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致仕制度
两汉巡视官员有明确的休假制度,一般“五日洗沐”[68],即每五日休息一天,另外还有诸如夏至、冬至等节假日。因病可以请假,一般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逾期不归则要免官。琅邪太守冯野王患病,“满三月赐告,与妻子归杜陵就医药。大将军凤风御史中丞劾奏野王赐告养病而私自便,持虎符出界归家,奉诏不敬”[69]。最后被免官。父母去世,当官的儿子要回家奔丧,一般称为告宁,汉文帝规定为三十六天,汉哀帝即位后规定“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三年”[70]。
致仕也称为致事,汉代巡视官员的致仕,一般指高级官吏的致仕,低品秩巡视官员一般不存在致仕。致仕的条件主要是年龄或者疾病,巡视官员达到一定年龄后,汉代一般到70岁,或者出现重大疾病,由于耳目不聪明,腿脚不灵,无法承担巡视工作任务,巡视官员本人要向朝廷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可以回家休养。致仕后,一般会受到朝廷的丰厚待遇,其待遇高低,主要由皇帝的恩宠程度决定。皇帝如果有特殊诏令,有的巡视官员可以享受全俸,一般情况下,只能享有在职时俸禄的三分之一,“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参分故禄,以一与之,终其身”[71]。可以看出,“比二千石”以上官吏致仕后可以享受这个待遇,低于“比二千石”的官吏则无法享受。另外,也有巡视官员致仕时是一次性赏赐,给予一定数量的金银、谷物、牛马、黄金、房屋等贵重物品,回家养老。御史大夫杜延年“以老病乞骸骨,天子优之,使光禄大夫持节赐延年黄金百斤、酒,加致医药,延年遂称病笃。赐安车驷马,罢就第”[72]。在政治待遇方面,一些德高望重的老臣可以按照规定朝见皇帝,或者地方官按时慰问,死后还可以享受不同等级的赠赙。
另外,还有关于巡视官员俸禄方面的一些制度。汉代巡视官员的秩禄颇为优厚,秩禄也称秩俸,秩指官级,禄俸是指由级别而定的薪俸。[73]俸禄的主要内容是粟,有时可以折合成钱,东汉时则钱谷各半。司隶校尉秩禄二千石,刺史六百石。除了常俸以外,还有节日的赏赐。
[1]《汉书》卷4《文帝纪》。
[2]《汉书》卷6《武帝纪》。
[3]《汉书》卷6《武帝纪》。
[4]《后汉书》卷3《章帝纪》。
[5]《后汉书》卷7《桓帝纪》。
[6]蔡放波:《中国行政制度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版,第191页。
[7]《后汉书》志24《百官一》李贤注引《汉官仪》。
[8]《汉书》卷4《文帝纪》
[9]《汉书》卷89《循吏传》。
[10]《汉书》卷71《隽不疑传》。
[11]《汉书》卷75《翼奉传》。
[12]《后汉书》卷25《鲁恭传》。
[13]《后汉书》卷25《鲁恭传》。
[14]《汉书》卷50《汲黯传》。
[15]《汉书》卷66《陈咸传》。
[16]张晋藩:《中国古代监察法制史》,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12月版,第110—111页。
[17]邱永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10月版,第7—8页。
[18]参阅邱永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10月版,第125—126页。
[19]参阅贾玉英:《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史》,人民出版社2004年8月版,第328—333页。
[20]《汉书》卷89《偱吏传》。
[21]《汉书》卷86《何武传》。
[22]《汉书》卷89《龚遂传》。
[23]《汉书》卷78《萧育传》。
[24]《后汉书》卷25《鲁丕传》。
[25]《后汉书》卷29《郅寿传》。
[26]《汉书》卷89《黄霸传》。
[27]《汉书》卷89《龚遂传》。
[28]《后汉书》卷76《王涣传》。
[29]《后汉书》卷26《郭贺传》。
[30]《后汉书》卷26《牟融传》。
[31]《汉书》卷89《召信臣传》。
[32]《后汉书》卷76《王涣传》。
[33]参阅贾玉英:《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史》,人民出版社2004年8月版,第339页。
[34]《后汉书》卷6《顺帝纪》。
[35]《汉书》卷5《景帝纪》。
[36]《汉书》卷10《成帝纪》。
[37]《汉书》卷83《朱博传》。
[38]《汉书》卷24下《食货志下》。
[39]《汉书》卷5《景帝纪》。(https://www.daowen.com)
[40]《汉书》卷24下《食货志下》。
[41]《后汉书》卷3《章帝纪》
[42]《后汉书》卷8《灵帝纪》。
[43]《后汉书》卷54《杨震传》。
[44]《汉书》卷75《京房传》。
[45]《汉书》卷75《京房传》。
[46]《三国志》卷21《刘劭传》。
[47]《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
[48]《汉书》卷66《陈咸传》。
[49]《后汉书》卷61《贾琮传》。
[50]张晋藩:《中国古代监察法制史》,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12月版,第112页。
[51]《汉书》卷89《黄霸传》。
[52]《汉书》卷89《黄霸传》。
[53]《汉书》卷74《魏相传》。
[54]《汉书》卷84《翟方进传》。
[55]《汉书》卷86《何武传》。
[56]《后汉书》卷26《郭贺传》。
[57]《后汉书》卷31《郭伋传》。
[58]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编(一)卷上,秦汉地方行政制度(上册),“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四十五,1961年版,第324页。
[59]《后汉书》卷7《桓帝纪》。
[60]《汉书》卷72《鲍宣传》。
[61]《汉书》卷66《陈咸传》。
[62]《后汉书》卷60下《蔡邕传》。
[63]《后汉书》卷60下《蔡邕传》李贤注。
[64]《后汉书》卷60下《蔡邕传》。
[65]《汉书》卷79《冯野王传》。
[66]《后汉书》卷2《明帝纪》。
[67]《后汉书》卷38《冯绲传》。
[68]《汉书》卷50《郑当时传》。
[69]《汉书》卷79《冯野王传》。
[70]《汉书》卷11《哀帝纪》。
[71]《汉书》卷12《平帝纪》。
[72]《汉书》卷60《杜延年传》。
[73]赵贵龙:《中国历代监察制度》,法律出版社2010年10月版,第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