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后记

我出生在千湖之省的湖北省江汉平原,曾在江城武汉求学,在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工作十多年,现在皖江生态城市芜湖工作,可以说与水结缘。投身环境法学的教学与科研,也就因水缘而生。

我家乡江汉平原黄土坡村附近有条河——石家河,是汉北河之北的湖泊,可以发挥蓄洪作用。汉北河是1969年至1970年天门河下游改道后的人工河,在武汉新沟注入汉江,在防洪抗旱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979年以前,石家河是与汉北河相通的,我们黄土坡村有汉北河(山上)旱田和石家河水田,山上的杂粮、谷物通过船只运到村里打理,河道也是很顺畅的。我就是喝着石家河水长大的,现在仍然还记得那时的水是那样清,湖还是那样美,天是那样蓝,朝阳的红霞、落日的余晖在水面铺着的五颜六色的光带是那样地扣人心弦。记得小时候的趣事是在湖泊里游泳,与同伴们打水仗或比赛谁先游到对岸。少时不知愁滋味,其实那时我国农村还是人民公社时期,生活很穷。农民是集体劳动,村子前后有仓库,村民要完成一定工分,每天从生产队领回几把米养家糊口。亲戚家如有红白喜事,还得自己带米去吃。石家河当时属于国营渔场,每到渔场捕鱼的时候,湖面上上百只木船撒网捞鱼,场面可真壮观。不过,除了在这个时候我们不能随便到河里嬉戏外,我们一直认为石家河是“我们的”而不是“渔场的”。因为,村里人在河里挑水吃,农业灌溉也是用抽水机从石家河抽水灌溉。粮食是否丰收,那就要看是否风调雨顺。干旱季节,村民就到石家河挑水灌溉农田;洪灾时期,石家河可以发挥泄洪、蓄洪的功能。20世纪80年代农村改革开放实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调动起来,粮食也就充足了。可石家河也被渔场圈成一个个池塘承包下去,石家河面积越来越小,湖水逐渐被污染,且与汉北河切断了防洪的通道。对石家河的感觉,我们也开始发生了变化,水事纠纷也多了起来。生活中经常碰到这样的案例,渔民将湖泊圈成一个个池塘,周边农民也围湖造田,农民和渔民开始起纠纷。渔民也开始多用饲料养鱼,农民也多用农药杀虫,农民到河里捞野草肥田的习俗不多了。也有一些农民在湖泊水源区域洗衣服和农药器皿,由于环境意识没跟上,当时我们都只知道这对我们身体健康不好,却不知道是违法的行为。1984年国家也制定了《水污染防治法》,可当时全国水污染问题也还不突出,而且我那时也还小,所读的中小学课本也没有关于防治环境污染这样的知识教育,因此我对于水污染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似乎没多大体会。

一直以来,我是一个环境法的爱好者,但不是一个环保主义人士,与环境法学结缘,实属巧合。对水文化和水生态环境问题的认识,更多的是参加工作后获得的。20世纪90年代国家确立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后,村办企业、乡办企业逐渐多了起来,地处汉江之畔的健康村就是一个典型,但其中经济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也就日益凸显出来。1994年我获得律师资格证后在司法局工作,曾经一段时间在湖北省岳口镇健康村受聘法律顾问,目睹了健康造纸厂、猪场、油厂和化工厂排放的污水对周边的沟渠造成污染的情况,对水污染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改革开放初期,人们的生态环境意识不强,不仅乡镇企业,就是湖北天门市最大的国营纺织厂岳口纱厂对生活污水处理也不到位。我爱人当时在纱厂工作,集体生活区的生活污水随意倾倒,感觉像个贫民窟。1998年的洪涝灾害,岳口纱厂的招待所门口都被水浸泡,可以捞鱼,垃圾卷入洪水后形成了更严重的污染。由于水污染问题突出,国家在这段时期还修改了《水污染防治法》。但当时,我还只是以为水污染只是农村环境问题,因为城市里喝的是自来水、是在游泳池里游泳。于是,整日想着走出农村,去城市生活成为我们农民子女学习的动力和工作向往的场所。(https://www.daowen.com)

