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机构设置

三、法国的机构设置

1960年,法国就开始强调海洋开发的重要性,前总统戴高乐将军发出了“法兰西向海洋进军”的号召。之后,在法国历届政府的关注下,通过不断调整和充实海洋研究和管理机构,终于在1967年成立了国家海洋开发中心(CNEXO),成为当时法国海洋资源开发的核心机构。其具体工作任务主要有:制订和协调海洋开发计划、审议和决定其下属机构的海洋研究与开发计划、参加海洋开发的国际合作计划、研制用于海洋开发与研究的仪器和设备、促进法国海洋科学应用技术或工业产品的出口。1984年6月,原在布雷斯特的法国国家海洋开发中心 (CNEXO)和南特海洋渔业科学技术研究所(ISTPM)合并而成海洋开发研究院(IFREMER),IFREMER成为继CNEXO之后法国最核心的海岸带综合管理研究机构。该研究院受工业科研部和海洋国务秘书处双重领导,研究海洋开发技术和应用性海洋科学。IFREMER由渔业和海洋生物、环境和海洋研究、海洋技术3个业务部门组成,下设5个研究中心:布雷斯特中心(即布列塔尼海洋科学中心)、滨海布洛涅中心(以水产研究为主)、南特中心(即南特海洋渔业科学技术研究所)、土伦中心(即地中海海洋科学基地)、塔希提中心(即太平洋海洋科学中心),分别从事海洋科学和技术研究工作。这些机构自建立以来,在海洋生态、渔业、水产养殖、潜水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法国政府坚决支持海洋研究和开发工作,进一步调整与改革海洋管理体制。其中,最重要的举措是在政府部门中增设“海洋部”,明确符合法国海洋利益的4项具体计划:合理利用与开发法国海岸带;强化海洋研究与开发管理机构职能;整治滨海地区领土;开发海洋新技术。至此,法国海洋部成为该国海洋研究与海洋开发的一元化领导机构。之后到1993年又发展成为“海洋国务秘书处”。主要履行以下职权:管理法国海岸带及海区公共财产;管理法国海港、渔港与海洋运输船队;制定并实施法国海洋政策;管理海洋渔业与水产养殖;保护海洋环境;管辖法国本土海外领地外海总面积为1100万平方千米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指导海洋工作者职业培训和社会福利事业;保障海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推进海洋开发领域内的国际合作等。(https://www.daowen.com)

海洋国务秘书处下设部级海洋委员会、海洋科学技术研究委员会,以及航海和港口局、商船局、渔业局、海上人员管理局、全国海洋残废者局等管理部门。部级海洋委员会是海洋资源管理和海洋科学研究方面的决策机构,由政府有关各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审议海洋开发计划;海洋科学技术研究委员会是海洋资源管理活动和海洋科学研究计划的咨询和指导机构,由资深的海洋学者、工程师和专家组成。这两个机构使海洋国务秘书处在海洋资源管理方面具有更大的权威性。5个管理局具体实施政府法令赋予秘书处的职责,行使管理职责。海洋国务秘书处在法国沿海各大区设海洋事务管理局,其下属各省、市海洋管理处两级机构共有从业人员5515名。除海洋国务秘书处外,政府其他相关部门也参与了海洋管理工作。海洋国务秘书处的建立,使法国的海洋实现了集中统一管理。[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