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能够充分发挥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
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是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把协商民主贯彻于决策形成之前和决策实施过程之中,减少决策失误、弥补决策疏漏,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重要途径和形式。
1.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
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平台。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特征就是民主,这是和传统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区别。我国的国家治理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进协商民主,实质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73]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以尊重多数、照顾少数和求同存异为原则,弥补了选举民主中多数原则下赢家通吃的局限和少数人意见、利益被忽视的弊端,既重结果又重过程。习近平总书记认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五个可以”和“五个有效克服”的优势,即“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有效克服党派和利益集团为自己的利益相互竞争甚至相互倾轧的弊端;可以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有效克服不同政治力量为了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固执己见、排斥异己的弊端;可以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有效克服决策中情况不明、自以为是的弊端;可以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可以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有效克服各项政策和工作共识不高、无以落实的弊端”。[74]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这种独特优势,决定了人民政协必然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广泛协商的过程,要比通过直接投票决定事情,更能够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可见,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协商的过程,就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过程,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特征。
2.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现了多元共商共治的国家治理理念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以广泛多元主体为基本特征的,不同界别的政协委员对国家事务进行平等讨论、协商,实际上就是一种国家治理行为。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人民政协要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有效组织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共商国是,推动实现广泛有效的人民民主。”[75]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对协商民主进行理论、制度和工作创新,组织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等不同协商主体就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推进各种类型的协商民主,通过推动协商民主,实现人民民主。在党和政府的决策形成之前,进行决策实施过程中开展广泛的民主协商,不断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创新发展,凝聚社会各界力量,进而实现国家治理的善治目标。
3.提高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2015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就吸收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工作要进行“制度创新、工作创新”的讲话精神,指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76]协商民主只有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才能真正发挥优势、提升水平。当前,各级政协组织应加强协商民主运行层面的制度设计,制定诸如“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细则”的规定性文件,对协商民主的原则、内容、形式、程序、保障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拓展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增加协商密度,建立健全协商议题提出、活动组织、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推动协商民主纳入决策程序,实现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