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与民族文化的良性互动

三、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与民族文化的良性互动

民族舞蹈文化作为民族地区特色文化的代表,有着与民族地区文化发展的共性“基因”。从民族舞蹈文化发展研究的视角来看,我们可以洞察出民族地区文化发展的趋势与方向。基于前面对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化发展的系统研究,笔者认为民族地区特色文化产业能够推进民族文化发展,推动民族地区成熟型文化产业如民族文化旅游的发展,能够为民族地区文化发展提供较好的路径参考。

基于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我们有必要从民族文化发展与保护的角度,找到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与民族文化保护的平衡点。

(一)树立新型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观

树立新型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观实际上就是端正发展观念的问题。民族地区整体都围绕着“发展”来行动,这里的“发展”是有一定的基础和底线的,我们需要在保证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文化安全的基础上,在不违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底线上进行发展。树立新型的民族文化发展观就要敢于创新、树立科学态度、具有改革意识和开拓精神,这是推动民族地区文化发展的核心点。当然,在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的过程中还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思想,注意转变定势思维和传统的观念,必须从民族地区民族文化的实际入手,并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原则,积极探索出适合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民族地区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产业化模式。与此同时,发展民族地区民族特色文化产业不能以破坏民族文化的核心为代价,要紧紧把握民族文化自身发展的规律,在此基础上推出民族文化精品,实现经济与文化效益的双赢。

(二)注重民族特色文化的保护性开发

民族特色文化的保护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民族文化发展不可避免的问题。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应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实践:第一,对民族文化进行全面的整理分类,确定单一文化产业的产业发展实践方案,以局部向整体推进。第二,综合运用多元化平台资源,对民族文化进行深入推广,如制度层面形成群众主导、政府领导和学者指导的科学制度;技术层面综合利用影像、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对民族文化进行数字化保护,对民族文化遗产实现系统的划分。第三,建立民族文化发展的考核评估制度,设置一定的级别和类别,分级研究、分级保护、分级开发,实现科学有序的民族文化发展格局。当然,最重要的是把握住民族文化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以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多元化为基本目标,打造一个统一、开放和市场化的文化产品发展环境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民族文化发展运行机制。

(三)引导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回归文化本源

民族文化产业发展需要注意回归文化本源。文化本源是就“发展”而言的,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不能偏离民族文化的内涵与本真。例如,我国少数民族原生态歌舞乐剧就以质朴见长,质朴的原因源自“原生态”三个字。原生态艺术大多是从远古走来,由大众创造,从生活发端。这种天然的属性决定了它质朴自然的特性,却有着极为重要的美学价值和艺术感染力。我们不能因为追逐经济效益而去破坏舞蹈的原生态性,把原本质朴的艺术包装成华丽的商业产品,在发展的过程中偏离文化本源[22]。文化本源重点是民族文化的内涵与特色,是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和文化本身的特质性。在发展民族文化产业过程中,需要对文化符号的完整性准确把握,在此基础上再充分挖掘其经济潜能,在将文化资源转变为经济优势的同时,实现民族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当然,这一过程中政府的角色非常关键,规划与指导、财政优惠与人才培养等是保障民族文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托,引导文化企业对民族特色文化的保护承担起社会责任,积极构建与商业良性互动的模式,以促进文化企业和民族特色文化产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四)着力发挥民族舞蹈文化对民族地区民族文化旅游产业的促进作用

随着当前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各民族群众对于生活质量有了新的要求,除了满足基本的生存以外,更加重视精神上的充实与满足。新时期文化旅游业的兴起不仅能够体现不同地域的文化价值与特点,也满足各民族人民精神文化的需求。这是我国整体构建第三产业发展与建设过程中对文化旅游大力投入的结果,也是实现精神文化与经济文化双赢的有效路径。在这一背景下,我们要充分厘清民族舞蹈文化与民族地区文化旅游发展的基本关系,在此基础上系统地阐述如何利用民族舞蹈文化促进区域旅游的创新和发展。

1.民族舞蹈与民族地区旅游发展的关系

民族舞蹈与民族地区旅游发展有一定内在联系。我国是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包括汉族在内有56个民族。不同的民族拥有各自独特的民族文化。大部分的少数民族都能歌善舞,比如说侗族地区的“侗族大歌”“多耶舞”“琵琶歌”,苗族的“木鼓舞”“板凳舞”“铜鼓舞”,纳西族的“依鼓纳西舞”,藏族的“布依舞”,等等。而少数民族舞蹈艺术又是体现少数民族地区旅游文化的重要形式之一。舞蹈文化,是以舞蹈的形式记录人类生存、发展、变化的载体的总和。它体现在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也体现在政治、经济等社会活动中。而旅游文化,则是旅游主体、旅游客体和旅游媒介相互作用的结果。从舞蹈文化和旅游文化对比的角度来看,旅游文化是与旅游有关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旅游是一种文化,而少数民族舞蹈是民族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族文化最佳的传播载体之一,是精神文明的结晶。

