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现状
2026年02月04日
二、国内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现状
2006年2月14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意义上的指导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同时也是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迈向法治化的一项重大举措。《纲要》的颁布与实施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提供了理论与实践依据,为我国进一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这部《纲要》的意义仅在于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提供了总体的目标与行动参考,还远没达到当前我国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工作所设定的要求。如果海洋生物资源多样性的养护建设不能上升到立法水平,其作用与影响都是极其有限的,对于我国海洋生物资源多样性保护的长远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纲要》的颁布从侧面说明了我国在海洋生物资源多样性保护立法上的空白,也表明在海洋生物资源多样性的保护上我国还存在着诸多立法缺陷。
目前现行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法律体系是由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从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规范性法律文件构成的,数量众多,并且多表现为对单项资源的规定,相互之间缺乏很好的协调和配合。还没有一个法律效力高于各单项法律、统一的水生生物资源的综合性立法。具体到海洋生物资源多样性保护立法上来,其立法工作更为薄弱。近年来,我国的海洋立法工作多集中于海洋环境保护、海域使用及海岛管理等领域,对海洋生物资源多样性保护立法尚未引起足够重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