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意义:彝族舞蹈对外译介场域中需要主观能动性
彝族舞蹈艺术文化作为传统文化的一员,有着文化本身发展过程中的流传、变异、失传的多种可能性。就彝族舞蹈的多元价值的属性而言,继承和发扬彝族舞蹈文化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但如何实现彝族舞蹈文化的传承仍需在实践层面上再创新,显然实行对外译介是对彝族文化传承的一个有效途径。
(一)传承与变异:彝族舞蹈文化未来的多元走向
进入新时代,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和生产方式都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与此同时,民族文化不同程度地受到多种因素的冲击,传承与变异并存。民族文化的发展究竟路在何方是我们重点关注的问题,也是彝族舞蹈研究关注的问题。根据笔者在凉山彝族地区的实际调研情况,彝族的传统舞蹈生存空间逐渐缩小,虽然大部分传统的婚事舞蹈、丧事舞蹈、祭祀舞蹈、节日舞蹈仍在流传,但还是有一部分舞蹈已经消失,如彝族传统的游戏舞蹈现实中已经难觅踪迹。彝族舞蹈依托于民俗活动而存在,随着民俗活动的继续而传承,如大部分凉山彝族依然习惯过“彝年”[15]“火把节”“剪羊毛节”等,伴随这些节日的自然少不了彝族的传统舞蹈。当然,就影响彝族舞蹈传承的因素方面来说,其内容是多方面的,但始终离不开两大主流,即彝族舞蹈的自然传衍和人工改变。
就彝族舞蹈文化的自然传衍而言,其主要的承载者是人民大众,彝族舞蹈的传承和发展受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初期,彝族舞蹈依然保持着古朴的“原始风格”,之后出现了一系列歌颂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表现人民喜悦心情的舞蹈,这为彝族舞蹈文化的“再创造”注入了新的驱动力,彝族舞蹈在吸收新事物的基础上继续成长和传承。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全球化的推进,传统的思想观念逐渐受到冲击,类似像凉山彝族因相信鬼神而存在的毕摩、苏尼行巫事的传统到底能够留存多久?因祭祀而专门跳的祭祀舞蹈是否在未来仍有传承的空间?这都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可见,仅仅依靠彝族舞蹈的自然传衍不是文化自身传承所要的结果。
就彝族舞蹈文化的人工改变而言,这是彝族舞蹈文化得以传承和发扬的更有效方式,也是实现彝族舞蹈自身文化价值的有力保障。目前通过人工行为传承彝族舞蹈文化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专业的舞蹈工作者将传统的彝族舞蹈加工、整理成广大群众容易接受的舞蹈,进行大众普及,如凉山州创编的“达体舞”深受大众喜爱;二是由专业的舞蹈工作者将传统的舞蹈集中在教材中,专门用于培养舞蹈者,如与彝族舞蹈相关的《彝族民间舞基训教材》《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四川卷》等一系列与彝族舞蹈相关的研究性和专业性书籍;三是由专业的舞蹈工作者和译介工作者将彝族舞蹈打造成彝族文化符号和品牌,以舞台作品、译介作品和舞蹈明星的方式,使彝族舞蹈文化发扬光大,达到传承和发展的目的,目前已经有一系列优秀的彝族舞蹈文化作品,如《快乐的啰唆》《阿惹妞》《阿嫫尼惹》《凉山巨变》等[16]。
(二)译介与传播:彝族舞蹈需要主观能动的传承
彝族舞蹈主观能动的译介与传播是对彝族文化传承的特殊方式,或者说是一种特殊的保护方式,在这一实践过程中需要我们明白译介和传承的意义。
彝族的舞蹈文化博大精深,具有可对外译介传播的可行性。由于缺乏彝族舞蹈对外译介的直接案例,我们可以拿彝族诗歌的对外译介来展开论述,以彝族诗人——吉狄马加[17]为例,他是彝族文化的推广者和代言人,其作品虽然多描述彝族文化,但却被翻译成20多种语言,50多个版本传遍了五洲大地,主要代表作有《自画像》《彝人谈火》《母亲们的手》《做口弦的老人》《听〈送魂经〉》《黑色狂想曲》《群山的影子》《守望毕摩》《星回节的祝愿》《布拖女郎》《故乡的火葬地》《彝人》《朵洛荷舞》《达基沙洛故乡》等[18],从这些诗歌作品的名称上,我们就可以感受到浓郁的彝族文化气息。又如彝族诗人阿库乌雾,于2006年4月在美国出版了彝英对照版诗集Tiger Traces。作为彝族诗人的代表人物,他们将彝族诗歌转化成不同语言推向了不同国家的受众,为中国民族文学对外传播,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作出了贡献。
彝族舞蹈和彝族诗歌同样作为彝族文化的承载者,为什么两者在文化传播上的差距如此之大呢?显然,这与对外译介研究有着直接的关系。诗歌作为文学层面的文字性工具,能够主观能动发挥对外译介的最大化优势,而彝族舞蹈文化的对外译介研究需要“二次加工”,具有被动属性。因此,将彝族舞蹈作为彝族文化对外译介的文化符号需要充分发挥舞蹈工作者与舞蹈译介研究者的主观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