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技术的关系——技术哲学观的视角
哲学不是人站在世界之外来揭示世界的一般规律,而是把自己放在属于人的世界之中,追问人与世界关系的智慧之学。同理,技术哲学也不可能脱离人来反思技术,只能在人的技术世界中思索人与技术的复杂关系,并把这一关系作为自己的基本问题。如果把技术哲学理解为“关于技术的哲学”或“对技术的系统哲学反思”,就是直接地以孤立的、抽象的“技术”存在作为对象而形成关于“技术”的观点。[14]可以说,技术哲学的基本问题不是技术本身而是人与技术的关系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全部人类的活动迄今都是劳动,也就是工业(技术)”。技术不仅展示了人对自然的能动关系,也是人类社会生活关系的形成、存在、发展的根本力量和度量尺度。因此,人与技术密不可分,技术作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又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前提,它作为人类生存活动必须依存的对象而成为人类存在,即人的生活、生产过程的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哲学揭示了人与技术本质、天然的关系,而技术理性主义则进一步对人与技术关系进行了深入的论述。在技术理性主义看来,人与技术关系的关系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两种:一是“工具理性”的观点,从技术的视角来解释人与技术的关系,强调技术的力量;二是“价值理性”的观点,从人的视角来解释人与技术的关系,强调人的主体性。
“工具理性”的观点,强调技术的力量。法兰克福学派的创始人霍克海默在《理性之蚀》一书中写道,“工具理性”主要关心为实现那些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或自明的目的之手段的适用性,却不去关心目的本身是否合理的问题。“工具理性”强调手段及其与目的的可能的协调,它是一种只限于对工具而非目的领域的理性。[15]在对人与技术的关系理解中,“工具理性”将技术视为实体性的手段和工具,将人与技术置于一种“目的—手段”关系中,进而认为技术是受人支配的,作为主体的人不会因使用不同技术而有所改变。如雅斯贝尔斯认为:“技术仅是一种手段,它本身并无善恶。一切取决于人从中造出些什么,它为什么目的而服务于人,人将其置于什么条件之下。”[16]
随着技术的发展,以及人对技术使用的以来,“目的—手段”关系已无法概括技术和人之间的关系。因此,从20世纪开始,“工具理性”的观点遭到越来越多的批评。许多人文主义学者认为,不能将人与技术的关系简单地归结为“目的—手段”这一范畴,技术不仅是一种手段,它反过来会对人的思维方式与社会文化产生巨大影响。如海德格尔就曾指出:“技术并非一种中性的手段,它负载着这样或者那样的‘偏见’,人们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技术的‘统治’和束缚,人本身依赖技术体系,人与其说是利用技术,不如说是为技术所用,人本身成为技术体系的职员、附属、辅助,甚至是它的手段。”[17]
伊德在《技术与生活世界:从伊甸园到尘世》(1990)一书中对技术的这种反作用进行了深入的论述。伊德认为,技术是人与世界之间的一个中介(mediation),但在这种中介的关系中,技术并不是单纯地作为一种手段存在,其本身就参与到自然、现实和世界的构造中。也就是说,技术会对其使用者的思维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而这种影响是在中介过程中发生的。[18]
“价值理性”观点,强调人的主体性。“工具理性”的观点过度地夸大了技术的工具功能,忽视了技术对人的反作用,结果不仅导致技术使用过程中的唯工具论、盲目乱用、人与技术的关系不和谐等现象,也导致了人在技术使用过程中的“异化”。但严格地讲,“工具理性”只是“技术理性”的一个维度,是指满足于人的目的性的工具效用。[19]“技术理性”另一个内在的维度则是“价值理性”,它反对把技术仅仅当作“手段”和功利的“行动”,而是将技术与人的生存直接相关,作为内在精神层面的维系人的生命存在的目的、人之所以安身立命的根据。因此,在看到“工具理性”的种种乱象后,人文主义的技术哲学家开始从“价值理性”(或目的理性)的视角来重新审视人与技术的关系。如,德索尔指出,任何一种技术客体的创造都必定包含人类的目的。[20]拉普也指出,任何技术的产生都必须以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为前提。[21]
众所周知,人们在与技术打交道时,必定有一个“具有合理性的目的”在起作用,合理的目的决定了技术的使用,而非相反。因此,“目的理性”代表了人对技术的主动适应形式,关注的是如何使周围环境(技术)在文化上适应人自身的需要,而不仅仅是使人自身同技术相适应。借用哈贝马斯的解释,“目的理性”就是为了生活,我们想要什么,而不是根据可能获得的潜力得出我们能够怎样生活,我们想怎样生活。[22]
从哈贝马斯对“目的理性”的解释中可以发现,“目的理性”对“具有合理性目的”的追求必然是从人的自身需求出发,关注人想要什么,这与“价值理性”基于主体的内在需求,来确定和追求人生的目标、道德的境界和社会的理想是遥相呼应的。因此,“目的理性”与“价值理性”在本质上是相一致的,共同关注的是技术使用过程中人的内在目的或价值的实现。
从“目的理性”出发,哈贝马斯一针见血地指出,要克服在技术使用过程中的异化现象,“问题不是我们是否充分使用一种可以占有的,或者可以得到发展的潜力,而是我们是否选择我们愿意和能够用来满足我们的生存目的的那种潜力”[23]。戈菲也指出,每一个人不是在两种技术之间进行选择,而是在技术途径和其他途径之间进行选择,换句话说,拒绝技术是可能的。[24]
由此可见,“价值理性”与“目的理性”都是从人的价值与需求出发来思考人与技术的关系,强调的是人对技术选择的主动性,这意味着人们将不仅仅在两种技术之间选择最为有效的,而是更为彻底,人们将在所有解决方案中选择解决方案。因此,在技术使用过程中,“价值理性”与“目的理性”的着眼点不在于如何使用技术,而在于为什么使用技术,如何通过技术来更好地实现目标。也就是说,“价值理性”与“目的理性”关注的是在技术使用过程中人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关注的是作为主体性,也即人对目的是否合理性的分析,以及根据目的在是否使用技术之间进行科学决策的意识与能力。
因此,技术理性的片面化,即“工具理性”的扩张遮蔽了“价值理性”的内涵,唯一的路径不是抛弃或进一步发展“工具理性”,而是实现“工具理性”向“价值理性”的提升。“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关系理应是:前者作为工具和手段,使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得到有效的发挥;后者则以价值标准评判这种能力的发挥是否有益于人类自身的发展,前者的工具作用与后者的价值评判作用应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制约、相辅相成。[25]作为“技术理性”的两个维度,“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可以在“技术理性”中得到合理的融合,以使技术理性展现其人文关怀和价值意蕴。
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及对社会影响的日益扩大,人在强大的信息技术“魔力”面前变得越来越渺小。其结果是,技术越来越先进,人对技术的依赖越来越严重,人在技术面前迷失了主体性。因此,在处理人与信息技术关系时,国内有学者建议,“需要特别关注如何克服‘技术工具论’的影响,在观念层面上实现从技术工具到主体发展的认识转变,在‘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之间掌握合理的‘度’,把握信息网络的文化性”[26]。这就提醒我们,信息技术的缘由、目的不在于它自身,而在于人,我们在使用信息技术的过程中应以人的理性观而非工具的理性观来把握与思考人与技术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