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隶校尉巡视

第四节 司隶校尉巡视

汉代建立了完善的巡视制度,分为中央巡视和地方巡视。汉代中央巡视机构除了皇帝、遣使和刺史巡视以外,还有司隶校尉一职,其职责除监督朝中百官外,还负责督察三辅(京兆、左冯翊、右扶风)和河东、河南、河内、弘农七郡的京师地区,起到和刺史相同的作用。司隶校尉监察系统是一个特殊的监察系统,是特设的监察机构,奉皇帝之命,是皇帝的使者。由于司隶校尉最初可以持节行事,所以它比刺史地位高,东汉初年汉光武帝省去丞相司直,使司隶校尉获得更大的权势,朝会时和尚书令、御史中丞一起都有专席,其权力得到进一步加强。由于御史中丞派遣刺史巡视监察全国各地,唯独中央百官和京师附近官员存在监督空白,司隶校尉的出现填补了这个空白,它和刺史一道对全国分部巡视,逐步发展演变为巡视监察官员,形成一套完整而系统的巡视监察体系。(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