因此,旅游文化与舞蹈文化同属于文化产业的内容,都是以体现文化灵魂为主的项目形态,民族舞蹈可以与旅游共同组成优秀的文化项目,通过追求民族舞蹈样式的丰富、情感的震撼、色彩的奇丽和风情的异趣,以个性鲜明、底蕴丰厚的独特魅力为民族地区旅游文化增光添彩。而从现实角度来看,有些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已经与民族舞蹈融合在了一起,将地方的特色舞蹈作为少数民族旅游资源的组成部分,通过舞蹈文化来吸引游客并带动旅游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我国民族地区的旅游景区已经诞生了一批优秀的民族舞蹈文化产业,以舞蹈助推旅游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而且也有力地推进了区域旅游业的创新发展。

对民族舞蹈进行旅游开发,将民族舞蹈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突出其经济价值与实用价值,对区域经济和文化发展具有一定的战略意义。民族舞蹈资源的旅游开发势必会对民族地区旅游的外宣形象起到凝练与强化作用,有利于提高本地文化品位,为民族地区带来源源不断的经济收入,扩大就业需求及相关产业的转换与提升,从而有利于民族地区地方经济的发展。据民族舞蹈与民族旅游经济的契合关系,我们完全可以从民族舞蹈文化的发展中探索出一条助推区域旅游发展的路径。当前,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各民族地区旅游经济发展呈多元方向发展趋势,但以民族舞蹈文化模式构建旅游经济发展的依然较少,这就需要我们在原来传统的民族舞蹈旅游开发模式(开放式广场型演艺类旅游产品、传统剧场型旅游产品、实景演出型旅游产品)基础上大胆开拓、大胆构筑民族舞蹈的创新发展模式,发挥民族舞蹈和民族地区旅游业相互带动的作用。鼓励以民族舞蹈与民族地区自然与文化生态相结合的各种创新模式,支持开发主体有效灵活经营,并引导反哺当地民族舞蹈文化保护与传承。笔者认为完成这项工作需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民族舞蹈与民族旅游文化相关理论的研究。近年来,有些民族地区在民族舞蹈与旅游经济发展上作出了一系列的成绩。以内蒙古为例,内蒙古地方政府与地方旅游企业组织合作,有力地发挥了蒙古舞文化在旅游中的作用。以著名舞蹈家斯琴塔日哈、音乐理论家兼教育家乌兰杰为代表的蒙古族舞蹈文化传播实践者,投身到蒙古舞蹈和旅游经济发展理论研究中,积极参与普及和规范民族地区的蒙古族舞蹈教学,为当地民族旅游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当前民族舞蹈理论研究仍然较为薄弱,而旅游经济的发展方式变换很快,如何通过理论性的研究找到两者相互促进的结合点是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当前,我们应该从民族舞蹈的发展历史、舞蹈美学、民族学、译介学、传播学等方面入手,通过理论结合实践,将民族舞蹈文化融入区域旅游经济发展建设中去。

第二,调动能促进民族舞蹈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各方面力量。从文化产业的角度来看,如何调动积极性是一个激发文化产业发展潜力的过程,也是一个需要大力投入多方资源的过程。对于民族地区基层组织而言,需要充分调动基层地区专业的舞蹈培养组织机构,鼓励教师、编导、演员和学生参与到舞蹈旅游文化产业的构建与实践活动中,通过少数民族舞蹈编创、表演、教学、译介和宣传,实现民族舞蹈与民族地区旅游发展的有机融合。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基层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定期举办舞蹈文化相关的比赛,与相应的旅游组织机构或企业合作,开发民族舞蹈文化旅游产品项目,让每一个热爱民族舞蹈又心系家乡经济发展的人们能够加入进来,为舞蹈文化与旅游文化的发展奉献自己的力量。

第三,全方位协调民族舞蹈与旅游文化和谐发展。在民族舞蹈文化与旅游文化融合的过程,其重心仍然在于民族舞蹈文化内涵的传播。以彝族舞蹈文化为例,在传统的民间彝族舞蹈文化中,表演的形态、道具、内容、场合,都透露着彝族地区特有的传统文化特色。虽然从大体来看,传统的彝族舞蹈文化大多与祭祀、节日、祈福有着密切的关系,甚至带有迷信色彩,然而这些内容恰恰体现了彝族地区民众千百年来的生活、劳动经验和文化。因此,在发展民族地区旅游文化时,要想让游客更加深入地了解民族地区的文化特色,用民族舞蹈表演为展示窗口的效果将会十分明显,以此打造出更加具有底蕴的新生态旅游文化路线,全方位协调民族舞蹈与旅游文化和谐发展。

