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 建筑技术规格书的内容与编制

10.1.2  建筑 技术规格书的内容与编制

1.技术规格书的内容

如上文所述,技术规格书(Specification)实质上是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对于设计信息综合管理的需求而建立的项目管理文件。涉及内容包括建筑信息编码体系,建筑产品在招标、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应满足的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作为图纸文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弥补了大量非几何信息的不完整性,也建立了适用于整个项目管理的信息协同体系。

技术规格书中,Section Format是每个章节的组织信息标准,一个章节Section又分为三个部分,每一个部分又进一步组织成系统的文章和段落,见表10-1。

章节Section概述如下:

Part 1通则部分(GENERAL)

包括:质量规范标准、施工深化图纸要求、样品/样板工程要求、送审资料要求、质量保证要求、可持续性要求、运输/存储/搬运要求、备品备件要求等内容。

Part 2产品部分(PRODUCTS)

包括:设计基础产品型号、设计基础产品生产商、产品主要组成、产品性能参数、替代品要求、产品加工要求、产品配件要求等内容。

Part 3实施部分(EXECUTION)

包括:施工环境要求、施工前准备工作要求、施工工艺要求、安装容差、成品保护要求、清洁与修补要求等内容。

通常,一个建筑工程项目和材料设备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产品的种类、用途的不同,技术规格书的编制要求也各不相同,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如,预算投入资金额、技术先进性要求的标准、需要达到的使用效果等)来编制符合实际项目需要的技术规格书。通常,建筑工程项目的技术规格书主要内容和组成一般会包括工程概述、名称及规格型号、用途及范围、技术要求、执行标准、施工要点、特殊验收标准等。

表10-1 建设项目的常用技术规格书各章节标准化内容格式

图示

我国目前常规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往往仅罗列一些设计相关的标准,但关于设计选用产品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都是缺失的。国际流行的标准技术规格书提出了有关产品的质量标准或者测试标准,供项目采购、施工、验收和运维阶段参考使用;同时,还提出产品资料审核、存放、施工条件等。甚至,有些高品质的建设项目由于选用产品有一定的特殊性,业主根据自身项目的使用情况将认为能满足其建设要求的产品详细到某某供应商某类型的产品,一来能保证工程质量控制,二来能让承包商更有针对性的进行成本测算及报价。

例如,现在很多项目会常用到人造石材,技术规格书的概述部分会描述“本章节适用于以树脂或高分子聚合物为黏结剂加工而成的建筑装饰用人造石材,不适用于以水泥或树脂水泥两者混合为粘接剂加工而成的人造石板材”。可以看出该章节明确了适用范围,特别是对“以树脂或高分子聚合物为黏结剂加工而成的建筑装饰用人造石材”予以明确的定义,因为人造石材也只是一类产品的统称,有无机粘结剂型和有机粘结剂型,还有比较特殊的类似Corian的高比例树脂类产品。这些产品由于原材料不同,其性能要求、安装要求都有区别。同时,技术规格书中产品部分会描述“人造石材规格尺寸偏差按《建材行业标准——人造石》(JC/T 908-2013)A级产品标准执行”,这段主要是描述了作为高视觉效果的室内精装修项目对于该类产品的外观尺寸质量的高要求,明确了要采用A级产品标准的来保证其尺寸偏差率。往往这些信息对产品的质量、成本都有很大的影响,但是都不会在传统的项目设计图纸文件中完整的表达出来。

同时,建筑技术规格书不但对主材进行控制,同时对适用的重要辅材也会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要求,这点往往在我们传统项目的设计文件中是缺失或者描述不到位。如对于铺贴砖块的粘结层,常规项目的设计图纸文件更多的写成“砂浆层”或者“干硬性水泥砂浆”或者就写成“黏结层”;而填缝剂,设计图纸文件要么不写,要么描述为“水泥擦缝”;这些描述不清晰,到了现场施工就会引起很多不同的理解和做法,有现场搅拌水泥砂浆作为黏结剂的,有的再掺点建筑胶水增加黏结性能,这些水泥、砂子、水、胶的比例更加无法控制,导致安装后很容易出现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泛碱、失粘、脱落等直接影响装饰主材。而发达国家的工程项目以及目前国内一些高端项目,都开始采用成品干粉砂浆作为专用的胶粘剂取代现场搅拌水泥砂浆。建筑规格书中甚至会明确要求需要有现场样板工程评估后才能进行定货采购(因为黏结剂类型的适用性与基层情况、粘结的面层材料都有一定的关系,很多情况下只有现场试验后才能确认是否真正适合)。

2.技术规格书的编制

技术规格书编制主要分为体系编制和内容编制,体系编制即科学编码体系的建立,内容编制即每个编码对应的内容如何编制。

对于编码体系,常规工程项目的技术规格书在国内发展还属于初期发展阶段,以参考国外成熟项目的经验为主。因此,结合国内的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比如参考我国的设计图纸深度要求、工程量计价规范等,与我国设计和造价体系有对接,在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的建筑技术规格书的的编制过程宜贯彻以下原则:

