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2 运维
管理的文件档案管理要点
(1)所有收集整理的资料定期交文员处予以记录、分类装订、归档。
(2)完成新项目的前期咨询和接管验收后,在实施正常管理的一个月内,将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管理。
(3)建设单位应当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交接验收,向物业管理公司移交包括且不限于以下物业资料:
①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②公共设施设备按系统分类的技术资料:配电系统、消防系统、智能楼宇弱电系统、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