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参与立法协商的可行性

二、人民政协参与立法协商的可行性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提出立法协商之前,人民政协参与立法协商的“合法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质疑。有些人认为让人民政协参与立法协商,就等于承认人民政协也拥有立法权,是变相地认可“两院制”,因而不敢公开使用“立法协商”一词。事实上,人民政协参与立法协商一直有其依据,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立法协商纳入到党的文件中以后,人民政协参与立法协商有了更加充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