2001年我考上研究生,从农村到了城市,我才感觉到城市环境也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甚至有时认为城市生活方式是环境污染的源头。我读研期间所住研究生楼在武汉南湖边,湖边建筑林立,又多是一些优美校园,颇为壮观,这让我体会到城市与农村的区别。可是南湖上漂浮的垃圾、生长的蓝藻、散发的臭气却让我不时回忆起童年时代在石家河的纯真生活,回味那逝去的田园气息。为什么生活在大城市里的人很难看到碧水蓝天,我开始处于一种既留恋大城市不夜天的生活又有一种逃离烦嚣的心境之中。2004年研究生毕业后,我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书,就是受到小时候语文课本上的《桂林山水甲天下》一文的影响。桂林城市建设以保护和改善两江四湖为突破口,城市建设与山水环境相得益彰,这是吸引我到桂林去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来到桂林工作后,作为一个从农村进入城市的法治科研教学工作者,我的关注视角不再仅仅是自己,而是中国的农民、农村和农业发展问题。对于城市的突飞猛进的发展,我感到憧憬但也有很多困惑。我觉得桂林城市不能像一个小家碧玉的闺女,不能只好看还要管用。与武汉城市相比,地铁、隧道、高架桥、地标性建筑这些年来突飞猛进,而桂林的发展始终在三线城市中徘徊。可每每回到武汉,又为那湖边长了许多蓝藻的南湖感到可惜。在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冲突中,法治如何协调各种利益冲突,既能使中国的农民像城市里的人一样体面地生活,又能维持住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真是个大难题。

回忆总是美好,但过去的是不会重复的。到高校工作后,由于湖北老家还有年过八旬的老母,而且我父亲墓地就在石家河边的一处坡岸上,所以暑假、寒假我经常回农村老家。我在老家已经没有了宅基地,也没有承包地,而是一个有城镇户口的人。不过,还是非常感谢家乡的父老乡亲按照农村习俗给我父亲一块墓地,使我对这份土地仍有很深的牵挂。每次返回自己的家乡,我都要去石家河那里看看,总想在那里畅游一番,可是每每看到日益“消瘦”、变脏了的石家河,总难以下水。再回想起童年时期在湖上游泳嬉戏的热闹景象和水环境状况,感慨良多。农耕文明难道真是一种落后的生活方式,为什么我们在繁华的都市生活时却找不到家园的感觉,是因为人总是喜欢恋旧还是别有原因?为什么国家的法律明确要保护江河湖泊的生态环境,而像石家河这样的湖泊越来越小甚至有的已经消失?为什么那么多农民去城市打工,过着住棚户区的日子也不回家,农村的耕地不少被荒芜,这一系列问题的思考使我提炼出了与自然保育有关传统知识法律保护制度研究这一研究主题。

2016年长江中下游的洪灾,武汉、南京等多座城市陷入下雨看海的尴尬之中,洪灾再次证明,随着农村天然江河湖泊的减少,我国的水生态环境安全问题已经不能忽视。中国传统农耕文明不仅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也影响制约着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与自然保育有关的传统知识法律保护制度课题的研究,就是想思考在中国这样一个农耕文化国家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自然保育法律难题。本著作是在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与自然保育有关的传统知识法律保护制度研究”(10XJA820006)研究报告结题基础上完成的,该课题的研究目的就是思考如何通过传统文化保护来解决环境问题。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我在核心期刊上发文五篇。课题结题后,研究报告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采纳并获得了桂林市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但由于相关成果还缺乏系统性,原计划出版著作的构想一直没有实施。2017年我调到安徽师范大学工作。安师大地处芜湖,濒临长江,李白的“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提到的地方就在此处。安徽与我家乡湖北同属长江经济带,有着相同的长江文化和水生态保护问题,这又勾起我对上述课题的进一步研究和整理的想法,于是就有了本著作的出版。

在著作出版之际,我要感谢广西大学魏敦友教授、桂林旅游学院校长杨杰教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的李鸣教授,在广西工作的十多年,受到了他们的关心和照顾,但一直没有向他们表达过谢意。感谢中国政法大学侯淑雯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教授、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院长汪全胜教授、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董和平教授、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悟真教授、武汉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树才教授、湖北大学政法学院邹爱华教授、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院长许承光教授、广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晖教授、河北大学法学院院长孟庆瑜教授对我的提携和赞许,他们都曾有引进我作为同事和部下的善意,因为机缘不巧没有如愿,但仍非常感谢他们。感谢我的硕士生导师郑鹏程教授、博士生导师陈伯礼教授、博士后合作老师汪太贤教授,每在危难之际总是我的这些老师们出手相助。感谢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马广见书记、彭凤莲院长,因为他们非常真诚的相邀使我最终决定在芜湖这个生态城市落脚安家。感谢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俊强教授等老师和朋友们,能够与他们在一起工作是我莫大的荣幸。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的侯鹏编辑,我与侯鹏编辑虽没谋面却相知多年,正是他的热心帮助和鞭策,才使我收割了这份耕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