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与构建和谐社会
进入21世纪,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带领中国人民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在完成“三步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基于21世纪中国发展的新的阶段性特征,胡锦涛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构想。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推进,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都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生活在进入21世纪时总体达到小康水平。但是与此同时,我国也进入了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我国的发展实践进行总结,对21世纪中国社会新的阶段性特征进行了概括。胡锦涛提出,既要看到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成就,又要看到问题与挑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在21世纪新阶段表现出了新特征,即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在这样一个社会转型期,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相互适应尚未形成,社会阶层加速分化,利益关系重新调整,思想高度分化,旧的遗留问题与新生问题同时存在。总之,这是一个发展的黄金期,也是一个矛盾凸显期。如果各方面矛盾得到妥善处理,就会迎来快速发展,反之,则有可能走向发展的停滞乃至倒退。在这样的背景下,胡锦涛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想。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会议指出:“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41]明确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在胡锦涛的构想中,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42]
在胡锦涛看来,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协调发展,解决好发展中的利益分配与矛盾冲突问题,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有序发展,归根结底,是为了使人民群众能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人民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指出:“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43]“我们将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保障人民享有自由、民主和人权,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使十三亿中国人民过上幸福生活。”[44]胡锦涛还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具体举措等进行了系统的论述,从而形成了系统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精华,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应有之义。胡锦涛用具有深厚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和谐社会”来概括中国人民的美好生活图景,既是对特定发展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现实目标的设定,又是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深化。和谐社会这一关于美好生活的构想既切中现实状况,又值得人们永恒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