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境外入境人员

七、境外入境人员

国家卫健委对境外入境人员实行的是“精准分类、分级分区”的管理策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于入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有发热等症状的入境人员,立即送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和(或)治疗,通过核酸检测进行确诊或再次排查。与以上人员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14天,观察期间如果出现症状,要及时送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和诊治。二是对于非上述“四类”人员,应在入境点所在省份实施入境后的14天集中医学观察。集中医学观察期间的第3天、第5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同时在第5天检测血清特异性的IgM抗体。如果上述三项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在集中医学观察7天后可选择回家,回家后再进行7天的居家医学观察。三是对于既不属于上述“四类”人员,也不属于非上述“四类”人员,但经过医疗卫生机构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需要接受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在集中医学观察期间,需经过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2次结果均呈阴性后才可解除隔离。(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