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净化中心管理
维持性血液透析是终末期肾病患者治疗的手段之一。透析患者固定每周2~3次到医院进行透析治疗,其自身抵抗力差,免疫力低,属于COVID-19的高危易感人群。血液净化中心属于人群相对密集场所,透析患者及陪护人流动性大,发生院内交叉感染的可能性很大。因此血液净化中心切断SARS-CoV-2传播途径,预防COVID-19感染,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尤其重要。
(一)环境布局分区
血液净化中心应遵循环境卫生学和感染控制的原则,严格环境分区,明确划分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设立患者通道、员工通道、污物通道;确保各区、各通道之间界限清楚,标识明显。进入半污染区和(或)污染区的被污染物品,未经消毒不得返回清洁区域。
1.清洁区: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清洁库房、配液间、医务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
2.半污染区:透析治疗区域、专用手术室/操作室、接诊室/区及患者更衣室。
3.污染区:污物处理室及洁具间。
(二)人员管理
1.工作人员管理。
(1)减少聚集性医疗活动,包括集体大交班、集中业务学习、集体病例讨论等,可采用钉钉、QQ、微信等网络方式进行。(https://www.daowen.com)
(2)所有工作人员做好防护措施和标准预防。在岗工作期间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和帽子,严格执行手卫生。下列情况执行佩戴医用护目镜/医用隔离面罩、穿隔离衣等标准预防:①预检接诊;②有创操作;③连接血管通路;④扎针、抽血等可能接触到患者血液、体液的操作。
(3)工作人员分时段进餐,避免集中进餐;餐前依次摘掉医用护目镜、口罩、帽子,必须用流动水洗手;进餐过程中尽量不交谈,减少飞沫传播。
(4)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并建立备班制度,保证有足够的工作人员在岗。
(5)工作人员休息期间尽量以居家为主。疫情较严重的地区,应与家人隔离,居家戴好口罩。如有接触疫区人员或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应及时主动上报,并按照防疫人员的要求进行隔离观察。
(6)所有工作人员每天测量体温2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上报体温情况,异常体温应及时予以干预。
2.透析患者及陪护人管理。
(1)加强患者及陪护人的SARS-CoV-2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培养良好的洗手习惯,往返居家和血液净化中心途中合理规范使用防护用品。
(2)加强患者及陪护人流行病学筛查,透析前测体温,体温≥37.3℃患者需专人陪护到发热门诊进行COVID-19筛查。
(3)患者透析时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避免在透析时进餐;可自带糖果等简单食物防止低血糖等情况发生。
(4)透析患者尽可能不要离开属地,一旦离开,建议等疫情控制后再返回。疫情期间,一律不接待流动性的门诊透析患者。
(三)血液透析过程管理
1.预检分诊。
(1)透析患者及陪护人均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候诊厅进行体温和流行病学筛查,填写患者/陪护人流行病学筛查表,无异常者按序就诊。体温≥37.3℃患者需专人陪护到发热门诊进行COVID-19筛查,包括SARS-CoV-2核酸检测、肺部CT、血常规、CRP等,检查结果无异常后再安排透析。
(2)住院患者入院前进行流行病学筛查。每天监测体温2次,无异常者由住院患者通道直接转送至血液净化中心安排透析,住院患者有相对固定的透析区域及床位。如体温异常,在排除COVID-19后,有条件的可在独立透析区进行透析,若无独立透析区的,建议进行CRRT治疗。
(3)急诊患者进行体温和流行病学筛查后,在急诊科进行CRRT治疗。病情稳定后建议转属地所在医院继续透析,如入住病区,则按住院透析患者进行管理。
(4)疑似有接触史的患者(如居住小区有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另行安排透析时间,且在当天的最后一批透析。患者及陪护人均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携带所在小区的外出证明,在候诊厅进行体温和流行病学筛查,填写患者/陪护人流行病学筛查表,无异常者按序就诊。透析期间固定工作人员,执行二级防护措施,隔离透析观察至少2周,病情无异常者,按普通透析患者处理。
2.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的透析管理。对疑似患者,建议在隔离病房进行床旁CRRT治疗,并按相应规定进行防护;对确诊患者,按规定及时报告,并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3.特殊情况处理。
(1)从外地返回的患者,先到固定医院隔离透析2周,检查血常规、CRP、SARSCoV-2核酸检测及肺部CT。每天监测体温并记录,无异常再回归正常透析。
(2)透析过程中如有体温升高或其他不适症状,应观察2小时,如体温不下降则由专人陪同到发热门诊进行COVID-19筛查。
(3)住院病区有疑似患者,该病区的透析患者予以原地隔离进行CRRT治疗,待隔离观察期过后方可按住院患者流程进行正常透析,隔离透析期间固定专人治疗。
(四)透析医疗废物处置
1.透析医疗废物处置原则。
(1)在透析治疗区现场分类处理,封闭包装,封闭转运,严禁渗漏和遗撒,严禁锐器、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混放。
(2)各种透析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
2.透析医疗废物处置方法。
(1)透析穿刺针、注射针头等使用后应即刻放置专用锐器盒中,每天更换。
(2)治疗结束后应尽快将透析器膜内、膜外及管路内液体通过污水管道密闭排放。
(3)在透析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如透析器、管路及相关医疗用品(注射器、护理包、棉签、手套等)放于黄色医疗废物袋中,严密封口或分层封扎包装袋,粘贴标签,标签内容(科室、日期、重量、签名)填写齐全,然后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剂喷洒外包装,转运至垃圾存放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