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式语法的思想起源

一、构式语法的思想起源

构式语法是从格语法(Case Grammar)演化而来的,源自语言学界对转换生成语法理论的反思。其最大贡献在于突破了传统模块式的语法观,体现了语法研究的理念进阶,表现出语法理论的迭代创新。

众所周知,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乔姆斯基(Avram Noam Chomsky)的转换生成语法(Transformational Grammar,简称“TG”)在学界掀起了一场语言研究革命(Chomskien Revolution)。陆俭明(2005:34)就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门论述,认为转换生成语法对人类语言学研究的突出贡献,主要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语言研究的最终目的,是要对语言现象进行充分而又合理的解释。

(2)虽然各民族、各地区语言各异,但人类语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普遍语法,存在共性,语言之间的差异只是参数不同而已。

(3)人类语言的普遍原则是高度概括的,并可据此生成各种语言的所有合法结构。

(4)关于人类大脑中到底是否存在一个内在的语言机制,至今仍无定论;但无论其是否存在,都值得持续关注并不断研究。

从辩证唯物主义将事物一分为二的角度来看,学界任何一种标志性理论都存在值得商榷的观点。转换生成语法的四个理论假设面世后,越来越受到学界的质疑与反思,具体表述如下。

(一)关于语言天赋观假设的反思

转换生成语法的“语言习得机制”(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简称“LAD”)认为,人类的语言能力是先天的,因而在语言研究中只关心那些具有普遍意义的核心语法,而忽略了语言的边缘现象。转换生成语法主张将习语归入词库,避免用句法理论来处理词汇习得问题。弗兰德(Mirjiam Fried)和奥兹曼(Jan-OlaÖstman)对此提出批评,认为将习语归入词库的做法使得许多种类的结构被人为地排除在该理论之外,而这些结构恰恰是言者在日常语言生活中产生的(Fried&Östman,2004:15)。

(二)关于语法自足系统假设的反思

转换生成语法的一个重要理论假设是语法的自足性。王寅(2011a:94)根据英语实例说明,不参照意义,不考虑百科知识,我们就无法从句法角度判别语句的正误。比如:“The dog scattered.”在句法上没有问题,但在语义上存在矛盾,只有根据百科知识,将主语改为复数“the dogs”,或将整句改为被动语态“The dog was scattered.”,其语义才能符合人类社会的规约性认知。从这个简单的例子就可看出,句法并不是完全自足的。

(三)关于普遍句法范畴假设的反思

转换生成语法以假定的抽象规则来支配语言运用,认为无法用规则解释的现象就是反常的。凯(Paul Kay)和菲尔墨(Charles J.Fillmore)对此持反对意见,认为概括性的结论建立在不同句法结构特征的基础上,因而更需要符合语言的具体运用(Kay&Fillmore,1999)。语法中的一般现象和特殊现象(如习语)应该具有同等的研究地位,对边缘现象的研究就是对核心现象的研究;反之亦然。克罗夫特(William Croft)甚至提出了更为激进的批判,指出即使在同一语言中也不存在完全统一的句法范畴和句法关系。换言之,语言存在的共性不是来自句法结构本身,而是来自形式和意义之间映射关系的普遍性(Croft,2001:21)。

(四)关于模块式语法观假设的反思

转换生成语法采用的是一种词汇加规则的模块式语法观,把语言知识分为语音、句法、语义等不同模块,它们之间根据一定规则发生链接。语用限制因此不可避免地被该理论排除在外。菲尔墨对此提出了疑义,指出这一模式无法解释习语“let alone”的某些现象(Fillmore,1988)。比如:“George doesn't understand math,let alone rocket science.”和“George doesn't understand rocket science.”。从语义上看,前一句是先否定“乔治懂数学”,以此为基础继而否定“乔治懂火箭科学”;后一句是直接否定“乔治懂火箭科学”:二者的语力强弱是显而易见的。以上这个例子说明,“let alone”的功能在于联系“understand math”和“understand rocket science”,并进行强度上的比较,其结果是指示后者的强度高于前者。菲尔墨因此指出,形态句法模式的存在是为语用功能服务的。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转换生成语法的理论假设存在某些瑕疵,但不可否认,它是语言学理论得以创新与发展的丰沃土壤。甚至,在不同观点的碰撞与互动中,转换生成语法学派本身也显示出了向认知语言学靠拢的趋势。正如纽迈尔(Frederick J.Newmeyer)所指出的,生成语言学与认知语言学的学术联系比目前普遍认为的来得更为紧密,表现为二者都拥护认知共识,都允许形式与意义的直接关联。作为认知语言学的一个流派,认知构式语法同样支持与转换生成语法在某些方面的共识(Newmeyer,1999:71)。戈德伯格(Adele E.Goldberg)进而提出,认知构式语法与转换生成语法都将语言看作一个认知(心智)系统,都认可承继性理据的存在(Goldberg,2006:21)。那么,为什么说构式语法是在传统语法基础上的向前一大步呢? 为什么要摒弃“句式”,而采用“构式”呢? 本书认为主要原因有两个:

(1)概括范围不同。传统语法对句式的界定,通常是指形式上具有某种特征或某种标志的句子,是对部分句子的概括结果,比如“把”字句、“被”字句、“连”字句、连动句、兼语句、存现句、判断句。可是,对于如何来判定一个句子是否具有某种特征或某种标志,没有明确依据。因此,传统语法中的句式只能说是一个模糊的集合。而“构式”(construction)指的是结构式,包括所有形式和意义匹配的结构形式,一个“句式”显然是一个“构式”,可“构式”却不一定就是“句式”。事实表明,两个或两个以上语言单位的组合,小到复合词,大到句子,都是一种特定的“构式”,形成的是一个非离散性的连续统,很难“一刀切”。相较于句式,构式弱化了内部结构关系,表现为内部成分的去中心化、成分的去范畴化和结构的线性化。

(2)研究理念不同。传统语法对“句式”的研究立足于语言中由词组合成句子的表层规律,其目的是解释句子结构成分间的相互关系和组成句子的序列规则,因此注重句法语义的接口分析。而构式语法是在此基础上,借鉴认知心理学的完形理论,坚持“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整合理念,注重句法、语义、语用三个层面的界面互动,强调言者基于“情境识解”(scenery construe)而做出的形式编码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