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化时期——汉灵帝中平五年至东汉灭亡
东汉中期以后,汉代中央集权封建专制政权进一步削弱,统治阶级内部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外戚和宦官竞相专政,党锢之祸接二连三,不断侵害中央政权。地方政权独霸一方,不服从中央管理,阳奉阴违,欺压百姓,土地向大地主手中集中,广大人民无家可归,民不聊生,社会矛盾丛生,农民起义不断发生。汉灵帝中平元年黄巾起义爆发。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交织在一起,中央政权软弱无力。面对日益崛起的地方势力,东汉统治阶级为了自己的统治苟延残喘,到中平五年,汉灵帝采纳刘焉的建议,“改刺史,新置牧”[58],于是选朝廷重臣出任州牧,大大提高了州牧的地位,扩大了州牧的权力。
州刺史自汉武帝元封五年设立,两汉期间几经换名。每改换一次,都不同程度地使这一制度的性质发生一次变化。大家知道,刺史、州牧是同一官职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名称。两汉时期,刺史改牧一共发生过三次,西汉时期刺史曾两次改为州牧,东汉时期一次。刺史改牧,是两汉刺史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央和地方关系的矛盾冲突越来越剧烈,郡县二级行政管理体制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管理者的需要,而且,随着刺史其他职能的不断扩张,其组织机构也初具规模,汉元帝时期,“丞相于定国条州大小为设吏员,治中别驾、诸部从事秩皆百石”[59]。加上其治所的出现,汉代巡视官员的巡视监察职能越来越削弱,地方官员的身份越来越浓厚,这对东汉以后尤其是魏晋时期的社会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刺史改州牧之后,其地位更是不可同日而语,其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巡视官员政治地位大幅提高。两汉的刺史三次改州牧,不只是其名称发生改变,更重要的是其政治地位较之刺史初设时的六百石小吏有很大的提高,且改一次提高一次。绥和元年刺史改州牧,使刺史一跃而为两千石官吏。不仅秩禄大增,位次九卿,且随着刺史改为州牧,其迁转位次也发生了变化。当刺史为六百石小吏时,其中业绩卓著者,通常迁升为郡国守相。而改为州牧后,其政绩突出者,可直补九卿缺。第二次刺史改州牧较之于第一次改变后的地位又提高一大步。元寿二年复为牧,特别是新莽规定:“置州牧、部监二十五人,见礼如三公。”[60]第二次复州牧之后,州牧可享受三公礼遇。同时,在任用资格上也作了严格的规定,唯有封爵中的公爵方能为州牧。第三次改牧以后,选朝廷重臣出任州牧,像刘焉、刘虞等都是在此时由朝廷九卿之位出任州牧,大大提高了州牧的地位,扩大了州牧的权力,州牧的选任资格、职权再一次得到提高。
(二)客观上促进了州、郡、县三级行政体制的诞生。秦代以来,中国行政区划实行的是郡县两级制;刺史制度产生以后,这种行政体制发生了一定变化。西汉刺史或州牧平时“巡行所部郡国”,“岁尽”则“诣京师奏事”,虽然在外日久而在京日暂,但论其性质则仍然是由中央派遣在外执行任务的中央官员,而不是地方官员,所以《汉书·地理志》既不按州部亦不按州部治所,而按郡国排列,因为那时州刺史“居无常治”,只有暂时的驻所,没有固定的治所,公认的结论是西汉刺史没有治所,但也有的学者认为在西汉后期,刺史已经有了自己的治所,如《朱博传》记载:“欲言二千石墨绶长吏者,使者行部还,诣治所。”[61]可以看出,至迟在西汉后期,刺史已经有了治所。东汉的刺史则有了自己的治所,至东汉建武十一年“初断州牧自还奏事”。西汉的刺史要亲自到中央汇报工作,东汉则“但因计吏,不复自诣京师”,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岗位,“虽父母之丧,不得去职”。从此州牧或刺史不复自诣京师(奏事改由计吏),也就是由中央官变成了地方官,所以《后汉书·郡国志》便将所有郡国改为按所隶州部排列,并将各州治所一一标注出来,如司隶治洛阳,豫州治谯县,冀州治高邑,兖州治昌邑,徐州治郯县,青州治临淄,荆州治汉寿,扬州治历阳,益州治雒县,凉州治陇县,并州治晋阳,幽州治蓟县,交州治龙编。
这一时期行政体制已经由郡、县两级转化为州、郡、县三级行政体制。