(1)统一性

统一性是对标准编写及表达方式的最基本的要求。统一性强调的是标准内部(即标准的每个部分、每项标准或系列标准内)的统一,包括:标准结构的统一,即标准的章、条、段、表、图和附录的排列顺序的一致;文体的统一,即类似的条款应由类似的措辞来表达,相同的条款应由相同的措辞来表达;术语的统一,即同一个概念应使用同一个术语;形式的统一,即标准的表述形式,诸如标准中条标题、图表标题的有无应是统一的。

(2)协调性

协调性是针对标准之间的,它的目的是“为了达到所有标准的整体协调”。为了达到标准系统整体协调的目的,在制定标准时应注意和已经发布的标准进行协调。遵守基础标准和采取引用的方法是保证标准协调的有效途径。标准中的附录A给出了最通用的部分基础标准清单。遵守这些标准将能够有效地提高标准的协调性。

(3)适用性

适用性指所制定的标准便于使用的特性,主要针对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适于直接使用。第二,便于被其他文件引用,《标准化工作导则》(GB/T 1.1-2009)对于层次设置、编号等的规定都是出于便于引用的考虑。

(4)一致性

一致性指起草的标准应以对应的国际文件(如有)为基础并尽可能与国际文件保持一致。起草标准时如有对应的国际文件,首先应考虑以这些国际文件为基础制定我国标准,在此基础上还应尽可能保持与国际文件的一致性,按照《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GB/T 20000.2-2009)确定一致性程度,即等同、修改或非等效。

(5)规范性

规范性指起草标准时要遵守与标准制定有关的基础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已经建立了支撑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基础性系列国家标准,包括:《标准化工作导则》(GB/T 1)、《标准化工作指南》(GB/T 20000)、《标准编写规则》(GB/T 20001)、《标准中特定内容的编写》(GB/T 20002)。

而技术规格书内容的编制,通常有一套习惯编制的技术规范,“一般条款”适用于大多数工程项目的一般情况;而针对具体项目特别要求,则专门编制技术规范特别条款作为补充,故通常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规格书由两者合并起来共同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规格书内容的编写方法基本分为两种:

①描述性技术规范或称方法性技术规范。描述性技术规范的著名代表是美国施工规范协会编制的规范范本格式。这种的特点是把大量工程要求信息格式化、规范化,便于查找和使用,且明确指导思想是在正确的地方说正确的事情。常用于建筑建设工程领域。

②性能型技术规范或称效果性技术规范。技术型技术规范不具体规定承包商的施工方法,但却严格规定施工结果必须达到的各项指标,并明确规定检验规定的各项指标的检验方法。常应用于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市政公用等领域。

3.技术规格书的工作步骤

项目的建筑技术规格书提供的信息越详细、越接近的合法要求,才能使交付成果更符合今后建筑项目运维的实际需求。目前,融合国内项目实际操作条件,一般项目的建筑技术规格书编制程序主要可包括以下步骤:

(1)信息收集

对拟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调研,收集相关的资料,调研时应尽可能全面客观。在信息收集阶段,就对国内外市场动向、以往成功工程案例等多方面要求进行了解,向业主方(需求方)和设计方对拟建设项目的要求进行沟通,确定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定位方向。

(2)资料整理

对在市场调研、业主方及设计方提供的资料(Cutsheet、Datasheet)的基础上,对所收集的材料进行全面的分析与研究。如主要材料和设备分析出现有同类产品的市场发展情况、技术先进性及技术状况,从总体上对同类产品在市场上有一个总体的技术分析,将其分类。

(3)收集样本

在对现有收集资料及目前市场有了一个整体的把握后,再整合业主方(需求方)及设计方等多方信息,在主要材料和设备范围内选取一些有代表性的生产厂家,再对其产品样本进行进一步地研究。

(4)初步编制

在分析了上述主要材料和设备具有代表性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信息后,在此基础上结合建设项目的需求,编制最初的技术规格书。当然,该项目的需求将会是包括但不限于业主、设计多方的,也会是实时变动的。

(5)技术交流

集合具有代表性的生产厂家进行技术交流,为获得更为合理的技术规格说明,通过直面答疑,对该些厂商的产品进行更为深入的了解。部分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厂商同业主及设计共同探讨。经过技术交流或实地考察,不仅可以了解包括技术参数、测试依据、施工工艺等技术信息,还可以了解到产品的使用情况等实际信息。

(6)再次修订

整理通过交流技术所获信息,在初稿技术规格书上对原先制定的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听取业主及设计的意见,结合技术交流中解决和发现的问题及要求,有借鉴地放入技术规格书中,从而形成终稿技术规格书。

总之,项目的建筑技术规格书是对一般设计图纸的文字性、规范性的补充,应具有标准规范文件的性质。因此,一定需要体现以下五方面的特点:①合法性,即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环保安全、产品、质量法规;②明确性,不产生歧义和含糊不清的感觉,符合逻辑,条理清楚;③可执行性,特别是考虑目前的生产、技术能力和条件;④技术可靠性,即通过技术规格书和标准的应用,能够生产出符合特定工程项目设计、使用要求的材料;⑤先导性,即技术规格书应该与设计工作同步,甚至如果限额设计要求高,需早于设计工作开始前就启动,不应该在施工开始后成形或不断变动,否则就不能发挥其控制质量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