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学术自由: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关键领域
维护学术自由,是当前大学章程建设应当解决的问题之一。[5]从现已公布的大学章程来看,大多高校都将学术自由写入章程,但规定得比较笼统,缺乏实质性措施。如许多大学章程中写有“教师依法享有学术自由……对职务聘用、福利待遇等事项表达意见和对所受处分、处理进行申辩及申诉等”,但对于具体申诉途径和机制却语焉不详。能否切实给予学术自由以制度保障,将寄希望于大学章程的进一步完善及其法律效力的确认与发挥。哈罗德·珀金在对“自由与控制”这对矛盾关系进行历史考察后认为,“就大学为了追求和传播知识需要自由而言,当种种控制力量软弱分散时,大学知识之花就开得绚丽多姿;就大学需要资源维持办学,并因此依赖富裕、强大的教会、国家或市场支持而言,当种种控制力量强大时,大学在物质上就显得繁荣昌盛,但是这种力量可能——也的确常常——以各种有害于教学和研究自由的方式实行控制。”[6]大学与社会联系日益紧密,其发展日益依赖外界资源,对于学术自由的保护要尤其注意避免以下三方面的干预。[7]
一是避免行政力量的干预。首先,需要重新调整大学与政府的关系。“政府可以作为社会的一个构成分子参与大学治理以表达自己对办学状况的关切,但不是以主宰者的身份参与。”[8]政府需要逐渐改变以往行政命令式的、垂直化的思维习惯,转变为大学管理的参与者、协商者。同时,在大学内部厘清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各自的范围,重新赋予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学术组织以实际决策权,避免行政力量在其间的渗透。通过加强院系一级基层学术组织的力量,自下而上地推动大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二是避免过度的市场干预。高等教育市场化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不可逆转的趋势,就现实情况而言,市场介入对于我国大学发展有利有弊。长期以来,我国公办高校都处于政府的集权管理之下,不仅丧失了自主权,也与市场需求渐行渐远。通过引入市场力量,可以使高等教育建立起市场竞争机制,迫使高校重新关注市场需求,内部管理树立起效率意识,避免闭门造车、资源浪费;同时,市场力量的引入有利于逐渐改变政府力量在高校中一枝独大的局面,使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到大学治理之中。但市场对于大学自治、学术自由也会造成伤害。尤其在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的发展自身还存在诸多严重问题,如急功近利、无序化、道德缺失等。当市场之手延伸进高等教育领域时,导致了乱象丛生。由于如今大学的发展越来越依赖市场资源,在争取资源的同时,如何防范市场力量的过度干预也是个难题。
三是避免校内“学阀”的干预。“学阀”拥有官员与学者的双重身份,但其学术霸权的建立大多是依靠权力的操作,而非自身学术造诣。“学阀”的产生实际上是政府干预大学、行政权力压倒学术权力的延伸结果。官本位的倾向进入了学术领域,位高权重的人在评职称、拿项目、争奖励的过程中更容易获得好处,也就不可避免地要侵害到普通教师的权利。“学阀”的存在使得学术上的平等对话、学术批评变得不可能,也就遏制了新思想、新研究在大学中的健康发展,违背了学术自由的本意。同时,“学阀”也试图维持高等教育现有的权力结构。布迪厄认为,“正是学阀允许行政干预学术,希望行政干预学术,甚至寻找行政干预学术”[9]。可见,保障学术自由的阻力不仅来自高校外部,也存在于高校内部。学术自由要反对行政干预、反对市场强制、反对学术霸权,因为这三者都是学术创新的杀手。[10]为遏制“学阀”对于学术自由的侵害,有必要重新审视当前我国高校“双肩挑”工作模式带来的弊端,寻求更好的分工模式与决策程序的民主和公开。同时,通过基层学术组织力量的发挥,保障普通教师在学术事务中的话语权,完善教职工申诉机制,使学术霸权得到有效制衡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