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特点

(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特点

1.鲜明的党派性

人民政协是党派性的联合组织,政党作为政协民主监督的主体,政协民主监督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重点是共产党接受民主党派和各个方面的监督。各民主党派对党和政府权力机关进行监督,目的是协助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

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和苏联不同。我们有意识地留下民主党派,让他们有发表意见的机会。”“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1956年9月,中共八大正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又强调:“各党派互相监督的事实,也早已存在”,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所谓互相监督,当然不是单方面的,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

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特别是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政协工作遭受严重挫折,政协机关也停止了工作,当然也就谈不上以政协为平台的党派之间的监督。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之间的互相监督又恢复起来。邓小平指出,政协民主监督既包括统一战线组织内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互相监督,也包括各界代表人士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的有组织的监督。2006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政协民主监督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2018年修订的政协章程说,人民政协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促进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体现了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各民主党派以党派名义在政协内对共产党实施监督,并且逐步制度化,体现了我国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

2.监督的广泛性

政协民主监督的广泛性是指监督主体的广泛性。人民政协是由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所组成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在它成立时有政协代表662人,其中特邀代表75人,代表着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和宗教界等46个单位,充分反映了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和一切爱国民主力量的大团结;同时又包含了近百年来我国民族民主革命各个历史时期为人民事业作出过贡献的知名人士和代表人物,从而使新政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的参加单位为11个党派、8个人民团体、9个界别单位,外加部分特邀人士,共有委员559人,比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8人多了许多,他们都是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其中党外人士占73.2%。

目前,全国政协共设34个界别,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地方政协也有30个左右的界别。

政协民主监督的广泛性还指监督内容的广泛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新时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实施情况,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等八大具体监督内容。

3.较强的组织性

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是民主监督的平台,作为民主监督主体的政协委员参与监督不是以公民个人身份开展监督,而是通过人民政协的制度和组织,按照一定民主程序来进行。从中央到省市县的政协机构是开展民主监督的组织保障。还有政协民主监督是有制度规定、有计划落实、有题目载体的一种监督,从这点来看,政协民主监督也是有组织的监督。

4.突出的协商性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从来就不是对抗性的,而是协商性的。1951年,全国政协常委、政务院副总理黄炎培就华东地区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毛泽东提意见,毛泽东马上写信给华东局负责人,责成他们把处理的结果,向黄炎培先生报告。这个事例的前后过程充分体现了协商精神。

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是民主监督的目的。各民主党派和各社会团体、各族各界人士与中国共产党之间是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之上,就国家大政方针展开协商。在协商式监督中,从监督议题的确定、提案框架的确立和提案的形成,都是中共和民主党派、各族各界广泛沟通、充分协商的结果,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对国家大政方针的实施,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政协民主监督的协商性与其批评性并不矛盾,协商性是从整体上来说的,批评性是从个案上来说的,协商性是监督的目的,批评性是监督的形式和方法。

5.目的的一致性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与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一致的,否则,政协民主监督就会背离其初衷和正确的方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客体具有目标的一致性,监督双方及人民政协内部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各阶层之间具有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政协民主监督一定要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对重大的监督内容和部署要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监督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监督结束后形成的重要意见、建议要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政协民主监督目标的一致性,促进了人民政协工作的协同性。协商监督形式与其他监督形式相比较,更加多样、灵活,更有利于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增进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