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美好生活之间的冲突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社会的主人及美好生活需要的主体。然而人民从来不是铁板一块。“人民”是一个现代性的政治概念,是近代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等级统治的产物。近年来,已有不少学者从学理上反思这一概念,例如,在我国有较大影响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哈特和奈格里就主张以“诸众”(multitude,也译作大众、多众,最早由霍布斯、斯宾诺莎提出)取代“人民”,他们认为“人民”概念抹杀差别,是一元、均质的“一”,而诸众则是差异、多元的,更符合现实;阿甘本则更加注重与大写的人民(the People)相对的小写的人民(the people),认为后者是现实的、多样的甚至是碎片化的人民。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把人民看成抽象的“一”恰恰是资产阶级唯心史观及其政治哲学的特点。马克思曾经深刻批判把人民看作无差别的“一”的观点:“旧派共和党人把全体法国人,或至少是把大多数法国人看做具有同一利益和同一观点等等的公民。这就是他们的那种人民崇拜。但是,选举所表明的并不是他们意想中的人民,而是真实的人民,即分裂为各个不同阶级的代表。”[6]列宁对马克思的这一思想进行了强调:“马克思一向都是无情地反对那些认为‘人民’是一致的、认为人民内部没有阶级斗争的小资产阶级幻想。马克思在使用‘人民’一语时,并没有用它来抹煞各个阶级之间的差别,而是用它来概括那些能够把革命进行到底的一定成分。”[7]现实的个人是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看来,人民并不是抽象的“一”,而总是区分为不同的阶级、阶层、群体及个体的。不同的阶级、阶层、群体、个体必然有其各自独特的利益,尽管其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经过改革开放,社会阶层、群体高度分化,人们利益和价值观日益多元化,表现为各种利益冲突的人民内部矛盾日益突出。进入新时代,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触及很多深层次利益问题,人民内部矛盾更趋多样复杂。所谓利益就是被意识到的需要。在新时代,人民的需要就集中表现为美好生活的需要。因此,并非只要谈到美好生活,大家的理解就都是一样的,现实中就没有冲突。相反,当我们谈及“美好生活”时,客观上存在一个“谁的美好生活”的问题,不同人理解的美好生活之间可能是矛盾的,甚至是完全冲突的。例如,生活中常见所谓“邻避效应”——人们反对将有可能损害身体健康、环境质量、资产价值也就是预期有损自己美好生活的设施(如化工厂、核电站、电信发射塔、垃圾场、殡仪馆)建设在自家附近,但并不反对其建在别处,客观上有损别人的美好生活。再如,某城市为了维护本地居民的美好生活而大规模疏散外地务工人员,其实外地务工人员正是为了他们的美好生活才留在城市——一如前述,亚里士多德就曾经说过:人们为了生活来到城市,为了美好生活留在城市。不同人们基于各自理解的美好生活的矛盾、冲突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社会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甚至可以说,这一矛盾是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集中展现,制约着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真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