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 项目施工阶段设计管理的工作要点

3.5.3 项目施工阶段设计 管理 工作要点

1.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核定)工作管理要点

(1)所有变更必须遵循先评估后由建设单位确认的原则;

(2)变更应由综合设计、监理和投资监理单位从技术、实施、费用方案分别出具核定意见书,权衡功能、投资、进度等因素后,予以综合判断,尽可能减少变更;

(3)确属设计或施工的遗漏和错误或影响工程使用和质量的问题必须变更/修改。

2.施工期间设计配合服务管理要点

(1)政府报批和外配套的设计配合

①政府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工作:规划、消防、交通、人防、防雷等;

②市政配套过程中的设计配合工作:电力、上水、排水、燃气、通信、有线电视、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等;

(2)按工程会议计划,参加工程例会,及时与相关单位进行施工中设计问题的沟通。

(3)进行工程见证,参加工程各项验收和签认工作。

(4)材料及设备采购的技术配合和参数确认。提供或确认所采购的材料及设备的技术参数,进行材料及设备采购的技术配合工作。

(5)施工现场设计配合,解决施工中设计问题,按设计合同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到现场及时解决设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