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
2026年02月04日
第二节 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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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人类认识海洋以来,海洋就因其所蕴含的丰富的自然资源而受到人类越来越多的关注与重视、开发与利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海洋资源生存环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我国作为一个海洋与人口大国,在开发与利用海洋的过程中,矛盾显得尤为突出。其中最主要的表现就是相关法律问题的增多。尤其是近年来,我国海岸带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海洋生物多样性严重衰退的同时却没有一部完整、综合的规范海岸带生物资源养护、管理、开发和利用活动的法律法规。从现有的涉及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法规来看,整体上显得零散而缺乏规范性。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管理的混乱状态,也在客观上促使我国相关机构尽快将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立法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因此,研究我国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立法构建问题对加强我国当前海岸带综合管理立法工作,促进我国海洋经济乃至整个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具有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意义。(https://www.daowen.com)
传统的立法模式上有一种“急用先立”模式,这是一种应急性立法模式。海洋生物多样性立法虽然不属于此模式,但是其面临的严峻的立法形势使其立法模式有过之而无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