第四,培养民族舞蹈文化与旅游文化相关的综合性人才。当前,无论是民族舞蹈的对外译介与自身发展,还是民族地区旅游文化的发展建设,人才缺乏问题始终是发展的最大障碍。人才资源是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第一资源。一方面,综合性人才要熟悉民族舞蹈外在的表演形态,并深刻理会舞蹈体现出的民族现实生活与精神状态,即“有形”与“无形”的文化价值。例如,民族舞蹈常常与宗教文化有关,羌族的“羊皮鼓舞”是羌族巫舞的主要形式,在驱鬼治病、祭祀拜神或办丧事时跳;西南地区的葫芦笙舞包含着浓厚的生殖崇拜意识等。这都需要从其文化背景和内涵深入理解。另一方面,综合性人才还要掌握旅游民族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和公共政策学等多领域知识,能够将不同领域范围内的特色文化与民族经济发展挂钩,最主要的是要从民族舞蹈中挖掘能够吸引游客的特色元素,在保证不影响民族舞蹈原生态的自我发展与传承的基础上,实现区域性的旅游经济发展。因此,民族地区高校可专门开设与地方旅游经济和民族舞蹈相关的课程,基层政府部门和企业可以和高校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在相关理论与实践上寻找创新型人才,助推民族舞蹈文化与民族地区旅游经济繁荣发展。

2.民族舞蹈译介工作对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民族舞蹈译介工作对民族文化旅游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方面,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旅游产业的大力发展吸引了世界各地的游客,而以民族舞蹈为载体的民族文化急需让世界各国游客能充分理解并接受它。对旅游者来说,旅游消费的实质是文化性消费,旅游者旅游的过程,即是寻求文化、购买文化、体验和消费文化的过程,民族文化旅游的魅力在于能让游客亲临民族聚居区,深入村寨或家庭,去观赏和感受民族风俗文化、歌舞、民居建筑以及饮食风味,还可以购买民族用品、装饰品等,满足他们的审美、求新、求知、求乐、怀旧、偏爱、共鸣、从众等需求。在展示、宣传多彩的民族文化的同时创造经济效益,实现民族文化与民族旅游经济的良性互动,从而形成各具特色的强大的民族文化旅游产业经济[23]。民族地区和旅游者的双向需求需要民族舞蹈译介甚至是更多民族文化译介的有效参与,方能达到深入理解和沟通的效果。第二方面,民族舞蹈译介工作的高效展开,向世界各地传播了民族舞蹈文化,增加了我国民族文化在他国的受关注度,民族地区旅游业因此也变得更加繁荣。第三方面,民族舞蹈译介工作的深入开展,让民族舞蹈的观赏性和参与性得到提高。民族舞蹈翻译译本的实时介入,规范化的民族舞蹈翻译市场,以及以新媒体为渠道的多种译介方式的展开,让世界各地的游客能更好地观赏和参与民族舞蹈,提高了民族地区民族舞蹈文化产业产品类的消费水平,有利于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

以舞蹈文化为驱动力,以旅游文化品牌为标杆,有力地助推民族地区的文化与经济发展,是少数民族地区实现繁荣发展的有效路径,值得我们为之而努力奋斗。在构建民族舞蹈和旅游经济发展的双赢过程中,推进民族舞蹈的对外译介工作既有助于深化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又是实现传统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的有效方法。

笔者认为,本书进行的彝族舞蹈对外译介研究探索,对其他各民族舞蹈对外译介有积极的示范作用。通过加强各民族舞蹈的对外译介研究,不仅能让各民族优秀的舞蹈文化实现真正“走出去”的目标,从而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还能助推国内民族地区文化和经济的发展。民族舞蹈对外译介研究才刚刚起步,还需要更多有志青年和学者的积极参与,共同为中华民族文化的对外传播贡献自己的力量。

【注释】

[1]刘宓庆,生于1939年11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曾在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研究生院主修语言及语言教学理论。历任北京大学、厦门大学教授或客座教授,并在联合国组织机构任翻译。

[2]詹姆斯·霍尔姆斯(James Holmes,1924—1986)出生在美国艾奥瓦州,早年在宾夕法尼亚州的哈弗福德(Haverford)学院学习英语文学,后从事翻译工作,是“翻译学”(Translation Studies)学派公认的奠基人及最早对该学科作全景式描述的人之一。

[3]杨荣广,黄忠廉.应用翻译研究:进展与前瞻——基于《上海翻译》卅年办刊宗旨之嬗变[J].上海翻译,2016(2):18-23+94.