陈寿评价说:“自汉季以来,刺史总统诸郡,赋政于外,非若曩时司察之而已。”[62]可以看出,刺史在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监督和控制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维护皇权的有力手段。但巡视官员在形成和演变的过程中逐渐地方官化,其每次变化有其特定的、具体的历史原因,其发展变化和加强中央集权相联系,和政治兴衰相适应,二者存在相反的关系:凡是中央集权加强时期,巡视制度的监察职能发挥就比较好;中央集权削弱之时,巡视制度的监察作用便无从发挥,其职能不断受到行政权、军权的侵蚀,巡视官员也最终演变成独霸一方的割据势力,削弱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和监察,最终导致了统一中央集权国家的分裂。整体看,两汉中央集权专制是不断削弱的,呈缓慢下降趋势,皇帝为了保证中央集权得以维护,要不断地收权,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和监察,巡视官员作为钦命使者,是皇权依赖的重要力量之一,皇帝面对不断削弱的中央政权、日益强大的地方政权,由于身体和体制原因,自己显然不能事必躬亲,处处巡视,必然赋予制度化的诸如刺史、司隶校尉等巡视官员更大的权力才能维护自己的统治,皇权必须不断放权给巡视官员。巡视官员权力逐步扩大的最根本原因还是“奉诏出刺”,背后站立的是皇帝,他是作为皇帝的代言人出现的,是代表皇帝巡视的,维护的是皇权的根本利益。随着其地位的日渐隆重、职能的逐渐扩大,巡视官员也不断向皇帝索要权力,以实现自身政治价值,最终结果是其权力不断膨胀,从巡视监察官员逐渐转化为实力强大的地方官员,最终导致中央集权国家分裂。从汉代巡视制度的发展演变,可以窥见汉代政治的兴衰。
[1]邱永明:《中国封建监察制度运作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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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汉书》卷8《宣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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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后汉书》卷82《李郃传》。
[8]《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引《汉官典职仪》。
[9]《汉书》卷72《鲍宣传》。
[10]《汉书》卷14《诸侯王表》。
[11]钱穆:《秦汉史》,三联书店2007年11月版,第258页。
[12]《汉书》卷48《贾谊传》。
[13]《汉书》卷2《惠帝纪》。
[14]《汉书》卷51《贾山传》。
[15]《汉书》卷6《武帝纪》。
[16]《汉书》卷23《刑法志》。
[17]《汉书》卷6《武帝纪》。
[18]黄仁宇:《中国大历史》,三联书店2007年4月版,第47页。
[19]《史记》卷30《平准书》。
[20]《汉书》卷23《刑法志》。
[21]《史记》卷30《平准书》。
[22]《史记》卷18《高祖功臣侯者年表》。
[23]《汉书》卷1《高帝纪下》。
[24]《史记》卷30《平准书》。
[25]《史记》卷30《平准书》。
[26]《汉书》卷3《高后纪》。
[27]《史记》卷30《平准书》。
[28]《史记》卷99《叔孙通列传》。
[29]《汉书》卷56《董仲舒传》。
[30]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新世界出版社2004年1月版,第184页。
[31]《史记》卷30《平准书》。
[32]《史记》卷30《平准书》。
[33]《汉书》卷48《贾谊传》。
[34]《后汉书》卷49《仲长统传》。
[35]《汉书》卷92《游侠传》。(https://www.daowen.com)
[36]《后汉书》卷44《张禹传》。
[37]《汉书》卷89《黄霸传》。
[38]吕思勉:《秦汉史》,新世界出版社2009年7月版,第304页。
[39]《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
[40]《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
[41]《汉书》卷99中《王莽传中》。
[42]《汉书》卷83《薛宣传》。
[43]《后汉书》卷6《顺帝纪》。
[44]《后汉书》卷31《贾琮传》。
[45]《后汉书》卷58《盖勋传》。
[46]《后汉书》卷1《光武帝纪》。
[47]《后汉书》卷33《朱浮传》。
[48]《后汉书》卷24《马严传》。
[49]《后汉书》卷4《和帝纪》。
[50]《后汉书》卷4《和帝纪》。
[51]《后汉书》卷7《桓帝纪》。
[52]《后汉书》卷5《安帝纪》。
[53]《通典》卷32《职官十四》。
[54]《汉书》卷95《酉南夷两粤朝鲜传》。
[55]《汉书》卷99中《王莽传中》。
[56]《汉书》卷99下《王莽传下》。
[57]《汉书》卷99下《王莽传下》。
[58]《后汉书》卷8《灵帝纪》。
[59]《太平御览》卷263引应劭《汉官仪》。
[60]《汉书》卷99中《王莽传中》。
[61]《汉书》卷83《朱博传》。
[62]《三国志》卷15《传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