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证明收入高于法院所在地标准时,如何计算赔偿范围?

14 权利人证明收入高于法院所在地标准时,如何计算赔偿范围?

解答:《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30条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依照前款原则规定。”

本条是关于赔偿金计算标准所依据所在地的规定。

本司法解释第25、28、29条分别规定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损害赔偿。这些赔偿在理论上被称为消极损失或者所失利益,指的是受害人因为他人的侵权行为而丧失原本能够得到的利益。根据本司法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损害赔偿的计算一般依照受诉法院标准,这是世界上主要国家都采取的标准。本司法解释采用抽象的客观计算方法,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一样,也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这样不仅保护了受害人的利益,也适当兼顾社会公平。

受诉法院主要是对管辖法院的判断。而在侵权行为之中,管辖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是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因此,人身损害赔偿的受诉法院地可能是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为经常居住地。一般情况下,赔偿权利人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与受诉法院所在地是不相同的。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较大,受诉法院所在地与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及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可能是不同的。在此前提下,将主观计算和客观计算方法相结合,规定赔偿权利人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原则上以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为主,例外情况下可以采用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标准。(https://www.daowen.com)

采取这种计算方法的原因在于,如果赔偿权利人提起损害赔偿之诉,只能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之中选择其一。但是,其日常的生活则可能并不在以上任何一地,当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时,对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所失利益的赔偿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标准来计算,有利于实现公平,也体现了对于赔偿权利人人性化的关怀。这是因为,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因受害人受到侵权损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致死,而使赔偿权利人受到的损失,赔偿权利人平常赖以生活的地方是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以此地为赔偿标准,能够相对公平地填补赔偿权利人的损害。相反,赔偿不足以维持受害人日后的基本生活,那么就是不公平的。

可能会有人质疑,以较高的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标准进行赔偿对义务人不公平。但是,侵权行为人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侵害赔偿权利人,恰当保护赔偿权利是侵权法的应有之义。具体而言,如果侵权行为人没有实施其侵权行为,赔偿权利人就不会受到损害,也就无须赔偿。如果赔偿权利人应当得到赔偿时,对于赔偿权利人损害的补足,换句话说,以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标准进行赔偿,只是填补其受到损害后所受损失,其并未得到额外的利益,因此侵权行为人并没有承担额外的负担。在实践中,可能出现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及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远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情况,如果侵权行为人是法院地居民或者农民,甚至更为贫穷地区的居民或者农民,将可能出现远超出其负担能力的情况。因此,法院可以考虑赔偿义务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在赔偿的具体数额中予以适当酌减。

当赔偿权利人为外国人时,赔偿的标准低又该如何确定。理论上大致有三种学说,即母国基准说、损害发生地基准和生活实态说。生活实态说认为,损害赔偿的计算应当以填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为准。而对于受害人未来可得利益的损失,在某个国家居住期间以居住国为标准。我国学者认为,如果对外国人的赔偿标准一律按照我国法院地的标准,则违背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法制度填补受害人损害。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差悬殊,不同国家的生活费用和工资收入水平相差较大,一律按照我国境内标准赔偿,对于经济较我国发达的国家的公民而言,由于不能补足其损害,有违我国侵权行为法的价值和目的。因此,对外国受害人的赔偿,伤亡者本人有固定收入的,在中国居留期间,按照中国职工平均收入标准计算,在本国期间,按照其所在国或者地区正常年度内的收入计算。伤亡者没有固定收入的,在中国居留期间,按照中国居民平均生活水平计算,在本国期间,按照其所在国或者地区的平均生活水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