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数学教学审辩式思维的启蒙与加强

第二节 高中数学教学审辩式思维的启蒙与加强

审辩式思维不仅是思维模式,也是一种思维习惯。习惯的培养是需要长时间不断训练强化的,从启蒙到成熟需要经历很多阶段。但是目前国内基础教育阶段对审辩式思维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高中教育更甚。高考是学生唯一的学习导向,学生的学习模式较为单一,数学知识点的简单识记是不利于学生数学思维的发展的,学生没有形成基本的审辩式思维的认知。数学学科自身的特点有利于审辩式思维的启蒙,数学是求真求实,审辩式思维就是能帮助数学回归本真,数学课丰富的课程内容有助于审辩式思维的启蒙。所以笔者认为应该立足现实,在高中阶段结合数学课程的教学对学生进行审辩式思维的启蒙教育,让学生形成审辩式思维的思维习惯。[1]

德意志哲学家康德认为“要有勇气运用你的理智,从迷信中解放出来唤作启蒙”。启蒙就是勇敢地用自己的理性摆脱迷信的束缚。这与审辩式思维的特征不谋而合,在高中数学教学中我们所要做到的并不是将学生的审辩式思维进行全面的构建,而是对学生的审辩式思维进行启蒙教育,使学生达到思想上的初步认同,形成审辩式思维的一般能力。审辩式思维包括审辩式思维能力(技巧,方法)和审辩式思维倾向(审辩式思维品格,气质)。所以在高中数学教学中审辩式思维的启蒙教育应当立足数学学科的核心素养,以教师作为启蒙核心,从能力和气质两个方面入手。审辩式思维的气质也就是一种良好的思维习惯或者思维倾向,培养学生摆脱盲从,保持质疑的思维习惯。教师增加对审辩式思维的重视程度,增强自身审辩式思维的能力素养,然后通过课堂教学手段对学生进行审辩式思维的启蒙教育,教师在审辩式思维启蒙教育中应该起到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