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述补构式的粘合式与组合式
为了突出体验哲学和认知语言学的理论背景,戈德伯格在其2006年的专著中对构式定义进行了修订,指出任何语言结构只要在形式或功能的某个方面不能从其组成部分或其他已知构式中严格预测出来,即可被认定为构式。至此构式定义从形式与意义的匹配拓展到了形式与功能的匹配。这一改变说明,构式语法理论已不再局限于一般形义的单纯分析,而是将其应用延伸到了语义、语用,甚至是认知层面(顾鸣镝,2013:147)。以此关照汉语述补构式,在之前的研究中,学界普遍认同将“得”字隐现的显性区别作为粘合述补构式和组合述补构式的辨识依据。反映在组配形式上,组合述补构式有助词“得”,粘合述补构式则没有。需要指出的是,受到述补构式的范畴特征压制,组合述补构式和粘合述补构式在语义上是存在共同点的。例如:
(1)老李吃饱了。[顾鸣镝(2013)用例,下同]
(2)老李吃得饱饱的。
(3)我写烦了。
(4)我写得不耐烦了。
(5)刀磨亮了。
(6)刀磨得雪亮。
先来比较例(1)和例(2),“吃饱了”是粘合述补构式,“吃得饱饱的”是组合述补构式。虽然它们在形式上存在“得”字隐现的差别,但二者都可以用来表达逻辑结果。除此之外,二者的语义指向也存在相同之处。比如,例(3)和例(4)中的“我”是施事,例(5)和例(6)中的“刀”是受事,语义角色虽有不同,但无论后面跟的是粘合式,还是组合式,语义同样指向前面的成分。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关于二者共同点的分析只是基于形义层面的考察,一旦将其延伸至语用功能,二者就会显现出差异。其中的关键点就在于:为什么同样是表达结果,言者却会选择不同的构式? 郭继懋、王红旗(2001)认为,这取决于言者想以何种程度来凸显逻辑结果。例如:
(7)看到这些痛苦的形象,我们脚下不自觉地走快了。(冰心《我们这里没有冬天》)
(8)虽然明白过来,可是他依然走得很快。(老舍《四世同堂》)
如例(7)和例(8)所示,虽然都是为了说明“走快”的结果性状,但相较于“走快”的相对事实描写,“走得快”更体现了言者的主观判断,反映了在同一个语用情境中,同一结果的不同程度凸显。也就是说,言者倾向于选择粘合述补构式来表达结果的低程度凸显,而选择组合述补构式来表达结果的高程度凸显。现代汉语中,至少存在三种结果凸显程度的处理方式。比如,以“喝水后水消失”为场景,第一种方式是只用谓语动词,不用补语,“……喝了”。第二种方式是用粘合述补构式“……喝光了”。第二种方式在结果凸显的程度上显然要高于第一种。第三种方式是用组合述补构式“……喝得一点都没剩”,较之前两种,它的结果凸显程度明显又有了提升。三种方式结果凸显的程度与言者对于结果的主观判断密切相关,具体如图4-1所示。

图4-1 结果凸显程度的方式比较
那么,又是什么激发了言者对不同述补构式的选择呢? 从语境识解的角度来分析,如果某一事件结果被言者主观判断为表达价值有限,那么他就会选择有限程度的表达,以总括扫描的方式将结果与原因合并起来作为一个单一的完形,为此言者会选择粘合述补构式。然而,一旦结果被言者认为表达价值足够高,可以作为一个独立语块来显现时,原因和结果就会以次第扫描的方式被分割为两个单独的事件,言者因而会选择组合述补构式。这可以作为“得”字隐现的理据,体现了述补构式范畴内不同次范畴的承继关联。
值得注意的是,语言中词和词的固化组合代表了现成的、概括的和模型化的意义,适用于表达一般的凸显信息;而词的自由组合与临时组合则代表了鲜活的、具体的和尚未模型化的意义,更适合表达不一般的凸显信息。由此看来,粘合述补构式是一般凸显的,信息价值低;组合述补构式是高凸显的,信息价值高(郭继懋、王红旗,2001)。据此推导,粘合述补构式具有常见、概括、已模型化、无时间/空间/方式/量范畴等规定限制,且具有可预测性高、信息价值较低的特点,因而只需凸显结果的一般性状;而组合述补构式则具有不一般、鲜活、具体、尚未模型化、有时间/空间/方式/量范畴等规定限制,且具有可预测性低、信息价值高的特点,因而需要突出结果的表达程度。表现在指称上,粘合述补构式是通指的,组合述补构式是特指的,符合逻辑上通指词语表上位概念、特指词语表下位概念的特征。换言之,前者更为概括,后者更为具体。例如:
(9)逗笑了→逗得他笑哈哈的[顾鸣镝(2013)用例,下同]
(10)画漂亮了→画得跟好莱坞女明星梦露一样漂亮
(11)抬累了→抬得我接下来这一个星期都直不起腰来
例(9)中的“笑哈哈”说明了“笑”的状态与程度,例(10)中的“跟好莱坞女明星梦露一样漂亮”说明了“漂亮”的方式与程度,例(11)中的“我接下来这一个星期都直不起腰来”说明了“累”的后果与程度。以上说明例(9)—例(11)中的后者(“→”后)除了具备前者的特征,还兼具自己的词语特征。从这点出发,言者对语境识解的差异,使得组合述补构式往往蕴含了丰富的主观情感,这就导致许多组合述补构式成了夸张性的表达式,明显带有言者在面对未预料到的情况时所反映出来的激动情绪。例如:
(12)今天的菜贵得要命。[顾鸣镝(2013)用例,下同]
(13)村内外的树绿得不能再绿。
(14)夜静得没有一点声音。
(15)他饿得肚皮紧贴着脊梁骨。
(16)大婶忙得昏天黑地。
(17)她哭得死去活来。
(18)他被吓得人事不知。
(19)爹笑得一脸的皱纹。
如上所示,“得”字在述补构式中的语块隐现,体现了言者出于始料未及的情绪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