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的巡视工作机制

第五节 健全的巡视 工作机制

汉代巡视制度对维护中央集权、加强对官僚队伍的监督和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这和其有规范而健全的工作机制密不可分。

首先,汉代巡视制度具有完善的组织机制。皇帝既是巡视主体,更是全国巡视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无论是巡视官员的选拔任用、考核管理,还是巡视工作的汇报,皇帝都亲自过问,足以显示皇帝对巡视工作的重视。同时健全巡视工作的日常领导机构,御史府的御史中丞负责对刺史进行监督,从组织上课第诸州刺史,后来在丞相府设立丞相司直,从业务上专门负责对部刺史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其次,汉代巡视工作具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汉代政府对巡视官员的管理极其重视,为了确保巡视队伍严格公正执法,汉代政府建立起了有关巡视官员选任、考核和奖惩等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在巡视官员的选拔上,明确了选拔主体、条件和方法,确保巡视官员的能力和品质良好。在巡视官员开展工作当中,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和奖惩制度结合起来,以工作实绩决定巡视官员的升迁和黜陟,成绩优异者有奖赐,失职非法者亦有惩戒。规定了致仕和俸禄制度,解决了巡视官员的后顾之忧,增强了巡视官员对巡视工作的热情。为了避免巡视官员在巡视过程中徇私枉法,与被巡视对象相互勾结,汉代政府规定了“三互法”等回避制度,使“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确保巡视官员在巡视当中公正无私和清正廉洁。

第三,汉代的巡视工作有充分的时间保证。如汉武帝时的刺史,每年8月下去巡察,年底巡察结束回京师报告工作,有4个月的工作时间,可以保证刺史了解地方官员的政绩和存在的问题。从发展的趋势看,愈到后来,巡视官员出巡的时间愈长,而且长期处于流动之中,不长驻一地。西汉巡视官员都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不是地方一级的行政机构,出巡官员职责明确,到了东汉,光武帝为了更好地发现问题,在被巡视地方设立治所,同时简化工作程序,延长巡视工作的有效时间,至东汉建武十一年“初断州牧自还奏事”,西汉的刺史要亲自到中央汇报工作,东汉则“但因计吏,不复自诣京师”[64],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岗位,“虽父母之丧,不得去职”[65]。这就延长了有效巡视时间,有利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巡视效率。

[1]《汉书》卷83《朱博传》。

[2]《后汉书》卷23《窦融传》。

[3]《后汉书》卷65《张奂传》。

[4]《汉书》卷86《王嘉传》。

[5]张晋藩:《中国古代监察法制史》,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12月版,第122页。

[6]《后汉书》卷61《左雄传》。

[7]参阅邱永明:《中国监察制度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12月版,第123页。

[8]《汉书》卷8《宣帝纪》。

[9]《汉书》卷10《成帝纪》。

[10]《后汉书》卷67《党锢列传》。

[11]《后汉书》卷67《党锢列传》。

[12]《后汉书》志13《五行一》。

[13]《后汉书》卷82《李郃传》。

[14]《汉书》卷8《宣帝纪》。

[15]《后汉书》卷67《范滂传》。

[16]《后汉书》卷57《刘陶传》。

[17]《后汉书》卷31《羊续传》。

[18]《后汉书》卷31《羊续传》。

[19]《汉书》卷83《薛宣传》。

[20]《汉书》卷83《薛宣传》。

[21]《汉书》卷9《元帝纪》。

[22]《汉书》卷9《元帝纪》。

[23]张晋藩:《中国古代监察法制史》,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12月版,第62页。

[24]《汉书》卷89《黄霸传》。

[25]《汉书》卷89《黄霸传》。

[26]《汉书》卷89《龚遂传》。

[27]《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引《汉官典职仪》。

[28]《汉书》卷8《宣帝纪》颜师古注引文颖注。

[29]《汉书》卷60《杜周传》。

[30]《盐铁论》卷10。

[31]《唐六典》卷6《尚书刑部》。

[32]程树德:《九朝律考·汉律考·令(诏条附)》,第23页。

[33]《盐铁论》卷10。

[34]《汉书》卷5《景帝纪》。

[35]《汉书》卷5《景帝纪》。(https://www.daowen.com)

[36]《汉书》卷5《景帝纪》。

[37]《汉书》卷11《哀帝纪》。

[38]《后汉书》卷4《和帝纪》。

[39]《汉书》卷6《武帝纪》。

[40]《汉书》卷8《宣帝纪》。

[41]《后汉书》卷3《章帝纪》。

[42]《汉书》卷8《宣帝纪》。

[43]《汉书》卷23《刑法志》。

[44]陈梦家:《王杖十简考释》,见甘肃博物馆、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武威汉简》,文物出版社1964年版。

[45]《后汉书》卷46《陈宠传》。

[46]武树臣等:《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7月版,第209—210页。

[47]汪世荣:《中国古代判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5—7页。

[48]《周礼》卷34《秋官·司寇》。

[49]《汉书》卷23《刑法志》。

[50]《魏书》卷111《刑罚志》。

[51]程树德:《九朝律考》,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32页。

[52]《后汉书》卷46《陈宠传》。

[53]《晋书》卷30《刑法志》。

[54]《后汉书》卷46《陈宠传》。

[55]《后汉书》卷46《郭躬传》。

[56]《后汉书》卷46《陈宠传》。

[57]《后汉书》卷46《郭躬传》。

[58]《晋书》卷30《刑法志》。

[59]吕思勉:《秦汉史》,新世界出版社2009年7月版,第415页。

[60]《后汉书》卷43《何敞传》。

[61]《汉书》卷74《丙吉传》。

[62]《汉书》卷71《于定国传》。

[63]《汉书》卷83《朱博传》。

[64]《通典》卷32《职官十四》。

[65]《通典》卷32《职官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