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望号”案
随着国际公约的广泛采纳和各国国内对船舶溢油污染防治的重视,溢油事故的发生数量、年均溢油量和超过700吨的大型溢油事故的发生数量已经明显减少,但是油污的强大破坏性和海洋环境的脆弱都要求人们始终不可掉以轻心。2002年11月13日,悬挂巴哈马旗的“威望”号油轮承载着7.7万吨重燃料油从拉特维亚驶往直布罗陀海峡。在经过大西洋比斯开湾的西班牙海域时遇到8级风暴,导致油轮失去控制搁浅并出现船体撕裂,燃油泄漏一发不可收拾。但当时西班牙当局不允许“威望”号油轮进入避难港。在随后的11月15日、11月19日、11月20日,由于多种原因,此次事故造成大约63000吨的油类泄漏。事故对西班牙的生态环境、旅游业、渔业和水产养殖业都造成了巨大的破坏。[4]西班牙政府动用大批设备,清除海面油污,全力抢救岸边的海鲜产品。生态灾难发生后,西班牙首相阿斯纳尔下令有关部门对事故展开调查。据调查报告所知,“威望”号沉船是20世纪70年代日本生产的单壳油轮。[5]20世纪90年代,国际航运组织已要求各国航运公司报废单壳油轮。但船主们对此置若罔闻。事故发生后,日本强调“威望”号是1976年投入运营的,应当在1999年到期报废。而希腊这家运输公司明知有漏油现象仍然多拉快跑,最终闯下大祸。希腊政府则认为,“威望”号悬挂的巴哈马国旗,应该算巴哈马船舶。[6]事故发生后,西班牙和欧盟纷纷指责拉脱维亚和英国违反海上运输安全规定,如拉脱维亚将原油装船后轻易放行,罪责难逃。英国明知该船超期服役,却同意它运输燃油。因此,西班牙政府向有关责任方提出了20亿欧元的索赔。
与双壳船相比,老式的单壳船更加脆弱,因此一旦发生海上船舶碰撞或遭遇恶劣天气,船身破裂的概率很大,由此造成的污染也比双壳船更加严重。考虑到这一点,在“威望号”事故发生后,为了防止类似的单壳油轮重大污染事故再次发生,国际海事组织于2003年12月修订了《防止船舶污染国际公约》(MARPOL)的相关附则条款,大幅度缩短了单壳油轮的淘汰年限,并对单壳油轮的使用进行了严格限制。(https://www.daowen.com)
同时,“威望”号出事后,西班牙和法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精神,决定从2002年11月27日开始,严格限制任何载有石油原油、燃料油等易造成海洋污染的危险货物的船只,严格限制船龄在15年以上的单壳船只通过两国的领海。2002年11月底,欧盟15国交通部长开会一致同意,2006年后禁止成员国运输公司用单壳油轮营运,并不准委托单壳油轮运油;对不顾安全在成员国海域造成生态灾难的船主及船上人员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