[4]科恩.全球化与多元性对翻译工作者意味着什么?——在中国译协第五届全国理事会会议开幕式上的致词[J].中国翻译,2005(1):8-10.

[5]译者素质是指译者从事翻译活动必需的生理、心理、语言等主观条件,主要由陈述知识和以陈述形式表征的程序知识构成,是译者能力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参见:长孙馥蓉.论中国译者素质素养能力的培养[J].现代妇女(理论版),2013(6):120.

[6]在整个项目过程中,译者不仅要对文本的语言符号负责,还要对与文本相关的声音、视觉特征负责,需要启用不同学科领域的先进工具与方法,对文本的语言特征(Linguistic Properties)、语外特征(Extralinguistic Properties)及副语言特征(Paralinguistic Properties)进行分析与翻译。

[7]“毕摩”是彝语音译,“毕”为“念经”之意,“摩”为“有知识的长者”。其是一种专门替人礼赞、祈祷、祭祀的祭师。毕摩神通广大,学识渊博,主要职能有作毕、司祭、行医、占卜等活动;其文化职能是整理、规范、传授彝族文字,撰写和传抄包括宗教、哲学、伦理、历史、天文、医药、农药、工艺、礼俗、文字等典籍。毕摩在彝族人的生育、婚丧、疾病、节日、出猎、播种等生活中起主要作用,毕摩既掌管神权,又把握文化,既司通神鬼,又指导着人事。在彝族人民的心目中,毕摩是整个彝族社会中的知识分子,是彝族文化的维护者和传播者。

[8]“苏尼”是与毕摩相提并论的彝族民间神职人员的称号,一般译作“巫师”,其意义相当于汉语中的“巫觋”。

[9]在文化作品翻译中,最大的困难在于能否正确理解作品中蕴含的文化背景,这些文化背景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源语文化中的宗教因素、源语文化中的历史因素、源语文化中的社会因素、源语文化中的语言因素、源语文化中的道德因素。因此,在文学翻译中必须考虑文化因素,正确理解文化因素是文化产品能否被成功翻译的关键因素之一。

[10]“文化外交”是以一国政府为主体,在思想、教育、文化等领域,对他国开展的持续性的人员交流、文化传播和思想沟通,以渐进实现国家软实力提升和文化推广等目的的活动,包括文艺外交、文明外交和思想外交三个层次。

[11]“对外文化贸易”是指国际间文化产品与服务的输入和输出的贸易方式,形象地看,对外文化贸易是把本国优质文化资源转化成产品、服务、知识产权“卖出去”,使文化从“走出去”到“走进去”“融进去”。从内容结构上看,文化贸易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因其文化属性呈现出独特内涵。

[12]文化宣传是主要指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教育的宣传,达到培养“四有”公民,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目的。文化一词的内涵十分丰富,文化宣传的内容也就非常广泛,其主要内容大致包括文化事业和思想两个主要方面。文化事业方面,主要指教育、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卫生、体育、文物、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知识、智力水平的提高。思想方面,主要指理想、信念、道德观、价值观、审美观、组织纪律观念等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文化宣传上述两方面的内容是互相渗透、互相促进的,在文化宣传工作中,不可忽视任何一个方面。

[13]曹海滨.从文化迷失到文化自信:少数民族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J].贵州民族研究,2019,40(2):77-81.

[14]吕和发,邹彦群.“外宣”宣何?“外宣翻译”译何?[J].上海翻译,2014(4):24-27.

[15]广义的民族文化产业是指依托中华各民族的传统文化而进行生产、经营的产业,狭义的民族文化产业是指以具有传统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为依托所进行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的产业。本书所涉及民族文化及民族文化产业概念多是狭义的。

[16]民族地区一般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五大少数民族自治区和少数民族分布集中的贵州、云南和青海三省,通称少数民族八省区。

[17]丁智才.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研究[J].广西民族研究,2014(6):147-156.

[18]胡惠林.在积极的发展中保障中国的国家文化安全[J].美术,2003(2):96-99.

[19]赵子志.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研究[D].沈阳:辽宁师范大学,2013.

[20]丹增.文化产业发展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21]江天.面对民族文化,市场是什么?[J].民族团结,1999(1):3-5.

[22]黑力.文化传播视野下的少数民族原生态歌舞乐剧——以纳西族记录式原生歌舞乐剧《依古纳西》为例[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6):127-133.

[23]谭颖.从旅游与文化关系谈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J].商业时代,2011(1):11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