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学视野下的美好生活
从人类文明曙光初露至今,宗教始终贯穿其中。宗教思想是人类思想史、文化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哲学一样,在人类漫长的历史中,宗教是对人与世界如何存在、为何存在等终极问题的一种解答方式。从唯物史观出发,宗教是错误的、颠倒的意识形态,但直到今天,宗教仍然没有完全丧失其存在的必然性,并且因为我们身处的世界充满不确定、风险和未知,宗教反而对很多人具有超乎想象的吸引力。宗教普遍地存在于世界各民族的历史中,在历史的长河中,宗教不断地蜕化与发展,形成了一个数量众多的世界宗教体系,各种各样的宗教为人民提供了关于自然与人生的解释,给人们作出了某种美好生活的承诺,为人们提供了一些走向幸福的智慧。
首先,幸福几乎是一切宗教的主题,不同的宗教为它的教徒开出不同但又极为相似的幸福处方。宗教以幸福为主题是必然的,这是因为人们虽然都追求幸福,却往往发现自己无法摆脱世间的苦难,只好在幻想的彼岸世界来寻求心灵的慰藉,将实现幸福的希望寄托于神灵。比如,基督教认为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违背了上帝的诫命,偷吃了伊甸园中“善恶之树”的果子,由此犯下了原罪,被驱逐出伊甸园。由于人类始祖犯下的原罪,人类世世代代都是罪人,而且还会犯下更多这样的罪,人世间的一切苦难都是人们自己造成的恶果,只有信仰上帝才能赎罪,并最终在死后得到永生。佛教则认为人生本来就没有幸福可言,只有生老病死等各种各样的痛苦,这些痛苦是源于人贪求的欲望和对佛性的无知,只有修行念佛,灭除贪爱欲望才能摆脱痛苦的生死轮回,达到幸福的彼岸,即“涅槃”。宗教一般都认为人生是痛苦的,而解除这种痛苦的途径就是信仰某个神灵、禁欲修行。正如马克思所说:“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心境,正像它是无精神活力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12]马克思的这段精彩论述经常被人们引用,它说明了宗教之所以产生与存在有其社会根源,当人们无力面对与解决现实社会的痛苦时,宗教能给人以心灵慰藉,它必然成为一部分人的选择。
其次,宗教将幸福分为世俗幸福与真正的幸福两个层次,以所谓真正的幸福为最终目标。宗教一般都强调现实生活的痛苦,认为俗世的幸福并非没有意义,只是人们在俗世的生活中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基督教看来,真正的幸福是对永恒不变的东西的寻求,是内心的平和,是人超越于万物,摆脱物质世界对灵魂的束缚。但人是有罪性的、有限的存在,俗世间的一切事物也都是有限的,人们追求俗世的幸福最终所获的结果必然是不完满,俗世生活不可能使人的内心得到真正的安宁与平和,真正的幸福只有在全知全能、完满无限、永恒不变的上帝那里可以实现,只有虔诚地信仰上帝、遵循上帝的教导,才能得到最高的幸福。但是现世的幸福终归是暂时的,比起来世在天堂中的幸福微不足道。因此,只有信仰独一无二的真主,积极行善,经过主的审判,才能获得美满的来生。马克思曾说:“废除作为人民幻想的幸福的宗教,也就是要求实现人民的现实的幸福。要求抛弃关于自己处境的幻想,也就是要求抛弃那需要幻想的处境。”[13]宗教强调现世生活的痛苦,却从来不指出人们痛苦的社会根源,而是将痛苦的根源作一种神秘化或类似心理学的解释,宗教开出的幸福处方自然也不是对痛苦的现实根源的消除,而是引导信徒通过信仰实现与神灵的神秘对接。
最后,宗教都有一个永恒的整体的美好生活图景,但宗教归根结底关注的是个体的私人幸福,宗教也只能给人以一种虚假的关于幸福的主观体验。如果要指责宗教只关注个体的命运似乎并不公平,因为几乎每种宗教都会描绘出一个整体的美好生活图景,比如基督教、伊斯兰教、印度教都相信有天堂,在天堂中应有尽有,人们凡事有求必应,免除了一切痛苦,享受健康、快乐而幸福的永生。在佛教中则有与天堂类似的西方极乐世界,极乐世界华美、清净而平等,在这里人们没有痛苦只有欢乐,是一个善男信女人人向往的圆满世界。宗教往往为信徒们提供一个永恒的美好生活承诺,表面看来,关于这种美好生活的描述除去一些神秘的因素,几乎与人类其他关于理想社会的蓝图并无区别。但是这种美好生活不是人们构建出来的,它始终如是地在那里、在彼岸,人们所能做的是按照宗教的教义终身苦修,努力得到进入极乐世界的入场券。所以归根到底,宗教关注的是纯粹私人的美好生活,即个体主观的幸福体验,而不是社会的、人类的、整体的,作为客观现实的美好生活。
总之,宗教将个体的幸福寄托于虚幻的彼岸,否认人们在现世生活中获得真正幸福的可能性,从而也否认了改造现实世界的必要性。宗教是一种可以达到幸福体验的特殊的美好生活方式,我们不否认通过虔诚的信仰,有的人可以体验到幸福,但这种幸福终究是一种纯粹私人的精神体验,而不是一种对现实的美好生活的积极构建,只有在建设客观现实的美好生活条件的基础上,人们才能普遍地、实实在在地,以自己的方式享受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