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与自然保育有关少数民族文化法律保护的建议
自然保护区内的世居少数民族如果直接利用生态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似乎能够获取“一本万利”,民族地区设立国家公园之后,少数民族的发展利益受到限制。因此,少数民族地区有必要从法律制度上完善环境制度,平衡利益冲突。对于纳入国家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的世居少数民族,应根据其经济、生态和文化状况,建立健全相应的文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国家公园制度,而这正是《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立法法》的目标之一。为此,民族地区可以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自治立法权,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自然保护区制度进行变通适用。
首先,建立健全文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文化多样性存在已久,但是将其纳入当今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体系,却是一件崭新而艰巨的工作。目前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规划环评对象主要对应于我国专项规划中的基础设施建设类和自然资源开发类。这些规划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一般都有环境风险评价章节,因而自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还是比较成熟的。但如何建立文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则有许多法律难点需要解决。目前,国际环境法中有一种整体风险评估理论,它与量化评估不同,不仅要从技术因素进行环境评估,更重要地要从公众参与角度评估,公众参与是风险社会、公民社会应考虑的重要因素。对实施的工程和项目,除了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外,还应考虑对当地文化的影响。因此,如果在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建立规范的文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及文化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程序,是有利于我们重新审视其深层文化的价值并进行保护的。
例如,对刀耕火种这种山地民族生活方式的评价问题,我们需要结合生态环境和制度环境进行整体性的评估。云南西双版纳内的景颇族在历史上是一个刀耕火种的民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是不耕种水田的。传说远古的时候,这些民族的祖先吃的只是野果、兽肉,因此长得又丑又不能长寿。于是向太阳神祈求能吃饱肚子又能长寿的食物。太阳神“木代”给人类送来了谷种,谷种撒在大地上,谷穗旺得像马尾巴,那时谷子没有壳,到了成熟的时候,人们随意捧着吃,吃饱了就不管它们了。结果,野兽、雀鸟都来吃,吃了还讥笑谷子没有裤子。于是,愤怒的谷子回到了太阳母亲那里。太阳神“木代”劝谷子回到大地,但谷子要求答应两个条件:一是要穿上衣服,二是大地上的人们要砍树开出地。太阳神答应女儿的要求,给谷子穿上白衣红裤,再套上壳子,又让玉米、高粱、黄豆等其他谷类作谷子的朋友,送谷子到了大地。[15]由于当时这些山地民族实现的是无轮作刀耕火种,耕种周期短,又实现免耕,因此树木的再生速度很快,能够很快恢复为茂密的森林,他们生活的生态环境并没有受到很大的破坏。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实施新的土地政策,将山林划分为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和集体林,从集体林再划分出刀耕火种地。由于刀耕火种地面积减少,无法按照原来的轮歇周期进行轮歇,生态环境受到很大破坏,树木减少、水土流失严重。(https://www.daowen.com)
其次,建立民族地区国家公园的就地管理体制。保护生态环境,需要与当地的文化样式结合起来。我国现在的自然保护区制度,常将两者隔离开来。例如,将生态保护区内的世居民族迁移出去,这一政策就值得反思。在中国,56个民族形成丰富多彩的环境法律文化,这些传统文化许多都是有利于自然保育的。我们应该将这些传统文化融入到国家公园管理的制度中,制定并形成更加适合于民族地区生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体系。在民族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应该尊重少数民族群体作为主体在本地区建设发展中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而不是做他们的救世主。将少数民族的意见纳入到决策过程中去,建立一种科学化、民主化、人性化的少数民族政策和民族地区发展政策的决策机制。笔者认为,我国民族地区应该将《自然保护区条例》变通为“国家公园管理自治条例”,建立就地管理体制。
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都直接影响保护区内的生物多样性,还有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村规民约以及习惯法也是影响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方面。少数民族大多崇尚自然、敬畏自然,天人合一的观念普遍存在,可归属为原始的自然崇拜。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存发展中认识到了环境的重要性,于是形成了各种宗教信仰、村规民约、习惯法等传统知识来保护环境。例如,西双版纳景洪市勐罕镇曼远村1994年5月西山的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大自然的惩罚引起了村中老人会的重视,反思的结果是他们认为这是砍树种菠萝(外来的经济作物)触犯了山神、树神和水神,必须采取祭祀和保护措施才能免遭这些超自然神灵的再次惩罚。于是在老人会四位老人的具体组织下,全村家家户户凑钱在山中水源出口处修建了两条龙,引水从龙嘴中流下,并在旁边修建了一个坛、一座亭子。工程落成这天,全村人在此举行隆重的祭祀仪式并规定今后任何人都不准再砍水源附近的树木。[16]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国家公园的管理机制完全可以通过就地管理原则吸纳公众参与,来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我们不能让民族地区的家园变为与他们利益毫不相干的“动植物乐园”。自然保护区周边居民长期与当地环境相处,其生存依赖于当地的自然资源,在千百年的日常生活中,他们对当地环境中的各种资源形成了比较深刻的理解,他们的参与对于自然保护区内的动植物资源更为有利,他们理所当然应成为自然保护区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