(例如心脏、肺、神经、肾脏)。

主要的化疗不良反应有以下几个方面。

骨髓抑制

表现为白细胞、中性粒细胞、血小板或血红蛋白减少,严重的骨髓抑制可引起感染或出血,定期(如每周)复查血常规可以及时发现上述异常,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近年来,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及粒细胞单核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白介素-11、促血小板生成素以及促红细胞生成素可以促进骨髓造血干细胞的分化和增殖,一定程度上降低化疗药物对骨髓抑制的程度和持续时间。

恶心呕吐

一般人比较轻微,可用胃复安止吐;少数人可能很严重,不能正常饮食,处理不及时可造成严重脱水和电解质紊乱,应及时就诊。按照呕吐与化疗的时间关系,可分为急性呕吐(化疗后24小时内)、延迟性呕吐(化疗后24小时后)和预期性呕吐(化疗前)三种。止吐药物可分为吩噻嗪类、激素、5-羟色胺受体拮抗剂、NK受体拮抗剂,应根据药物致吐程度及呕吐类型选用,一般在化疗前提前给药。

腹泻

一般比较轻微,可口服止泻药物治疗;少数人可能很严重,处理不及时可造成严重脱水和电解质紊乱,应及时就诊。

便秘

某些药物可引起比较严重的便秘,便秘的预防措施包括高纤维饮食、饮用充足液体、适当运动、使用大便软化剂、应用调解胃肠蠕动的药品(乳果糖)或轻泻剂(番泻叶等)。

皮疹

部分化疗药物可引起全身多发的红色皮疹,伴或不伴瘙痒,部分皮疹可自行破溃。防治措施包括:宣教患者应穿戴宽松的鞋袜、手套以避免手足的频繁摩擦和过度受压,如出现手足综合征,应注意保持受累皮肤湿润,在局部皮肤出现水疱后要防止水疱破裂并预防感染;一些中药外用可治疗化疗致手足综合征;必要时药物减量或停止给药后症状可缓解。严重时需到皮肤科门诊就诊。

脱发

部分化疗药物可引起严重脱发,影响您的形象。化疗前剪成短发,可以减少脱发对您的影响。脱发多为暂时性,一般停药后1~2个月后可再生。尚无有效的预防及治疗措施。

发热

化疗后出现发热,需及时到医院门/急诊化验血常规,并注意戴口罩预防交叉感染,必要时复查肺部CT。

外周神经毒性

为剂量相关的、蓄积的、可逆转的外周神经毒性,表现为感觉迟钝、感觉异常,伴或不伴痛性痉挛,遇冷加重,偶可见急性喉痉挛,一般在用药后几小时内出现,多发生于遇冷时,表现为主观感觉呼吸、吞咽困难,但没有任何呼吸道梗阻的证据(缺氧、喉痉挛、支气管痉挛),可用热毛巾盖于口鼻处。此种情况下,应避免接触冷水、冷空气,避免喝冷饮、进冷食。化疗药物导致的神经毒性多可于停药后逐渐恢复,可配合神经营养药物及理疗等手段协助恢复。

心脏毒性

心脏毒性包括急性心肌损害和慢性心肌病变两类。心肌细胞属于有限再生细胞,因此心脏的毒性可表现为慢性和长期性。急性心肌损害可表现为心电图异常,发生室性或室上性心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等心律失常,一般可在停药后自行恢复;慢性心肌病变则较为严重,可表现为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缺血、心律失常和心包炎等。

肺毒性

多种化疗药物可导致肺、气管、胸膜和肺循环系统的损伤。细胞毒类药物主要有:丝裂霉素、吉西他滨、紫杉醇、伊立替康等。近年来靶向药物的肺毒性也已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最常见的药物性肺损伤为间质性肺病及肺纤维化,临床症状主要为隐匿性发病的呼吸困难和咳嗽,可伴有发热。在病变初期,胸片检查可无异常征象,以后逐渐出现典型的弥漫性肺间质浸润的表现。药物性肺损伤的诊断主要依赖于:药物暴露史、组织学证据和排除其他肺损伤性疾病。对于原因不明的间质性肺病,肺泡灌洗液检查和肺活检有助于诊断。一旦确诊为药物性肺损伤,应立即停用致病药物,应用大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逐渐减量并维持足够长的时间,必要时配合有效抗生素预防可能发生的感染,低流量氧气吸入缓解症状。

肝脏毒性

几乎所有类型的化疗药物都可导致药物性肝损伤,因为许多化疗药物都需要经过肝脏代谢或排泄。肝脏损伤可以是急性的、一过性的,如药物性肝炎、静脉闭塞性肝病,此外也可因长期用药引起慢性肝脏损伤,如肝纤维化、脂肪变性等。化疗药物也可因对免疫系统的抑制作用,激活潜伏的乙型和丙型肝炎病毒,导致肝损伤。肝损伤多为一过性,保肝治疗后可恢复。如果合并肝脏转移肿瘤、病毒感染、脂肪肝、肝硬化等因素,如需化疗,应同时应用保肝药物,必要时调整化疗药物剂量。

肾脏毒性

肾脏是药物及其代谢产物的主要排泄器官,易受到药物损伤。化疗药物可以直接损伤肾小球、肾小管、肾间质或肾的微循环系统,导致无症状的血清尿素氮、肌酐升高,甚至急性肾衰竭,也可因药物在肾小管液中的溶解度饱和引起的排泄障碍和肿瘤溶解综合征等间接因素导致损伤。常见的可致肾毒性的药物包括顺铂、大剂量氨甲蝶呤、丝裂霉素、亚硝脲类和异环磷酰胺等。化疗药物引起的肾损伤以预防为主,化疗前检查患者肾功能,如果有肾功能损害,应慎用肾毒性化疗药物,或根据肾小球滤过率调整药物剂量、水化利尿以及碱化尿液等。

总之,应当充分认识化疗的毒副作用,患者化疗之前应询问化疗方案可能的化疗副作用,仔细了解可能受到的痛苦,以及需要接受化疗的周期和时间。医生将在整个治疗期间监测患者的病情以及化疗的毒副作用情况,做到在最大限度的疗效上保证可耐受的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