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 执行模式
2026年01月15日
11.2.1 执行模式
海外项目全过程咨询均以国际化为导向,借鉴和参照国际通行规则开展咨询服务。是以FIDIC等国际通行的合同为基础,结合了“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师负责制”、“设计管理一体化”等国际通用工程顾问公司的业务特征,通过市场化运作并满足建设方不同项目需求的综合性咨询服务。
1.合同架构
借鉴国际经验,通常采用的服务组织模式为业主方与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主体单位签约,工程咨询服务主体单位要承担包含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建筑设计、项目管理、施工监理等在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另外,业主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总包合同。即一个项目由工程咨询和施工总承包二份主要合同组成,同时包含独立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和必要的当地设计和第三方专项顾问。有些项目中,也可以把造价咨询归入工程咨询内。具体合同架构如图11-1和图11-2所示。

图11-1 合同架构图1
(https://www.daowen.com)
图11-2 合同架构图2
2.组织架构
在这一合同模式下,全过程咨询团队不仅需要承担建筑师的职责,而且还承担了项目管理职责,因此实现了在技术经济和组织管理两条主线上为业主提供涵盖从项目策划、项目执行到运营交付的全过程、全方位工程咨询服务,见图11-3。由于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具备了充分的组织和技术保障,统筹协调的效率和权责大大提高。相应的,业主方则可以把更多的资源侧重项目重大决策方面。相较于传统模式,各方在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重叠界面明显减少,管理层级更为扁平化,管理效能得以大幅提升。为了能与这一管理模式的实施相配套,在合约层面引入职业责任保险,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督促签约方履职,而在技术层面则引入BIM和技术规格书,使得建筑信息能够在项目全过程得到更为完整和直观的应用。

图11-3 管理架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