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

一、实验室生物 安全防护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基本原则

1.SARS-CoV-2按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中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管理

2.未经培养的感染性材料,建议在56℃下灭活35分钟后检测,如果不能可靠灭活,在进行SARS-CoV-2核酸、抗体检测及生化分析等操作时,需要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开展,个人采用三级生物安全防护。

(二)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防护等级及防护用品

实验室人员所用的任何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按不同岗位的防护等级选择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表12-6)。

表12-6 生物安全防护等级与防护用品的适用岗位

图示

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自动凝血分析仪、自动化学检测仪、自动免疫学检测仪等在检测COVID-19患者样本的过程中,有产生气溶胶的风险,因此确诊患者样本建议采用三级生物安全防护,疑似患者样本可采用二级生物安全防护

(三)实验室样本检测后处理

检测完成后,血液等样本应在生物安全柜中重新加盖新的管帽,按规定保存。疑似/确诊患者样本应在生物安全柜中采用双层塑料薄膜包装袋密封,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和枪头等置于含有效氯500~1000mg/L消毒剂的废液缸。上述疑似/确诊患者样本的废弃物应标注“生物危害”“COVID-19”或简写为“新冠”,单独用高压蒸气灭菌。