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著作权法文化的特征

一、中国古代著作权法文化的特征

中国五代及北宋神宗之前,禁止翻印《九经》监本等古书的禁令常被学者视为中国古代著作权法的产生。但是美国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教授安守廉(William Alford)1994年的研究成果《窃书不算偷》一书中则说:“从中国至今人们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的事实,可推知中国自古就未曾有过知识产权(尤其是版权)的保护;中国古代有过的,仅仅是‘帝国控制观念传播的努力’。绝不能把这当作版权来对待。”笔者认为,如果用现代知识产权的观点来衡量,在19世纪末以前,中国虽然并不存在西方意义上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古代对文学艺术作品不进行规范管理。古代中国,规范作品管理的有礼、律、令等多种形式。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秦朝则一切皆有法式,汉武帝后外儒内法的中国法文化特征开始形成。在不同法文化的背景下,形成了对作品的不同管理方式和价值取向,而且还歪打正着,铸就了中国传统文化与自然保育的水乳交融的关系。

秦始皇焚书坑儒,导致“乐经”失传;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是否符合“礼”成为了评价是否为“经书”或“邪书”的标准,违礼则入刑,“邪书”作者会受到律令的惩罚,作品就更不会通过官方途径传播了。《山海经》是中国先秦一部早期有价值的地理著作,也是一部富于神话传说的最古老的奇书,内容主要是民间传说中的地理知识,包括山川、道里、民族、物产、药物、祭祀、巫医等。它保存了包括夸父逐日、女娲补天、精卫填海、大禹治水等相关内容在内的不少脍炙人口的远古神话传说和寓言故事。对于它的内容性质如司马迁直言其内容“余不敢言也”,如鲁迅认为“巫觋、方士之书”。因此,该书谈不上受官方保护,作者也不敢署名。现代学者均认为显然并非成书于一时,也不是一个作者写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与自然保育有关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记载。

中国传统文化有利于自然保育,可以说魏晋南北朝是形成这种特征的关键时期。那时,尚虚无、贵自然、辩形神的玄学兴起,这对以儒学为标准判断文学艺术作品的好坏产生了冲击。玄学使得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学创作追求自然神韵,如阮籍的发言玄远,嵇康的清新脱俗,陶渊明的任真自然,都和玄学的影响有关。嵇康更是喊出了这样的口号:“非汤武而薄周孔,越名教而任自然!”在这种情况下,礼崩乐毁,人们热衷于玄学清谈和栖逸山水。就文学而言,中国文学中想象更丰富,故事性更强,人与自然的关系更加贴近。不仅文人的作品如此,民间艺术中又有着许多关于自然美的文章。南北朝民歌《杂歌谣辞》中的《敕勒歌》:“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二十七个字,便出色地描绘出了辽阔苍茫的草原景象,并反映了北方民族的生活面貌和精神面貌,具有无比的魅力,确是“千古绝唱”。刘勰的《文心雕龙·物色》篇提出了“心物宛转”说,即是对人的感情与自然景物文学关系的一次理论总结。[1]

魏晋南北朝时期,玄学的流行,与佛学传入、道学的兴盛有很大的关系。佛教约在两汉之际传入中国,此后在中国生根、变化、发展,形成了中国化的佛教,并融入中国文化之中,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与佛教相比,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一种宗教,约产生于汉末,相传张道陵为道教创始者。与佛教追求寂天不同,道教的主旨在于追求人的精神自由与长生不死,并通过炼丹、吃药等来达到其目的。葛洪《神仙传》记张道陵云:“张道陵者,沛国人也,本太学书生,博通五经,晚乃叹曰:‘此无益于年命。’遂学长生之道。得黄帝九鼎丹法,欲合之,用药皆靡费钱帛。”除炼丹、吃药外,道教也讲究养生、医术本草。就炼丹吃药来说,道教对统治阶级颇有吸引,而讲究养生、医术本草则对平民有吸引。它求仙而不否定世俗,求长生而不否定享乐,既有很大的虚幻性,又有很强的现实性,所以,道教自产生以后,不论在上层社会还是普通民众中都不乏吸引力。但是,即便在此时期儒学仍占主流地位,佛学、道学中的许多有利于自然保育的思想也为儒学所吸收。(https://www.daowen.com)

文以载道是关于文学社会作用的观点,由中唐时期韩愈等古文运动家提出的“文以明道”发展,经宋代理学家周敦颐的解释得到完善。韩愈反佛排道,大力提倡儒学,文学也就是传播儒家之“道”的手段和工具。“四书”“五经”是南宋以后儒学教学的基本书目,儒生学子的必读之书。文人雅士们以“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为己任,得意之时就“文以载道”,失意之时则“一樽还酹江月”,寄情于山水之间,如诗仙李白、诗圣杜甫和诗佛王维,均是如此。因此,古代文人雅士的作品,或成为君主治理国家的策论,或民间传颂的诗词歌赋、通俗小说和戏剧。尽管如此,唐宋以来中国文学中情景交融的意境客观上激发了人们对大自然的热爱,文人雅士所游历咏诵的山山水水,也就成为了名山名水。

对于与自然保育有关的文学艺术表达,由于作者身份的差异,古代中国形成的保护方法是不一样的。对于名人作品,虽然没有近代意义的著作权保护,可是他们通过“学而优则仕”或作为人师而获得较可观的名利收益。在我们国家,引用和抄录名人作品的著作是中国文化中传播知识的一个重要途径,因为这显示出对他人的尊重和了解,显示出原著的伟大和重要。而且古代学者一般以传播知识和道德为己任,而对以文换钱,卖文为生嗤之以鼻。因此他们一般不在乎自己的作品被抄袭和偷盗,不在乎自己的作品能够换来多少财富。而对民间各地的居民生活、风俗人情、少数民族的风俗等事情,多为正史稗官所不载,同时,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多为口传身授,作者不清楚,官方也就更不会用律令加以保护。可这些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写作意图,本身不是为了扬名千古和获得经济利益,而是自发的一种对美的追求和情感抒发,更真实地展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劳动者与大自然的亲密关系。

由于没有官方的保护,与自然保育的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收集、整理、保存和流传常常得益于一些世人认为奇人的记载和描述。例如,徐霞客、蒲松龄就是典型的个人。徐霞客是中国历史上伟大的地理学家之一,也是有名的旅游家。他一生不愿为官,喜欢到处游览欣赏山水景观,经30年考察撰写了天台山、雁荡山、黄山、庐山等名山游记17篇和《浙游日记》《江右游日记》《楚游日记》《粤西游日记》《黔游日记》《滇游日记》等著作,记录了大量风景名胜的同时,对西南的民风民俗亦有涉猎,包括少数民族过节习俗、各民族独特风俗等。除佚散者外,遗有60余万字游记资料,死后由他人整理成《徐霞客游记》,被后人誉为“世间真文字、大文字、奇文字”。蒲松龄一生贫困潦倒,但这样的经历恰好对他创作《聊斋志异》这样的文学巨著十分有利。他个人科场蹭蹬的不幸固然可悲,但他却由此而对科考制度有了深切的体验,从而促使他把满腔孤奋都倾注在自己的创作中,将揭露和抨击科举弊端作为《聊斋》的重要内容,并塑造出一系列栩栩如生的应试士子形象。蒲松龄从小就喜爱民间文学,喜好搜集民间奇闻异事。他不仅从民间文学中汲取艺术营养,而且直接在民间传说的基础上进行加工创造。这是他采用充满奇幻色彩的花妖狐魅故事来反映现实的重要原因。这部手稿能保存下来,也有它一段曲折而又艰辛的过程。成稿后,由于蒲氏家道贫寒,后裔也“无力梓成”,一直藏在家中,亲朋好友(如唐梦赉、济南朱氏等)都曾向他借抄过,后来,越传越广,竟到了“人竟传写,远迩借求”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